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3/4 页)
之所以执着,是因为我付了很多的钱。非常实际的考量。你呢?」
加百列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因为『记忆』。这栋房子里面有我很多记忆。」
彷佛并没有预料到这个答案,「记忆」这两个字让罗伦斯一下子闪了神,瞬间露出感触良多、甚至有些悲哀的眼神,又
一闪而逝。「记忆啊。。。。。。」他摇摇头,故做洒脱,「记忆不是人类的好朋友。记忆是会背叛人的。」
「记忆是一种天赋。」加百列说:「只不过这个天赋不一定是快乐的保证罢了。」
「Wow,你想教我『人生无常』的哲理?」罗伦斯故意瞪大眼睛,语带讥讽,「我差点忘了,阁下是跳级就读的高材生,
IQ想必很高,EQ就不一定了。」
「记忆和IQ、EQ无关。」加百列摆起脸孔回应对方的嘲笑,「我可以是个IQ低EQ又差的蠢蛋,但是我的记忆力非常好。
」
「喔?真是教人意想不到。」罗伦斯笑着说:「那么,请教一下记忆很好的小葛斯曼先生几个历史问题─」他故意模仿
益智节目主持人的声调,「请问:南北战争的时间?」
「1861到1865年。」加百列很快的回答。
「很好!挑战者获得一分。第二题:法国大革命的年代?」
加百列皱了一下眉头,「1789年。。。。。。」
「很好,挑战者再获得一分。」
加百列白了罗伦斯一眼,明白这家伙根本就是在捉弄他。「布罗戴斯先生,你可以问更有深度一点的题目。」
「深度啊。。。。。。」罗伦斯冷不防的问:「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是。。。。。。」加百列轻皱了一下眉头,突然住了口。
「果然『记忆很好』啊。」罗伦斯取笑他,「不过书上强记的知识和人生的记忆是不一样的。」
「。。。。。。我18岁生日宴会上,就在这栋房子里。」片刻之后,加百列一脸不经意似的,以语气冷淡的回答。
「哈,答对了,挑战者获得10分!」罗伦斯夸张的笑了,有些惊讶,又半开玩笑的继续追问:「那天还发生了什么事?
」
加百列愣了一下,下意识的回避对方的视线。「。。。。。。忘记了。」
罗伦斯双手一摊,一脸加百列是瞎蒙中的表情,笑着挖苦他说:「干得好,果然是记忆好的证明。」
加百列什么话也没说,低下头专心的吃着餐盘里的食物。人生中有些「第一次」的经历会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对加百
列葛斯曼而言,除了人生中参加的第一次丧礼刚好是自己母亲的丧礼之外,人生中的第一次舌吻也让他留下非常、非常
深刻的印象。
合约 〃25〃
每天早晨,尼尔森都会将邮差送来的信件分门别类,剔除广告邮件─数量不可思议的多,正是行销时代的象征─以银托
盘装着分送到收信人手上。现在有两个屋主同住一个屋檐下,两个人都极重视隐私,于是邮件分派工作「稍微」加重了
点:尼尔森必须先将信件先送到罗伦斯的书房,再把加百列的信送到他的房间里。
这天,尼尔森却瞪着一封来自法国的信出神良久。
加百列面前有一杯caffe latte,左手支着脸颊,靠在餐桌上,双眼惺忪,几乎又快睡着了。坐在他正对面的罗伦斯正在
面包上抹Nutella巧克力酱,面前除了espresso之外,还有煮蛋和酸奶酪,以及两份报纸。一如之前的「协议」,加百列
现在被迫必须和罗伦斯一起用餐。几天下来,加百列的确发现很少在晚餐时看到罗伦斯,只有早餐时间才会遇见。所以
更贴切的说法,应该是他「陪」对方吃早餐。加百列无奈的打了一个呵欠。
「那么困?」罗伦斯的视线从报上抬起,「奇怪,一天到晚待在这个屋子里无所是事的人还会累?」
加百列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被强迫和乏味的人待在同一个空间,当然很累。」
「哈哈,每天看你这样的确很令人疲倦。」罗伦斯干笑两声,眼睛看着报,同时反诘:「你只要找点事情做、为人生找
个有目标,就不会觉得自己乏味了。」
「我的人生很有目标,只是不像你,为利是图。」加百列不以为然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