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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内,她大打哈欠,不知是对他视若无睹还是压根不知身旁有人。
他在女性圈子向来很吃得开,自我感觉良好,彼时却自觉如路边石子。
到了十四楼,眼见她冲进和盛兴,嘴角不禁带笑。
签约后的头个工作是拍摄画报,排到她与他合作。
那是他第二次见她。
“我是洛修明。”
他刚要自我介绍,就见她点头,“我知道你。老板说,你会红。”
“金,无,忧。”她一字一顿,笑得璀璨。
无忧一怔。
奇怪,金无忧这三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倒真的颇为悦耳。
那天,她穿白背心,窄脚牛仔裤,那是她的开工服,在他眼中,她宛如一帖空气清新剂。
家中那太多珠翠,太多脂粉,太多绫罗绸缎叫他烦腻。
一见面就喜欢这位洛小姐。
无忧欣赏她做事专注。
名字也好听。洛修明,洛修明中式意味的光明女神。
化妆时,她与他面对面,相距只有十来公分,呵气如兰。他觉得脸颊麻痒,好像被她头发拂到,但不对,她的头发那么短,没有可能。
那究竟是什么呢,他暗暗叹息,觉得浑身乏力。
合作多次,渐渐亲熟。
她思想精怪,性情讨喜,是极佳的聊天对象。
还有,她开工的时候,神情专注,眼睛毫无遮掩地直视,常使得被化的人败下阵来。
可他后来发现,她看归看,眼神却是空的。飘渺且穿透。仿佛通过这各式样的脸,看出什么奇异景象。
第一次,他想看到别人看到的世界。
洛修明不是那种把心肝肺都掏出来给人看的人,她是隐蔽的,与她相处很有趣味。
他闲来无聊,便猜那位洛小姐正在想什么。
有时得出约略的答案,也不拿去问她,仿佛一个人下暗棋。
日长月久,竟然成瘾。
青春期以为异性相吸必须志同道合,不知要讲究多少条件。成年后有了经验,却原来事情要发生便发生,一点因由也无。
真的,他现在想来,依然看不清前缘。
出去喝酒,朋友忍不住嘀咕,“才华盖世的我们,又是适龄王老五,相貌英俊,无不良嗜好,竟落得如此下场。”
他大笑,“那你要怎样?女孩子扑上来尖叫拥吻,一箩筐一箩筐的任你挑选?”
朋友继续发牢骚,“那样也没用。你看你,身边美女如云,一个个连贴带送,最终还不是赖在这里和我们埋作堆。”
他叹气,是啊,原来爱这东西,也不是多就好的。
朋友拍他肩,“算了,索性兄弟相依为命。”
他没搭话,下意识低头看桌。
桌上,放着他的皮夹。
内里,有一张小小的相片。
严格来说,甚至不能算是相片,不过是一角新闻纸。
某周刊偷拍他时,不小心连带她一并收在镜内。
新闻纸上,他占据整版,她只得一角。
站在他身后,迎光,侧脸。头发比现在还短。乍眼看去,像十六七的男孩子。
他盯看半天,沿着她的轮廓小心剪下,默默收进皮夹。
从此皮夹不离身。
也曾想过,要是有人翻看,该做何解释?
实话实说如何?让全世界都知道他心思,看她怎么反应。
可惜一直没人留意。
出新专辑了,他四处做宣传,她也跟着乱跑,拖着她那个大大的帆布袋——她从来不带化妆箱,什么物件都塞在这只帆布袋里。有时候东西太多,她就愁眉苦脸地,他看了直笑。
那一个月并没有大事发生,所做的事情,很多也不是第一次,但是她使他觉得事事簇新,连带自己也朝气勃勃/起来,疲乏因循的壳子渐渐褪下,他焕然一新。
去电视台做嘉宾,录完影,回到化妆间,她正在收拾东西。
他走近她,咳嗽一声。
她没有听到,依旧低着头,柔软的发角黏在颈后。
他很受诱惑,想伸手去拨它,但不敢造次,怕被误会成袭击女性的怪手。
她把化妆品逐件抹干净放好,唇膏印、胭脂印,都深深浅浅,印在纸巾上。
他在后面静静注视,半晌,伸手去够那张纸巾。
她这才察觉到他,抬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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