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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做不到百分之百,剩下的就靠消极!
这也是老爸的理论根据。
性,我跟你一样!
我上大学之后,老爸的这套理论,就更扩大了。他常对我说:“如果你交了亲密的女朋友,晚上千万别上中央公园那种鬼地方幽会。也不要因为忍不住,身上又没什么钱,而找那种下三滥的小旅馆,里面贩毒的、卖淫的、染病的、抢劫的,什么都有。”最后他强调:“如果你实在没地方约会,就带回家。你在你的房间,没人会去。你成年了,不需要我们再为你盖被!”
老爸很妙,他常问我同样的题目:“你老爸完美不完美?”
“不完美!”
“为什么?”
“因为你有七情六欲!”
“标准答案!”老爸鼓掌:“因为我也是个人,有人的缺占!”
在性教育上,老爸总是扮演普通人的角色,不是威权的父亲、正襟危坐、不可侵犯的“老子”,所以教育得那么自然,从不令我脸红。
马克知道,这痞子不让人挂彩不过瘾。
刀子在眼睛底下闪,想自己小命可能不保,情急之下……
你被抢过几次?
有人说“真正的纽约客,不是抢人,就是被抢!”
这句话或许过份了些。但“抢”是纽约文化的一部分,则是事实。
我有一个朋友,被同一批家伙抢了五次,后来再遇上的时候,他说:“怎么?又是你们?”抢匪也笑道:“怎么?又是你?”
我们常笑他,再被抢两次,就跟那帮家伙变成朋友了。
“我参加他们一起去抢!”他大笑着说。
侠盗罗宾汉
狼和羊就是这么接近,甚至有人说最好住到“坏区”,因为强盗都是你邻居,交了朋友,最不会被抢,就算他敢抢你,你也马上可以到他家去讨回公道。
最妙的是,有天半夜,一位记者发完稿子,正等公车回家。突然一把尖刀抵在他腰上:“拿钱来!”
记者手一摊,苦笑道:“朋友!你看看我这副德性,像个有钱人?我穷得还想去抢人呢!”
那记者正巧跑完一整天新闻,忙得昏天黑地、一脸胡子没刮,真像个流浪汉。
抢匪打量他一下:“看你也是,分你一点吧!可怜虫!”一把钱塞在记者手上,抢匪扬长而去。
学习被抢
纽约的抢匪就是这样!
有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有走投无路、挺而走险的可怜虫。
还有抢了人,自鸣得意的“侠盗罗滨汉”。
你千万别以为,拿着枪,手直发抖的“新手”好欺负。他愈紧张,愈可能扣扳机、要你命。
你也千万别自以为被抢的老手,把皮夹子丢给他:“喏!拿去吧!”
你八成会因此挨刀,因为他要“抢”,不要被施舍。
“抢”,是一种文化,就是这个道理。
你要学着被抢而不受伤、受伤而不丧命。最好是只被抢走钱,能把“证件留下”,免去许多申请补发的麻烦。
面对抢匪,怎样获得最佳的待遇,就靠个人临场的经验和应变力了。
在学校里聊天,最有意思的,是交换被抢的心得。我们已经不问“你有没有被抢过?”而是问“你被抢过几次?”
积多年被抢的经验,我们把抢匪分成了四大类:凶神型抢匪
这种人比较有经验,是职业抢匪。他们为抢而抢,信条是“既然抢,就要狠,不能有一点同情心,否则自己倒楣”。
遇到凶神,八成要挨揍。他或者冷不防从后面勒住你的喉咙,再不然正面先赏你一拳。
这种人,我就遇过,而且居然在离家不超过三百公尺的地方。
八年级有一天下午,跟两个同学去小镇看电影。散场之后,决定抄小路回家。
一侧是森林、一边是高速公路。我们正有说有笑,对面突然来了三个人,手上拿着啤酒,边走边唱。
我们错身而过,谁也没想到就在错身的时候,我的朋友法兰克突然大叫一声蹲下去。他的胸口被狠狠打了一拳。
“把钱拿出来!”带头的凶神贴着我们:“你们三个!谁不要命,就试试!”
法兰克赶紧掏口袋,但因为我们刚看完电影,他身上只剩一块钱,于是又被狠狠地揍了一拳,最后连手表也递了过去。
接着凶神的目标转向我和肥胖的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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