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第1/4 页)
因此,在香港的演艺圈,除了他幼时的旧友和少数嘉禾的同事,李小龙几乎没有朋友。这一方面是李小龙对他们嗤之以鼻,另一方面,这些持有自尊的演员也不屑去结识目中无人的他。
李小龙渴望出名。在美国,默默无闻的他常会做出一些出风头的事,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现在他已经功成名就,尽管还未达到他的最高目标,却足以让他狂喜好一阵。
起初,他乐意接受记者的采访,对报刊上赞美他的文章爱不释手。他也乐意到街上走走,人们会潮水般地朝他涌来,将他团团围住,争睹他的真颜,或向他问好,或请他签名,或与他握手。这时,李小龙神情显得异常兴奋和愉悦。
但他很快就厌倦了,他发现他不再有自由,甚至连他妻子孩子的自由也给“剥夺”了。他再也不可能自由自在地在街上行走,干他所愿干的事。
他家的电话号码不知怎么给影迷知道了,一天到晚铃声不断,吵得不得安宁。这样的电话一般由莲达来接,影迷声音激动得颤抖,喋喋不休地谈他(她)对李小龙电影的感受,说如何崇拜李小龙,请莲达转达对李小龙的敬意。莲达的中文程度十分有限,只能说几句简单的广东话。香港普及英文教育,大都会“洋泾滨”英语。这种半中半英的交谈令人别扭,莲达心软,总不忍心先挂电话。
李小龙接过电话,“吧喀”挂上。
莲达申请了新的电话号码,没多久,百屈不挠的影迷又纷纷把电话打到李小龙家里来。李小龙在电话中对影迷大发雷霆,依然挡不住电话潮。李小龙闹不清如何泄的秘,以后,他不轻易将电话号码告诉同事、亲戚和朋友。这使不少人产生误解,认为李小龙出名后越来越傲。
有一次,莲达去市场购买食品,被影迷认出,他们围住莲达观看,询问李小龙的情况。人越聚越多,莲达被困了一个多小时,最后是警察出面,才把莲达“解救”出来。
李小龙遇到这种情况就更多。他心情好,尚会停留片刻;心情不佳,他会置之不理,或扬起拳头示意影迷让路。
李小龙抱怨说:“我简直就象失去自由一样,在香港我无论走到哪里,影迷都会如潮水般地把我包围起来;武林中人也纷纷向我挑战。在漆黑的戏院里,女带位员会走到我面前,用电筒朝我脸上照一照,然后请我签名。在餐厅,我饮的汤总会冷下来,因为那里的每一个人从顾客到厨师都排队请我签名,或者仅仅来看我一眼。”
李小龙一直不喜欢消耗时间和精力的社交活动,现在更令他难堪,他觉得自己成了“供观赏的猫”。但是,有些他十分不愿去的社交活动他又不得不去。比如,关于他电影的某些事情;亲戚朋友家的婚丧嫁娶之类的大事。李小龙因受到骚扰,情绪糟极。他是个从不知如何掩饰自己的人,把恼怒摆在脸上,甚至拂袖而去。这使得主人很失面子,闹不清如何得罪了他,便认为李小龙太难侍候。
李小龙在一篇文章中曾谈到:“现在,我才明白一些大明星会回避社交场合。起初,我对有关我的宣传并不介意。但不久,一遍又一遍地回答问题,摆好姿势作笑脸给人拍照,可真成为一件头痛的事。”
报刊还常出现关于李小龙的风流艳事,莲达每每回忆起来便苦笑不已。绯闻描述得有鼻子有眼,令人真假难辨。李小龙对此事一笑置之,他甚至在许多公开的场合直言不讳地表白他喜欢漂亮性感的姑娘。
1972年夏天,李小龙在九龙塘买下一幢拥有11个房间、名叫“栖鹤小筑”的洋房。李小龙夫妇及小孩、仆人、几只宠物居住在洋房里。直至李小龙去世,莲达才携小孩回美定居。
李小龙不象有的演员那样,成名富裕后享受一种豪华奢侈的生活。他从没有追求物质享受的欲望,他更重视精神的追求。他不喜欢摆阔炫耀财富,也不举行乱哄哄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的聚会。
李小龙在事业上,有着强烈的自立自强意识,他要靠自己的努力和实力获取成功,而不靠机遇或依赖他人的帮助。
李小龙在生活上却全然依赖莲达。他外出,连穿什么衣服都得莲达为他预备。莲达是个出色的家庭主妇,她会做可口的西式菜及糕点,她烹任的广东菜也像模像样。尽管家中有仆人,莲达仍常常自己动手,让丈夫吃得舒心愉快。
那种高蛋白的混合新鲜饮料,李小龙每天必饮不可。拍武打电影消耗极大,莲达常去拍摄现场为李小龙送这种饮料。
李小龙赴美时曾在餐馆里打工,因专司一项,他对烹任完全是外行。他特别不耐饥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