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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马改了口:“哎呀,我可真是老糊涂了。这么小的孩子,哪懂得喊人啊?再说了,就算会喊,那不也得先喊妈妈吗?世上只有妈妈好啊。”
“不,在锦锦眼里,奶奶是比我这个妈妈亲的。”我自言自语道。第二十二话:是导火索,还是强心针(5)
这时,我突然异常思念刘易阳,突然产生了马上给他打电话,让他马上来到我面前的冲动。我要让他看看,这个在我肚子里生长了二百八十天,曾让我呕吐不止,腰酸腿肿,行动笨拙,彻夜难眠,最后随着我的羊水血水汩汩而流,伴着我撕心裂肺的喊叫声而呱呱降生的小生命,是如何将我摈弃的,看看他那辛劳的妈妈,是如何令锦锦在除了饥饿以外的时间里,对我这个妈妈的怀抱和安抚无动于衷的。然后,我要扑在他的怀里大哭一场,跟他说:“如果我只能在你和锦锦中间选择一个,那么我选我的锦锦。”
终究,我也没把正在开会的刘易阳叫到我面前来,因为我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出,如果他真来了,也准保会说我小题大做,甚至说我黑白不分,把婆婆的助人为乐,舍己为人臆想成拆人骨肉。准的。更何况,这会儿的他,面前还是那一对桃花眼,一把杨柳腰的孙小娆,若我真的召他回来,岂不是太不人道?
锦锦终于哭累了,累得只剩下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她泪盈于睫的楚楚模样,令我整颗心揪得皱皱巴巴的。我把再无反抗力量的她搂在怀中,心中既酸又涩。我妈在一旁一口一口地叹气:“唉,你还是得多跟孩子近乎近乎,要不然,孩子跟你不亲,可就太让人寒心了。”
如此一来,我妈也终于跟我统一了立场:对于锦锦,我婆婆向我伸出的援手,是有利有弊,甚至是弊大于利的。
我的产假在锦锦将满四个月时到期了。在我重回工作岗位的前一天,我带着刘易阳参加了一场我的一位大学同学的婚礼。陈娇娇也参加了,不过,她带的男伴,竟不是那跟随了她四五年之久的崔彬。
新娘子是我和陈娇娇的同班同学,姓金名玉,听着就富丽堂皇。校园中的金玉默默无闻,成绩平平,体胖,脸圆,肤白,眉清目秀。而如今在社会上磨练了三年的金玉比陈娇娇更摩登,比童佳倩的一半更苗条,不说别的,光看她露肩礼服上的那一对锁骨窝儿,估计就能把她手里的那杯香槟全盛下了。
婚礼的场面空前盛大,不然,我和陈娇娇这等跟新娘子虽同窗四载,但说过的话却多不过四十句的泛泛之交也不会在此露面。婚车是一水儿的大奔,至于多少辆,我压根儿没数过来。酒席是设在了一家五星级饭店的广东菜馆里,诺大的宴会厅里,从这头儿看不见那头儿,桌子一张一张铺着金黄色的桌布,别的菜不说,光是主食鲍鱼捞饭就足以让我和刘易阳不枉此行。而我这个当妈的对刘易阳那个当爸的说:“咱一会儿马上回家,我也让锦锦尝尝鲍鱼味儿的奶。”
金玉没完没了地更换着礼服,中西交替,五颜六色,各式各样,我看得眼花缭乱,就是看不出这个金玉到底还保留了原先那个金玉的什么。
新郎官唐明清不是中国人,也不是黄种人,而是一位美籍非裔。唐明清是他的中文名字,跟金玉一样,古典味儿十足。据说,他是由美国一家知名医药制造商派驻中国工厂的科研人员,而金玉则是他手底下的科研助理。
金玉和唐明清形影不离,看上去就好像奶油离不开巧克力。
当锦锦喝上了鲍鱼味儿的奶时,我的公公又躲出了家门,我的婆婆又抓紧时间奔入了厕所,而刘易阳就那么一言不发,那么拘束地坐在我和锦锦的旁边。直到我用胳膊肘碰了碰他:“怎么了?”他才一鸣惊人:“佳倩,你是真的想跟我离婚吗?如果是,那我们就离吧。”
“你发什么神经?”我从未想过真有这么一天,刘易阳会主动跟我提出离婚二字,而今天他这么郑重其事一提,我竟不敢再接着往下想。离婚,离了婚以后我可怎么办?
“佳倩,其实我一直挺骄傲的,从小到大,从来没觉得自己哪里不如别人。就算有人比我家世好,相貌好,比我有才能,比我幸运,我也从来没自卑过。”这么说着,刘易阳的眼睛里竟泛出泪光来。跟他好了七年了,我见他流泪的次数,大概比我看流星雨的次数还要少。“可最近,我真的挺自卑的。你是我最爱的妻子,锦锦是我最爱的女儿,可我却没法给你们你们所希望的日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我脚踏实地地认真工作,却还是支撑不住我们这个家。”
“所以你就要离开我们母女?你以为你抽身了,我和锦锦就能撑住了?”锦锦在我怀中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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