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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意的就多约会几次。可是不久,他就觉得索然无味。有的人他觉得太俗气,送她珠宝虽然她表面上做出一副矜持的样子,可是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贪恋。他想,小薇从来就不喜欢这些,她的光芒连最纯净的钻石都比不过。有的人比较死板,言语无趣,他觉得别人一点文采也没有,太过俗气。有的人很高傲,而且确实有一些本钱高傲,长得美,身材好,名校毕业,有艺术修养,会至少一门乐器和至少一门外语。方琢之仍然不屑,你有的这些小薇都有,而且比你好,你凭什么这么傲,小薇从来都不这样。淑女类型的他不喜欢,都不喜欢运动,一点活力也没有。狂野的他也不喜欢,一点也静不下来,肯定书都没读过几本。
其实方琢之这样的印象实在太主观。诚然,夏采薇的物质欲望很低,那是因为她从来就不需要去为这些操心,总是有人为她安排得妥妥贴贴。她没有一点生活压力,自然可以随心所欲地去追求自己的爱好。夏采薇的确不喜欢大多数女人喜欢的华服和珠宝,但这只是个人喜好的不同,与可爱与否无关。所有的女人里面,属夏采薇对方琢之最不好,不会时刻想着他,不会逢迎讨好他,没有全身心地爱他。可是方琢之就是忘不了她,谁让他爱她呢。
这样挑挑拣拣,最后跟在他身边的是一位地产大亨的千金叫莫遐。英国C大英文系毕业,会说法语,人长得也美,是那种清爽舒服的美,气质很好,笑容看上去很可亲,喜欢看书,喜欢的运动是网球和骑马。
方琢之有时会带她出席一些应酬,她左右逢源,颇有如鱼得水之态。方琢之很不以为然,他觉得她过于世故,不够脱俗。方琢之对她的另一点也颇为不满,他知道她喜欢他,可是她从来都是矜持的,总是等着他主动。小薇就不会这样,方琢之叹气,她喜欢一个人时是那么的热情,哪怕他只得到了她的一点点爱都能感受到这样的热情。如果她爱我,我将多么幸福啊,他叹息,随即甩甩头想把这个念头从脑中赶走。
近几个月来,莫遐是方琢之固定的约会对象。他有时也会在约会后与她亲热一番,但从未在她那里过夜。也许这辈子就这样过了吧,这样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
方琢之曾偷偷跑去看望过夏采薇,他坐在车里,看她送周远出门,没过多久,牵着一条大狗出来跑步。跑完步回来后又隔一段时间开着车出门,方琢之小心地跟着她,原来是去学校。
他跟在她后面,学校里人多,她没有发现他。他见到她与同学有说有笑,贪恋地看着她的笑容,奢望她能分给自己一点。他耐心地等着她下课,一等就等到中午过后,再跟着她回家。她进了家门不知道在房子里忙些什么,方琢之后悔没有带一个望远镜来。下午她又牵着狗出来溜,这次她不跑步了。后来有个女人进去了,不知道是谁,难道是钟点工?也许是吧。傍晚时分那人就走了。然后,周远回来了。隔了不到一个钟头,他们俩出来散步,还是牵着狗。她笑得真好看,笑得那么幸福。她一定生活得很高兴吧,我还是不要打扰她,她不想见到我。
方琢之,你好。
从国内回美国后几个月,夏采薇就收到一个礼物,原来是一把小提琴。她大喜,一定是周远送她的礼物。她爱不释手地抚摸着琴头,琴颈和琴身,最后拿起来试试音。简直太美妙了,比她原来的那把琴还美。她找到制作标记,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周远怎么可能买得起一把阿马蒂制作的琴,一定是他送来的。
周远回到家时,见到夏采薇拿着琴愣愣地坐在那儿,疑惑道:“怎么也不开灯?啊,你什么时候买了把琴?有没有试过?”
夏采薇摇头:“这琴不是我买的。”
“那是……”
“一定是他送来的。”夏采薇紧缩着眉头:“他还是一直在监视着我。”
周远在她身前蹲下,安慰道:“你怎么这么肯定?说不定是你其他的仰慕者送的,要不是秦逸送的。再说,即使是他送的,也不一定说明他在监视你,说不定他早就知道了。”
“周远,”她叹气:“你不用安慰我了。这是阿马蒂的琴,极其昂贵,除了他谁有这么大的手笔。他还是不肯放过我们。”
周远拍拍她:“你别多想,今晚给秦逸打个电话问问。我虽然不喜欢他,却不得不承认他对你很好,不会做让你不高兴的事,他这样做只不过是想讨你欢心。”
“我何尝不知道,我只是不喜欢被人监视。”
“一定是你多想了。你看,我们天天出去,一点异常也没有。”
晚上,夏采薇拨通了秦逸的电话:“秦逸,我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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