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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接近而这样地建构客体。这使我们在同一客体的先后相继的各个状态之间,以及在不同客体之间,形成了一系列新的协周,这也就是守恒原则和因果系统的加工制成。但是由于所产生的各种运演性协调具有相同的性质,我们可以争辩说,主体的解除自身中心化和客体的建构是同一个整合活动的两个方面。情况确实是如此,如果我们注意到下述事实的话:主体运演的协调能通过演绎而实现,而现实的构成则还得加上一个先决条件:要经常把经验作为参考,而经验的“直接理解”本身,象对经验的解释一样,也要求有早先的协调。这种情况的复杂性,无疑地说明了,物理学的发展在历史上落后于数学的原因。不管怎样,这证明了经验主义者把客观性看成是认知功能的自发的成就是不切实际的,更不必说看成是认知功能的自动的成就了。
如果逻辑-数学运演在主体解除自身中心化和客体的建构中起着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作用,那末,那种认为逻辑-数学运演是一种描述性语言的观点就包含有更进一步的见地,那就是,描述技术的建构应该先于这种技术的实际应用。这种说法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具有意义,即描述实际上是组成性的,就是说,描述不止于是描述。可是从物理学认识论的观点来看,就产生了下面这个问题:逻辑数学结构指的是可能的东西的非时间性系统(在这里,把逻辑数学结构只看作是一种语言——虽然对理解来说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语言——还是看作是形成结构的方法,是没有多大关系的);然而逻辑数学结构之包括到现实中去——首先是通过应用于客观恒常性的建立,而后又特别是通过归属于因果解释的过程——就是把逻辑数学结构具体体现在有时间性的、有限的东西之内,因而也是具体体现在与这些抽象结构体系有关的本质上是有限的范围之内。而令人感到奇怪的事情是,只有把现实放置在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间时,也就是说,把现实内插到其相互关系在演绎推论上是必然的那么一些可能的东西之间时,现实才能真正被达到,不仅在现实的客观性方面而且在现实的可懂性方面被达到。
这种内插过程,在物理学理论中,甚至在最初级水平上,就可以找到例证。例如,当我们用一切虚功过程的补偿来说明平衡状态时,我们是用受到系统的限制的所有可能性的表象来思考的,并且是根据必然性关系把这一切可能性组合起来的:这就说明了真正独自发生的事实的可懂性。计算力的合成就是把每个力当作似乎是与别的力无关的向量去进行推论,同时用向量加法把这些力联系起来,这种相加将使这些力全部隶属于一个有确定方向的力的系统,一个独自真实存在的系统。这就是这么一个运演,它的数学意义是无关紧要的,但它的物理意义在认识论上却是如此奇特,以致笛卡儿在他的九条碰撞定律中完全走入了歧途,而甚至对重力牵引力的合成这个最简单的情况,儿童也只有在形式运演水平上才能掌握。在更为复杂的,例如在变分法中所引入的费马积分或拉格朗日积分的情况下,这种把现实放置在可能性与必然性之间的内插就变得如此清楚,以致使马克斯·普朗克在其中看到了物质世界对终极原则的从属关系,这种终极原则对他说来似乎是与作用原因同样客观的;从而客体就变为符合有系统的设计的合理性“实体”了。但是这种合理性仍然是物理学家的合理性。对我们来说,问题可以归结为现实性与可能性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如所周知,所有概率问题最后都是要用这些术语来叙述的。
总的说来,物理学所要求的运演,不论是作为主体的物理学家的运演还是包括在客体的作用中的算子的运演,都远远超出布里奇曼的操作主义的构架,其理由是物理学总是这样那样地与起结构作用的运演有关,而不仅与最后将要在预先给定的结构中发现出来的有用的步骤有关。可以肯定,在被发现之前,客体就存在着,客观的结构本身也存在着。但是客体和客观的结构不是在操作性探索(就布里奇曼的意义讲)结束时才发现的,有如哥伦布航海时发现美洲那样,客体只是通过被建构成才被发现的;换句话说,我们能逐步地接近客体,但是没有把握说终究会达到客体。我们可以用同样的眼光看主体本身的存在:人的技术是依靠生物发生学的中介而发源于物质世界的,但人的技术不断地超越物质世界,建构成一个由可能的和必然的联系组成的非时间性宇宙——一个比“论域”丰富得多的宇宙,因为它是这样的转换体系之一,这种转换体系如此地丰富了客体,以便使客体更为有效地互相联系起来。
如果认为这些论述看来有些奇特,那无疑是因为物理学还远未臻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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