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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衣?”花清远拉开车门时,才看到程蝶衣竟也披着貂裘披风,依依不舍地尾随在他的身后,他扔下手里拿的皮包,一把搂住程蝶衣,“等我回来。”
北平城里情势不知,危险与否,他都要去探一探的,那是他的根面基所在。当年,明知道会有‘七七事变’,他也没有离开北平这地界。全是因为,来到这一世的几年心血,都植根在这里了,没道理轻易放充。
“不,”程蝶衣激烈地挣扎开花清远的怀抱,瞪圆了狭长的眼眸,紧紧地盯着花清远,“我要和你一起去。”
冷咧的寒风,忽地刮起,卷起地上的浮雪,迎着面地扑来。两个人站得那么近,风雪也能钻进来。
寒雪裹着雪花,扫过程蝶衣的脸颊,带出来一阵苍白,花清远一阵心疼,连忙抬起手臂来,用宽宽的袍袖替他挡住,凝视了他有一分钟,与他的目光交汇在一起,唇角不自觉地扬了起来。
待这一阵风小下去时,花清远的手臂垂了下来,拉住了程蝶衣的手,“好,一起去。”
没有办法推辞,也不应该推辞。相爱相亲的两个人,本应如此。生同衾、死同穴——这是最好的过程、最好的结果吧。
说是赶夜路,其实已经是凌晨三、四点钟了。黎明前的黑暗,说得就是这个时候吧。
天黑无亮光,路况又不好。汽车开得很慢,司机不敢加快速度。汽车缓缓前行着。
花清远和程蝶衣相依相偎,坐在后排座。小凳子坐在副架驶的位置,车子偶尔颠簸一下,依在花清远怀里的人,会抬眼望望。
花清远搭在他肩头的手,会轻拍几下。程蝶衣那一夜噩梦还没怎么清醒,又受了惨事的惊吓,还有些心神不宁的。
别说程蝶衣,连着他自己,也是心浮气燥,心口说不出的郁闷。
“小笙醒了,见不到你,一定会吵的。”
花清远见程蝶衣睡不着,找了些闲话说说。他出来之时,已经按排好了。有萝卜和苦瓜在,小院没有什么事的。
他二姐那里,也和他二姐值夜的小丫头说了。没敢实话实说,只说那边生意有点突发事件,需要他亲自回去处理。等事情处理好了,就会回来。
“小笙懂事的,知道咱们有事回去,他不会闹的。”
儿子的脾气,程蝶衣了解。这点自信,他还是有的。他只是怕这一去,时间会长,儿子会想他。
小笙自从被花清远带来,就没离开过他的身边。从最开始的陌生防备、惊惧胆怯,到现在的乖巧可爱、粘他信他,他着实花了不少心思。
“都是你教的好,这孩子跟在你身边,比跟在他亲爹亲娘的身边有福。”
提到他三哥花清近迟,花清远又是一阵的头疼。他四哥花清迈最后去的地方是老宅。如今老宅里,只住着花清迈一家子。不知道他这个三哥是没脑子还是没脑子,他四哥那副状态去了老宅,竟也能让他四哥拿出火药来。
“我们回去后,要怎么办?”
程蝶衣微皱起眉头来。花清迈这事做得对,无论从哪里说,都是英雄。不往大了说什么国家民族,只说杀妻杀子之仇,就应该这么做的。
若是换做他,有谁害了花清远,他也会不顾生死,想尽一切办法为花清远报仇的。
“怎么办?”花清远一声冷笑,“还能怎么办,先把丧事办了,然后,我天天去警察局那里要人,不只是去警察局,连田中那里,我都要哭着去,你帮我准备点辣子,你知道,我哭不出来,就按照袁四爷指的路来,四哥是被土匪绑了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我总要做做样子,把这出戏好好地演下去,至于以后……”
花清远的目光里,闪过一丝狠戾,中国人讲究血债血偿,七七是个拜祭的日子,鸡血怕是不够拜他四哥的。
当然这样的事,他不能和程蝶衣讲。他怕程蝶衣担心,也怕吓着程蝶衣。
“原来……袁四爷是这个意思啊,”
花清远说这话时,程蝶衣恰好低着头,没看到花清远一闪而过的杀意。
“是啊,金蝉脱壳之计,欠了袁四爷好大一个人情,”
花清远拉起程蝶衣微凉的手,放在自己的双手之中,轻叹,“只可惜我四哥,落坟时,连个尸骨都没有。”
炸个粉身碎骨,别说那地方还不能去认尸。就算能去认,也不知道哪块肉是他四哥的了。这年头又没有DNA。
“四哥最喜欢那件藏蓝色的中山装了,把它埋了吧。”
程蝶衣红了眼圈。花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