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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我脑子掠过一个有着办公桌与电话的房子,里面摆放着沙发,电话铃声四起,它也许在马路边的一个玻璃门内,或许在哪幢居民楼里。
如果,我以保姆的身份,成为他的候选人……
我的生活终于有了目标。
新,我想你,我想见你……我的眼里闪烁着欲望之光,每一个字,我希望能变成锋利的匕首,刺向这个男人。这样的句子,将撩拨起我潜伏多年的美丽,或者说使我的美丽早一天成熟,瓜熟蒂落后,需要一把刀,因为,里面已经有了鲜血,是红的,也是甜蜜的。这对于这个老男人来说,将是致命诱惑。我要在他胸前插上一把刀然后亲吻它,我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这个陌生男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地跪在我面前,当然,结果只能有一个:我拂袖而去。他会比我母亲更惨,因为,他会一直活在真爱的折磨中。
必须要让他爱上我。
15
宝宝起得很早,这令我吃惊。
这个夜晚,我行走了整整一夜。从北京城的东面赶到西头。路,因为异常空旷而显得格外遥远,寒冷,无处可藏。在桥墩下,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肮脏着。尘埃积攒在油腻的衣服上,衣襟因为风霜雨雪的鞭笞早已成为剃头匠刀下的牛皮带。他们身上绑满了一些奇怪的东西,为了抵御寒冷和收藏。路灯在深夜白亮亮的,把自己仅存的热量送给需要温暖的漂泊的人们。也许是我匆匆的脚步惊吓了他们,这些流浪汉盯着路面,眼里闪过紧张戒备的神色,然后,他们从怀里掏出一大把毛角票一张张不厌其烦地数着,数一会儿,用食指沾沾唾沫,再继续下去。黑暗发光的脸庞写满幸福,我确信这是流浪汉最幸福的时光,在暂时属于自己的小小空间里,盘点完全属于自己的财富。
里面,有为数不少的老人,他们身边靠着与他们的腿一样瘦骨嶙峋的拐杖。胡须因为风颤抖不止。他们缩作一团。
也是在这样的天桥边,我曾见到遛狗的老人和他们的狗。狗穿着小花棉袄,撒欢儿,牵着主人。因为它们穿着衣服,况且,也不能掰开它们的大腿偷窥,所以,不知道它们是公的还是母的,但这些似乎并不重要,总之它们很幸福。到成年需要伴侣的时候,它们的主人会为它们寻找相应的伴侣来交配,以生下后代。幼年的时候,我曾在外婆家的稻场上,谷垛旁边,经常看见相叠的狗,它们在阳光下赤裸裸地交配,在母狗幸福的呻吟中,偶尔能听到村子里的男人和女人在家门口端着锅巴稀饭相互打情骂俏的声音。乡村就是这样,动物,还有人,都是本色地活着,谈不上幸福,也无所谓痛苦。在外婆家村口,有一茅房,剪开的麻布袋当做了门帘,土砖缝里塞了些褪色的报纸,小解的女人或男人总是不等到掀开麻布帘就解开了裤腰带。尿臊味儿混合进田野的气息,很快就消散得无影无踪。路边开满了牵牛花,还有蛇头果,淡紫的、血红的,这些色彩都成为乡村的原始欲望。
我不知道当我行走在这个举世闻名的大都市时脑子里怎么会浮现出有关乡村的种种记忆。乡村已经远离了我好多年,唯一使我与乡村还没有失去联系的,就是外婆的坟墓。每年清明,我们兄弟姐妹几个会与母亲,还有我的宝宝,一起去看望外婆。外婆是一个寡妇,当她被癌症折磨了整整一年、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病床上,我看见她在偷偷为自己缝一件鲜艳的唐装。外婆说:我不想穿那些黑衣服,我想穿得像新娘子一样,像我当初出嫁一样地体体面面地走。外婆坟头没有野花,在坟边,只有一株小树。每年到那里,就能发现它的腰肢在变粗变壮,还有它的叶,颜色一年年变深沉。我把它当作了外婆。从来,外婆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和个性。这株树,就是她思想的延伸。即使死去,她也渴望站立着。外婆一直可惜自己的女儿平庸,然而,她为我而骄傲。她曾说:一样的,女儿虽然平庸,但却养出了一个能写文章的外甥女。想到外婆,我羞愧不已。我是一个失去灵魂的女人,即使体体面面活着的时候。我琐碎地活着,妄图以琐碎来扼杀自己的浪漫;我虚伪地活着,以虚伪来展示自己的所谓幸福,尽管我的双脚在婚姻的鞋子里已鲜血淋漓。
就像此时,没有人能感觉我的存在,我的爱人、我的亲人。我奔走在他们之间,但是,我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到底需要些什么。
我终于又赶到了宝宝身边。在这异乡,没有什么比能看到我的女儿更令人幸福。我悄悄说:宝宝,趁你在水池边刷牙的工夫,我在你的床上歇一会儿,我确确实实是走累了!
床,如果这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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