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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经对贸易管制大规模自由化了。其次,国际间的规则制定并不总是也不必然是自由化。反倾销就是一个世界贸易组织奉行的一个很糟糕的贸易政策,为保证贸易收支平衡而采取进口限制规则也是一个。还有一个限制是,在多数争议领域,特别是农业部门,标准的互惠自由贸易安排并不适用。不过,世界贸易组织对于那些不愿意自由化的人来说又成了有趣的靶子。把这样的贸易管理体系延伸到贸易自由化的目标之外,是在乌拉圭回合的《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开始的。如今,相当多的反全球化人士注意到,可以世界贸易组织的强制执行机制来实现自己希望达到的目标。然而,一个在世界各国提高监管壁垒、消除各个监管体制之间的差异和相互竞争的世界贸易组织,可能会比没有这样的组织更加糟糕。
再转入第二个大问题:世界贸易组织是否削弱了国家主权?基本的回答是没有。贸易体系的基石是各国之间的可执行的协议,大多数是包含在国内法律中。只有政府借助立法和执法上的垄断权才能制定法律,因此,贸易体系不可避免是在政府间达成的。世界贸易组织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秘书处而已,总预算不过8 000万美元,服务于政府间的协议框架,它本身并不是政府。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每个成员国的立法机构是民主国家的问责地,参与世界贸易体系的政府需要解释他们的行为及其原因。然后,各个国家的议会不能单方面决定自己国家每天要面对的贸易政策,当然它会授予政府谈判权,并保留最后的审判结果的权力。对于立法机构的决策权的限制,部分原因还在于贸易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伙伴国的相应策略,至少对那些拒绝接受单边自由主义的人是这样。
◇。◇欢◇迎访◇问◇
第65节:外贸带来的伤害(24)
这种对于立法自由的自我限制并不意味着民主被颠覆,而是民主的一种表达。所有现代民主国家都遵守宪政,就是说,他们承认对于立法机构的多数人的暂时意志要有所限制。一般来说,在这样的立法机构里有两种利益容易被夸大,而牺牲公众的利益:力量集中的生产商的利益(企业游说集团),以及对于特定政策目标有强烈感情倾向的群体(主要是非政府组织)。如已故的罗伯特·哈德克(Robert Hudec)教授所言,依靠国际谈判来对抗被这些集团主导的立法程序,可能是理性、有效地确保公众利益的办法,比国内立法程序的结果要好。
那些发现自己决定国内立法的能力被削弱的人,自然会痛恨这些国际程序。但问题是,世界贸易组织在直接影响国家之间的谈判和纠纷解决上,可以在民主的旗帜下走多远?或者是如耶鲁大学的丹尼尔·艾斯蒂(Daniel Esty)教授所说,要服务于这个体系的〃合法性、权威性和对公平的承诺〃。他认为,〃公共支持不能建立在政府权威的基础上,个人是否接受才是重要的。这样的组织必须证明自己与世界公民有着天然联系,自己的决策反映了全球民众的意志。非政府组织就代表这样的重要机制,世界贸易组织可以由此到达公民,与全球公民社会之间建立必要的桥梁〃。
然而,除了由选举产生的政府来表达以外,〃全球民众的意志〃该如何定义和评估?显然我们没有理由接受,一些标榜非政府组织的机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资源较为丰富的组织)就足以代表〃全球民众的意志〃。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可能会抱怨说,发达国家对于劳动标准和环境保护的突然关注,其实反映着虚伪的保护主义。或者在环保问题上,反映了一种以牺牲发展中国家的进步来维持自己的大量消耗资源的舒适生活的愿望。因此不足为奇的是,它们会认为给非政府组织敞开世界贸易组织的大门,等于是让自己在缺乏资源的情况下同时面对强大的发达国家的政府和它们的非政府组织。
的确,建立世界民主秩序所需要的基础原则目前还不清晰。现有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基础是规模最大、经济上最具影响力的国家之间的共识,这看来是比较适合世界现状的……因为公共品的提供是由各国政府联合负担的。除此之外能有什么选择呢?一人一票的办法将给印度和中国占世界40%的选票,一位名为乔治·蒙比奥特(George Monbiot)的人最近的确提出了这项建议,但显然不符合大多数激进行动者的想法。
因此,我的结论是,对于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实行普遍民主制的要求放错了地方,同样,对非政府组织开放争端解决机制的要求也存在无法克服的困难。如果要争端解决小组征求专家们的意见,包括那些为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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