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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孩和方然相比,虽然两人都是百分之百如假包换的美人,但却各有特色,款式不同。
美女有各种流派,比如说有复古派,有现代派,有纯情派,有婉约派,还有野蛮女友派,吃饭坚决不自己付钱派等等等等,这个女孩和方然就属于不同的流派。
至于这个女孩属于什么流派,方然又属于什么流派,由于作者大人一向粗犷,对于女性美的流派研究不深,所以也不是十分清楚,但是有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这个女孩的流派,正是丁逸梦寐以求的那种。
她的美丽让他有种想上去搭讪的冲动。
其实丁逸想去搭讪,并不仅仅单纯因为这个女孩的美丽——美丽的女孩丁逸见得多了,通常都是女孩去搭讪他而不是相反。而丁逸今天却想搭讪这个女孩,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女孩就是丁逸朝思暮想梦寐以求的那种型。
虽然主动去和陌生女孩搭讪并不是丁逸一贯的风格,但他却想为了这个女孩放弃他的惯有风格。丁逸也知道,斯文装B派现在不流行了,不如把自己的风格改为情场野兽派吧?他在心里鼓励着自己。
如果他现在还没有女朋友的话,丁逸或许真的就会主动上前搭话了。虽然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他的潜意识却在极力促使他去这么做——去和这个女孩搭讪,要来她的电话号码,约她出来吃饭,进而再向纵深发展,最后,成功地将她泡到手。
在看清这女孩的面孔时,丁逸似乎被电击了一下,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吸引到她的身上。就在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她,还是“深深”地喜欢上了她。
这个“深深”的程度究竟有多深,由于作者大人没有随身携带皮尺,因此也未能丈量清楚深达多少米,不过本书是一本小说,也不是什么科学读物,所以也不求精确,差不多也就行了,所以我们只需要知道丁逸第一眼看去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就可以了,至于有多深,深达多少米,甚至是多少公里,本书不做考虑。
为什么不让我早点见到你呢?为什么不让我在和方然确立关系之前就见到你呢?
在这一刻,丁逸在责问着上天,同时,也在责问着作者大人。
我是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啊,为什么你不好好照顾我呢?为什么你不早点安排我和这位姑娘见面呢?
不过,在本书中和作者大人公开叫板是一件极不明智的事,所以丁逸也不敢深究下去,只得在肚子里埋怨了几句就作罢。
恨不相逢未嫁时,这是丁逸看到这个姑娘时脑海里适时出现的一个成语,这个成语非常恰当地反映了他此时的心境。
虽然丁逸和方然现在仅仅是男女朋友关系,又没有结婚,他和方然之间并没有法律的约束,一个未娶,一个未嫁,都算是自由身,再说,即便结了婚了有了法律的约束,还可以选择离婚嘛,但丁逸到目前为止还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他认为自己已经和方然确立了关系,既然两人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圈圈叉叉的事,就应该相互负责任,就不该再有其他的非分之想,所以当他在看到这个迎面走来的美女时,他对上天和作者大人充满了怨恨。
就像一个生性嗜酒的人用尽全部精力去寻访某种传说中的美酒,想去品尝它,但却始终没能找到,让他以为这种美酒只是一个传说,今生再也不会见到时,他却得知自己已经深度酒精中毒,只要往他嘴巴里滴上一滴酒精他就嗝屁,一闻到酒的气味就会晕厥,他不得不断了对美酒的非分之想,而此时,这种传说中的美酒却出现了。你说,在这种情况下,他会不会埋怨造化弄人?为什么不在自己没有深度酒精的时候能发现这种美酒呢?
此时丁逸的想法和这个酒痴的想法是一样的。所以在他心里既埋怨了上天又埋怨了作者大人。
本来丁逸是相信一见钟情的,并且希望和自己的初恋一见钟情。所以他打算为他的一见钟情而守身如玉,但经历了二十几年的处男生活,在他的经验里,并没有发生过一见钟情的事,当他以为一见钟情只是小说里的故事,于是向现实妥协,和不是一见钟情的方然确立了关系之后,在今天,他发现,他的一见钟情的对象却突然出现了。
就是眼前走来的这个女孩。
无可理喻。丁逸从来没有过这种感受。自己见过的,接触过的美女也不算少了,但这么让他一眼看上去就喜欢上的,还是第一次。
这种感受,就是自己梦想中的那种感受。
一见钟情。
作为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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