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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戏剧!
何应钦顿时感觉自己是不是幻觉了,现场死一般的沉静,三秒钟后,众人大喊着大叫着,场面混乱了。
何应钦则是愣了五秒,他是军人,枪声还吓不倒他,他知道打死自己的那颗子弹,你永远看不到也听不到,你之所以能听到只能说明这颗子弹没有打到你,或者不是打你的。
愣了五秒后,何应钦慌乱了,比其他人更加慌乱,但是他没有乱,更不会像其他脂脑肥肠的官员那样四处乱窜,而是往前挤,他现在开始担心,那颗子弹是打谁的,是不是喜剧到了真是打赵书礼的,要是那样他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现在好气还是好笑,但更担心。要是赵书礼被刺了,不管死没死,恐怕都要引起天大的震动。中央军现在正是最低沉的时候,老大被迫下台,军心不定啊。
拥挤的人群,让何应钦一时无法挤到前面去,但是他越来越感到情况不妙了,因为透过人群流动的缝隙,他看到塞北军的士兵开始行动了,有军官在大声喊着什么,不是劝人群冷静,而是这军官的命令声中都带有颤抖,显然他们的长官遇到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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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的瑶华自从脱险后,内心更加的不定,时刻觉得自己内心有一只小鹿。
她拿不定主意,她最近天天看报纸,她出身是十分低下的,他们家过去是扬州大户家的佣人。这大户遭遇变故后,带着一家老少,也带着瑶华一家佣人躲到了上海,开始还有些积蓄,可是在上海着花花世界十里洋场中,禁受不住诱惑的主人很快就输光花光了家财,后来自杀一了百了,却留下了一个幼子,好在瑶华一家到底是伺候人的,有手艺在身,很快就能独立生存,并且担负起了抚养小主人的重任。
之后就是遇到赵书礼,结果失去了相依为命的爷爷,但是也从此一步飞升,成了人上之人。当她为爷爷守灵结束,再次回到夜总会打算为了生活再次出卖体力的时候,突然她的身份变了。变的那么蹊跷,那么的离奇,连最夸张的小说也写不出这种情节。而且这变故是如此的巧合,本来爷爷的死已经很打击瑶华了,她甚至已经打算好,在遇到有要保养自己的人,她决定放弃自己的尊严咬咬牙就过去了。
但是一切都变了,就在她算放弃尊严的时候,她的尊严却突然变的昂贵起来,在上海没有人在能随便在她耳边说让她跟自己了。坚持尊严的瑶华始终得不到尊严,最后还失去了亲人,可是当要放弃尊严的时候,瑶华却得到了一切。
瑶华出身低下,自然没上过学,识字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儿,她脑子不聪明,现在才认识几百个字而已,看报纸起码有一小半的字不认识。可是这几天她坚持看,因为报纸上每天都会有关于赵书礼的消息,每当从报纸上看到这三个字,她就一阵纠结,但是不看又心慌的厉害。
尤其是报纸上刊登的赵书礼的行程,看着他一路南下,她的心就越来越纠结。她在想,他是不是会到上海来,肯定会来的,上海是个大城市,中国除了上海不都是乡下吗,他没有理由不进城。那他来是看自己的吗,还是做其他的事儿,还有他还记得自己吗,或者把自己忘记了。一想到对方恐怕会忘记自己,或者说自己从来都没有进入对方的心中,瑶华就感到一阵害怕。她突然想,自己是不是应该去南京接他。但想到这里,她就感到一阵阵耻辱,打定了主意。
让人把自己的表妹找了来。
她的表妹也是扬州人,这是她能找到的不多的几个亲属之一了。
她是在自己发达后开始找寻亲人的,古语云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那是文化人说的,瑶华这个文盲一样的小女人,也有这感觉,她不过本能的在自己富贵后,想要更多的人知道而已,而且这人必须跟自己有些关系,光是上海街头的小瘪三整天讨论她不足以满足她的虚荣。于是派人回扬州四处找寻亲人,最后只在农村找到了这个有三代远的表妹一家。
手下很快带来了表妹。
此事的表妹跟刚来上海的时候可不一样了,当时一身花布衫,还赤着脚,一下子就打动了瑶华,让她想到了当初的自己。但是现在的表妹则是一身礼服,在乡下经常劳作的她,身段相当不错凹凸有致,又有江南女人独有的那种温婉,加上扬州水土养出来的白皙皮肤。表妹其实真的是一个美人,比瑶华自己要强。
“姐!这衣服真不舒服,走起路来都走不快。”
表妹一进门,见手下走了,立刻随意下来,踢掉了脚上的红色进口小牛皮鞋,朝瑶华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