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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孙子吗?这么大了?工作了吗?”众位前辈对丁逸充满了兴趣。
还有的女前辈直接对丁逸的相貌发出了赞叹,更有人张罗着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老丁,你孙子长得可真俊啊,谈朋友了吗?我可认识一个女孩,很不错哟。”
丁逸的爷爷替他挡了驾。“他有女朋友了,上我家来过,很不错的一个女孩,跟他是同学。”
“这么俊的一个孩子,谈的朋友肯定也很漂亮吧?什么时候带来给我们见见?”
“老丁,到时候你孙子办喜事的时候一定要请我们喝喜酒啊。”
情面顿时变得热闹非凡起来。
这种嘘寒问暖、体贴入微的阵势丁逸可受不了,再不走,看来还得被关心下去。
“爷爷,我还有点事,马上要出去。你们慢慢唱吧。”
知道孙子是个大忙人,整天神出鬼没,爷爷也没说什么,只是问他中午回不回来吃饭。
“中午不回来了,我在外面吃。晚上要是不回来的话,我给家里打电话。”丁逸答道。
家里请了个钟点工,负责打扫卫生、做饭等事。如果晚上不回来,丁逸通常都打个电话,做饭时也可以少做点,不至于浪费。
虽然家境极好,但丁逸的爷爷却不是一个浪费的人。
丁逸又各众位前辈打了个招呼,转身出门了。他想,要是在古代,免不得要团团作上一揖,说上一句:“前辈们慢聊,晚辈告退了——”。这个“了”字,还要拖长至少三个八拍。
看来自己听戏听得也要走火入魔了。
他出门时,还听到身后有人在向爷爷建议:“老丁,你也可以教你孙子唱戏啊,看他这么聪明,肯定一学就会。”
这是丁逸听到的最有创意的一个建议。
还好,爷爷知道他的兴趣爱好,也从来不会强迫他,这个建议他肯定是不会采纳的。如果爷爷是个固执已见的人,非得逼迫丁逸去学戏的话,丁逸一定会每天都跑到提这建议的人家的楼下,时间段都想好了——在晚上十二点以后,早上六点钟以前,去咿咿呀呀唱个痛快。
以报答提出建议这个人的知遇之恩,伯乐之眼。
但这种方式容易误伤好人,因此极易受到楼上众位住户们洗脚水的灌溉、西瓜皮的袭击、啤酒瓶的骚扰,对这种可能的后果,丁逸却也不做考虑了。
第十三章 私约
丁逸看到谢薇的时候,虽然早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他还是被她的美貌再一次镇住了。
美女啊美女。
他和谢薇分手以后,虽然一直在想着她,但对她的长相却没有了印象。
他不记得谢薇长什么样子了。虽然在想她,虽然对这女孩有个非常好的印象,是接近他理想的一个女孩,但他却真的忘了她长成什么样子了。他有时候也有过这种经历,对见过一次两次面的人,虽然印象深刻,但在第二次见面时,却记不得对面的这个人就是他曾经印象深刻的那个人。
看到谢薇时,他是从她傲人的身高认出她来的。这女孩有将近一米七几的样子,走在人群里,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她这样的身高和自己倒很搭配,在一起不会显得差距太大。丁逸想。
其实方然并不矮,大概一米七零,但如果她和谢薇站在一起,会明显比她矮上一头。和丁逸在一起,身高差异更大了,差了接近有二十公分。
谢薇看到了丁逸,微笑着和他打了个招呼。
看到这笑容,丁逸更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一定要把这个女孩追到手。
在他的观念里,女人是分两种的,一种是有感觉的,另一种是没有感觉的。虽然他很喜欢方然,虽然方然也是那种引人注目的美女,但不得不承认,方然并没有给他这种令他一见倾心的感觉。
就因为这种一见倾心的感觉,丁逸下了如此的决心。至于方然如果知道了他有这种想法后会怎么想,对他来说,这反而是在考虑之外的事情了。
服务生把他们引到一个靠窗的座位边坐好。丁逸犹豫了一下,想换个其他的位置——靠窗坐太显眼,如果被认识的人看到他和别的女孩在一起吃饭恐怕不太好,转念又想了一下,这个城市有几百万人,哪会这么巧碰到熟人呢?就没提出这样的要求。
点过菜后,丁逸问她,喝点什么酒水,谢薇说无所谓,于是丁逸又点了一瓶红酒,谢薇并没有拒绝的表示。
看着侍者把菜单拿走,谢薇像是自言自语地说:“我很久没来这里吃饭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