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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片刻的功夫,街坊四邻都被惊动了。
千言平时注重同人民群众搞好关系,所以到了革命危急的关键时刻,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当真是气势如虹,好不壮观!
“谁敢欺负我们千言?作死啊!”
“那穿西装的小子,皮痒是不是?老娘给你来松松骨!”
“我都忘了告诉你,我爷爷乃叶问宗师传人!小子别走,我让你见识一下我们叶问宗师门下的咏春拳!呔,看拳!”
“大侠饶命,小的我有眼无珠。”穿西装的小年轻连连告饶,从前门灰溜溜地逃走了。
正义的力量终于战胜了邪恶势力,周边的邻居在千言的身边热切叮嘱。
“那个小言啊,你和菁菁两个女孩子家,手无缚鸡之力的,晚上的时候一定要关紧门窗,不要放坏人进来啦。”这是阿松嫂,开水果店的,经常照顾千言。
“对啊,你看你人呐,长得又漂亮,脾气又好,那些死男生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盯着你,你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大伯家的女儿爱思,平时经常缠着千言给她化妆。虽然有时候有些小肚鸡肠,不过总体来说,还是好人一枚。
“千言姐姐,如果有坏人敢欺负你,我就帮你打坏人!”小阿丁是镇长丁叔的儿子,小小年纪,人小鬼大。
“那姐姐就谢谢小阿丁了,阿丁是小英雄,要什么奖励呢?”千言笑眯眯地摸摸小孩子的头顶问道。
小阿丁双手叉腰,大声说道:“长大后,我要千言姐姐嫁给我当老婆!”
“你小子还真敢想!”旁边的阿是狠狠地赏了阿丁一个爆栗子,“你才三岁,就想着娶千言姐当老婆,会不会想太多了?”
阿丁用含糊不清的童音严重抗议,“钱阿是,我警告你,千言姐是我的,你不准抢!”
“哼!”钱阿是是肉店老板家的孩子,小伙长得十分壮实,要是比力气的话,一般成年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千言姐明显更喜欢我,怎么,你不爽咬我啊?”
夜风正好,天朗星稀,千言站在他们中间,笑得如花儿一样。
与此同时,罗曦已经登上了前往台湾的飞机
有的时候,命运就是这么神奇。
千言到后来才明白,有人不是她想避,想避就能避。命运纠缠在他们身上的枷锁,比她想象的还要牢靠。
“沈总,这次台湾也有一场签销会?”莫西看过公司安排的行程之后,忍不住去找了沈酩。身为作家,最重要的就是多花时间在写作上,新书必须保持一定的更新度,她的时间已经够紧了。
而且在大陆安排的签销会就已经够多了,她又不是什么明星,有必要这么追求曝光度么?
沈酩穿着银灰色的西装坐在办公桌前,“大陆的读者是读者,台湾的读者就不是读者了?”
他将手中的文件合上,抬头看了莫西一眼,“这是公司的安排,你不能拒绝。”
莫西苦笑,“沈总,我这不是在和您商量么?咱们少去一场就不行么?”
沈酩一张冷冰冰的棺材脸,“台湾有一场作者研讨会,你作为小说界新锐,也被邀请一并出席,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在台湾举办一场签销会?”
“什么?”莫西转怒为喜,惊讶地问道,“我是受邀之列么?”
沈酩点点头,“怎么?莫大作家对自己没信心?”
“不是不是!”莫西连连摆手,俏皮地朝着沈酩抛了个媚眼,“沈总,不要老是把惊喜变惊吓啊!”
沈酩淡笑一声,“我们公司的出版业务一直和台湾那边有合作,这次我正好要过去洽谈一些生意上的事情,所以你可以和我同行。”
“Great!”莫西欢欣雀跃,“这次和老板一路同行,希望能擦出点火花哦!”
沈酩脸上笑容一收,“我倒不希望有什么火花。”
原本莫西只是开开玩笑的,没想到沈酩竟然当真了,气氛忽然尴尬起来。
“沈总你先忙吧,我出去了。”匆匆打了声招呼,莫西低着头从房门中走了出去。
迎面撞上一人,正是时谦。
大学毕业之后,时谦管理家族企业,当然还和沈酩保持着良好的来往。莫西他也是认识的,现在沈酩公司里的王牌作家。
可是现在看着这位作家的脸色,似乎并不是那么好看。
“怎么,你们公司的金字招牌,你也敢惹?”时谦臭脾气不改,见了沈酩,首先调笑两句。
沈酩看也不看时谦一眼,低头专心处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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