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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或听筒之类)。这里面也有所谓的病房,叫“病舍”,内分单人房和多人房,类似医院中的头等二等之分。但病舍住的,却非病人而是有来头的或有钱的人,如林浩兴案财务经理张国霖,如法官贪污案高院庭长董国挂、地院推事宗成销,如启达案徐启学等等等等。真正有病的犯人如景美翁媳命案张国杰(年逾古稀,已押八年,发回更审十余次之多),只在病舍住三天多就给赶回押房。按说李敖是有住病舍的条件的,但病舍为外宾参观必经之地,李敖若在那里,是非必多,所以仍以住押房为宜。
这里的药,当然全是最蹩脚的,偶尔有~点高级的,如“克风”,如“特勒麦辛”,却都锁在金课长的柜里,若无门路,休想吃到。所方有一大苛政,就是不准外面送药进来。但依“羁押法施行细则”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告声清自行购买或由亲友送入药物,经看守所医师检查合格后得许可之。’可见不准送药是于法不合的。此一苛政,起源在去年所务会议上,卫生课提议以无检查设备为由,拒收亲友送入药物,规定一律由卫生课代购。不料代购之下,药物比外面贵得多,“康得六00”市面上定价五十,四十可买到,但所方代购却要六十,经犯人{I]抗议,所方的理由是,请药商代送,当然要加车马费!但三千多人的经常购药量,平均每日或每周已是大生意,药商竞送还来不及,何能反加车马费?最后无以自明,索性悍然一律拒绝代购!于是犯人生病,全靠神仙保佑了。(其他的看守所,规模不如敝所大,却可以送入药物,可见无检查设备之传说,全属透词!)
犯人看病的时候,这里也给打针,不过那种场面像是领配济米,(写到这里,我必须声明一下,你看我的字写得多难看,因为笔不好用的缘故,这边买的笔,良莠不齐。纸上又有蜡质,不好着墨。)大家排好队,露出屁股,然后依次向前挪动,打针师是个兽医(又是兽医,天下兽医何其多!),用一根针管和 一根针,插入药瓶吸药、注射,……再吸药,再注射,……三吸 药,三注射。……全部过程,我有诗咏之如下:
大罕阴气阴森森,
排队看病如狼奔,
兽医下令齐脱裤,
只换屁股不换针!理论上这根万用针头,不知可传染到多少新病出来,但是谁他妈的管呢?
只换屁股不换针,
兽医妙手要回春,
回春不成不要紧,
不愁病人不问津。记得西门叮有一家蛇肉店,店里挂了好多匾,有一块匾最不俗套,上面只有四个字——“胜过打针”,我想,在这样的牢里生病,干万针是打不得的,任何的治病方法,大概都“胜过打针”!
昨天开出票来,黄石城当选彰化县长。前一阵子他办(深耕)杂志,创刊设“李敖评论”专栏,由林正杰等小朋友出面,得我同意,登出我的一篇旧稿——(蝙蝠与清流),每字送来一元,共四千元,被我骂回,我说至少三万,黄石城遂送了三万,形式上我收了,骨子里都给了小朋友用了,我一块钱都没拿。这就是李敖作风的一例,特别写给女秘书看。
吕德又来信,提到“古永城要我向您问好”。吕德说:“出生在此,人权如狗命,只有忍耐,等将来老天有眼,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得到报应吧。”吕德在外面是卡车司机,这次被警察屈打成抢劫犯,并且是三十多次的抢劫犯——把过去所有破不了的悬案,都记在他头上,他气死了。他说他如果能活着出去,一定要开着卡车,见警察就撞,“把那些王八蛋一个个撞死”!这就是他的报应论要旨。所以以后你我走在路上,千万要与任何警察保持二十米距离,以免遭到吕德式车祸。
写到这里,温锦丰送来他的“公设辩护人辩护书”。温锦丰二十六岁,苗栗县人,本来没有职业,看到这边招考监狱管理员,就来应征了。所以他等于是“警察”。今年二月十四日晚上八点十分,他担任第一岗哨值勤,他的同事张树忠,在看守所外包好长寿二百五十包,请他自上吊进,张树忠再空手进来,取走香烟,带至收容中心,以每包一百元卖给犯人熊任挣(熊红锋编号正好在我面前,是五00一,我是五00二)熊任挣给他二万五千元,被查到,以贪污罪起诉,温锦丰被判五年半。“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板桥分院公设辩护人辩护书”(一九八一年度辩字第四十号)说:
“公诉人以被告涉有罪嫌,无非以主任管理员王文发
之供述为佐证,但王文发并非亲见被告吊入香烟,仅以被
告曾向其承认该晚(十四)曾吊入生力面三箱,王并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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