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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记者的情况,显然是不够确切的,是带有主观成分和片面性的。
言下之意,你艾丁只是一个文字记者,凭着对摄影的一点兴趣,就对新闻摄影专业内的作为以偏概全,说什么在新闻报道中参与事实、组织新闻的情况,似乎摄影记者要比文字记者严重些,因此造成的事实错误也比较多些。这就犯了主观主义和片面性的错误。
针对具体问题,袁汝逊发表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陆轲拍摄的包兰铁路昆独仑河大桥架梁图片,报道的重点是“正在架桥”,而不是报道昆独仑河桥下在放牧羊群。作者为了突出草原上架桥的主题,让这群羊陪衬是可以的。袁认为,这种做法“不叫干涉生活,也不叫组织新闻”。至于铁路边禁止放牧牲畜,是政府为了人民财产安全问题明文规定的,也是牧区报道应该注意的问题,但是,具体到昆独仑河架桥这张照片上,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因为昆独仑河一带还在架桥,火车当时还不能通行,这种情况下就谈不上禁止放牧了。
至于《人民日报》记者林沫在摄影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则是由于其初学摄影,“对摄影采访可能存在误解”所致。但,林沫的做法“和组织加工有着根本的区别,不能混淆起来”。
袁汝逊进一步阐述了采访过程中“文字”与“摄影”的关系:
文字和摄影都是新闻工作中的一部分,它只是用两种不同的形式表达它需要表达的内容,文字和摄影各有其独特性。
摄影比文字在某种程度上受到的限制更多更困难,它是用形象表现主题思想的,是真实的记载。
袁推断出这样的“事实”:摄影产生了文字所没有的“组织加工”问题。
生活中的一些现象,不一定都适合拍照。为了突出表现主题,组织加工在不违背生活真实的原则下是允许的。正像文字搞创作一样,不加工就不会产生富有生活气息的、或有生命力的作品。纯自然主义是不真实的。
袁呼吁道:“作为一个摄影工作者应该大胆些,该组织加工的就适当地组织加工。”但他同时又提醒,要做好组织加工,必须有丰富的生活知识做基础。
袁的这番表述,很快就遭到了艾丁的反驳。艾指责袁把新闻报道和艺术创作混为一谈,把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艺术创作的真实性,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加区别。袁虽然在文字上否认这一点,但他允许的组织加工,事实上就是允许记者干预事实。
两位争论者所涉及的问题都与内蒙古分社自身有关,并且这些言论已越出了分社范围,在整个新华社内传播,这一年的一段时间内,内蒙古分社的新闻摄影工作成了人们议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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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会出现摄影记者“干涉拍摄对象”、安排拍摄场景,即“组织加工”与“摆布”这样的事情呢?
1957年1月,蒋齐生对此进行了总结归纳:
我以为,除了已经众所周知的属于摄影记者本身的思想意识方面的原因外,还有这样一些原因:
1。 对方要求记者去拍的,并为了拍的方便,自动摆样子给拍,或者主动要求记者“导演”;
2。 记者的“牌子”大,“中央”的,“北京”的,“党报”的,人家尊敬中央、北京党报,把被拍摄对象当成“政治任务”或“光荣”,所以容忍了记者的干涉;
3。 误解了,或者被“摆”惯了,或者把摄影记者当成与照相馆的工人一样,认为摄影记者就是要“摆”照的,所以也容忍了;
4。 摄影记者误认为“组织加工”或“摆布”是创作方法,加上单纯任务观点,就以为不摆是完不成任务,编辑“一定要”,怎么办?而且由于不深入生活,不了解生活,以为要报道某一事件,就“只有这个场面”、“这个角度”、“这个表现法”,而不善于从侧面去表现,换个场面或角度去表现,不善于机灵地从实际出发修正自己的主观计划。
这里关涉到一个重要问题,即摄影记者的角色问题。角色问题,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自身的角色定位,不少从业人员认定,“摄影记者”就是“上面”下来的、拿照相机的干部,来的目的是为了搞好宣传;二是公众对摄影记者的身份定位,就是“上面”下来干部与“照相馆工人”的混合体。当然,掌握稿件生杀大权的编辑们的意志与偏好,也会对摄影记者的角色定位形成重要影响。多方面的因素规定了形成“组织加工”与“摆布”问题的土壤与气候。
时任新华社黑龙江分社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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