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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如何不一眼千年,情根深种?
四年过去,他仍然好看得日月生辉,只是,沉稳和成熟了许多,眼不再泛桃花,唇不再带坏笑,声音不再透着懒洋,举止也再无那份轻佻与不羁。
世人总说,眼带桃花的男子不是良人,那现在的他,应该是比四年前变得好了,可是,她却更怀念四年前的他,彼时的温柔和认真,在此时的他身上,已经荡然无存。
她静静地看着他,看着这个给了她全部的梦想与希望,却又一手摧毁了她全部的男子。
夜轻歌的出现,宛如救世主,将现场从秋天变成了春天。
一名老太监上前禀告:“禀太子殿子,琅寰宫的小太监小喜子被人所害,状极残忍,我等不敢轻易动他的尸体,只能等慎刑司的人来验尸。”
叶轻歌微微颌首,上前,众人自动让出一条路来。
他走到小喜子身边两米处,静静地看着小喜子半晌,轻叹一声,解下外衣,覆在小喜子的身上,而后转身对众人道:“此事交给慎刑司处置即可,除了发现尸体者和知情者,其他人都统统回去罢。死者为大,你们回去后莫要随便谈论小喜子的事情,留些颜面给他。”
众上都露出钦佩之后,应喏一声,纷纷离开。
洛红妆也混在那些人中离开。
她听到众人的议论,无一不是在夸赞叶轻歌。
“太子殿下果然仁厚,连认识小喜子的人都在旁边看着,只有太子殿下脱衣覆体……”
“是啊,太子殿下英明,他回来以后,那个红钿凶手一定跑不了……”
“你觉不觉得太子殿下离宫一阵子后,似乎更好看了?”
“我早就这么觉得了,要取太子妃了,人逢喜事精神爽嘛……”
……
仁厚?她听着这些议论,在心里冷笑:这些人眼睛都是瞎的吗?小喜子明明还有一口气,叶轻歌离小喜子这么近,会看不出来?
明明还没死,却开口闭口都是“尸体”,这些人,哪点与“仁厚”“英明”沾得上边?
人逢喜事精神爽?她就看叶轻歌和影如梦的新婚之夜爽不爽得起来!
正文 完美男子
“奴婢恭迎太子殿下回宫,恭喜太子殿子大婚在即——”
“奴才迎候殿下回宫,愿太子殿下千岁千千岁——
……
一路上,几乎所有见到叶轻歌的宫女和太监,也不管是哪宫哪殿哪家的,无一不面露喜色,争着向他行礼,就像迎接凯旋归来的英雄和仰慕已久的偶像一般。
叶轻歌对所有向他行礼的宫人都微笑以对:“多谢,免礼罢。”
贵为太子,他表现得如此亲切,完全没有皇族的架子,不论他是否真心,但这份态度,跟其他贵族子弟真不一样。
那些被他微笑以对的宫人,不论男女老少,无不面红耳赤,一脸幸福的样子。
洛红妆敢打赌,这些人中至少有一半是故意跑来“偶遇”太子的,跟他说上一句话,就跟捡了宝似的。
叶轻歌具有颠倒众生的魅力,侧妃却只有四个,平素也没有什么风流韵事传出,还真是令她意外。
路过蛾眉轩时,只听见“喵呜——”几声,一只浑身雪白的小猫从大门跑出来,往路中央跑去。
“淘淘——淘淘别乱跑——”伴随着婉转而动听的声音,一个身姿窈窕的白衣女子也从大门里跑出来,急急地追在那只小猫的身后。
她跑得太急,没注意看路,“一不小心”就撞到了正好路过的叶轻歌。
柳媚烟!隐在树影深处的洛红妆看着这幕好戏,微微一笑:这么老套的招数,她还真好意思用!
不过,越老的招数,往往越简单有效,才会流行和流传。
为了这场演出,柳媚烟显然作了精心到近乎自然的准备,略施粉黛,一袭白衣,长发飘飘,几乎不著任何首饰,泛着天然去雕饰的秀雅之美,跟宫里那里绞尽了脑汁将自己打扮得光彩照人的女子相比,她这样的装扮,反而独树一帜,清新宜人。
容貌秀雅,气质清淡,这是柳媚烟与生俱来的特质,但是,也是她的缺陷,因为,无论她怎么浓妆艳抹,人总是淡雅的,与娇艳、美艳、华丽、闪耀等不相干,与她相比,洛红妆则是浓妆淡抹总相宜,不施粉黛如清水芙蓉,浓妆艳抹则艳冠艳芒,披金带银更耀眼夺目,仅此一点,柳媚烟便输了。
一声低呼,柳媚烟往地上栽去。
一双如白玉所雕的男子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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