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3/4 页)
纳谏有未尽欤?天下之大,机务之繁,责在一人,而失所辅导;朕虽不德,独不念祖宗培养之泽乎?其抒忠荩,以慰朕怀!
过了几天,更明文规定,京官七品以上,外官知府及副将以上,“各举职事及兵民疾苦,极言无隐。”皇帝有这样的诚意,汤斌觉得自己不说话,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是不许可的。
于是他写了一道“敬陈史法”的奏疏,送了上去;奉旨发交“所司大学士”拟议,因而惹得他的长官,大为不满。
汤斌对修明史的见解,不是人云亦云的陈言,确有深入而不易为一般人所觉察的发现,他说,明朝的实录,亦有未必可信的,如明成祖夺他侄子建文帝的天下,即有许多隐讳。其次,明朝二百七十余年,“英贤辈出”,虽未做官,而懿行至性,可为楷模,而这些人物在实录及史馆的传稿中,是没有记载的。复次,正史中除了皇帝的“纪”和皇后以下的“传”以外,还有综述天文、地理、职官、科学,以及兵刑、财赋、艺文的“志”;列陈诸侯宰相的“表”,如果“不得其人,不历其事,不能悉其本末原委”。因此,他对修明史的办法,归纳为八个字的宗旨:“立法宜严、取材贵备”;完备的史料,存在于民间,“今日时代不远,故老犹存,遗书未烬”,正该及时“开献书之赏,下购求之全”。
搜求遗书,原是大家一直在谈的,但从没有人像汤斌般说得这么切实。汤斌的用心,是要保存历史的真相;而那般贰臣,最好淹没真相,免得他们出乖露丑,因此他的建议,成了逆耳之言,但道理上站得住,不好说什么。
终于,他们抓到了他的“毛病”。汤斌说:宋史修于元朝至正年间,特别传述文天祥的忠;而在顺治元、三年间,前明诸臣,也有“抗节不屈,临危致命”的,这与叛逆不同,“宜令纂修诸臣,勿事瞻顾,昭示纲常于世”。这段话在汤斌就事论事,只为纲常名教着想,无意于语中带刺,讥嘲什么人;但在那些身受明朝重录,而又靦颜事清,好官自为的大老来说,却有刺心之痛,切骨之恨。
汤斌的官职是国史院检讨,所以“内三院”——-一宏文院、秘书院、国史院的大学士,都是他的长官;当然,真正的长官是国史院大学士。
那时的国史院大学士有两个,一个名叫党崇雅,陕西宝鸡人,汤斌出生之前两年,他就中了进士,在明朝的官做到户部侍郎;人清后,老病侵寻,不大管事。
管事的另一个国史院大学士,在明朝也是个情郎;他是苏州密迩的吴江人,名叫金之俊,字岂凡。李自成破京师时,他曾饱受凌辱;多尔衮入关,降了清朝。虽事二姓,却与同时的贰臣,冯铨的无耻、刘正宗的忮刻、王永吉的奸猾,有所不同,总算是个有心人。有名的“十不从”,就是他的创议。
据说当多尔衮招降明臣时,他曾提出一个条件,要答允他十件事,方肯投降。多尔衰找了他来,当面询问;他所作的要求是保留一部分汉家的衣冠文物,概括为十从十不从:
开宗明义第一款,“男从女不从”,男子薂敫发,女子仍旧梳原来的发髻,不跟旗人妇女学梳“两把儿头”或者“燕尾”。
男子生前守清朝的法度,死后的丧仪,仍用明朝旧俗,这是“生从死不从”。死既不从,则阴世的一切,自然跟阳世不一样;做佛事超度,什么“疏头”、“路引”,都从明朝的花样,与清朝无涉,所以叫做“阳从阴不从”。
做官的,高坐堂皇,观瞻所系,自不能不穿朝珠补褂马蹄袖的清朝官服,但隶役依!日是明朝“红黑帽”的打扮,这叫“官从隶不从”。官宦从了,然而婚姻是一人一家之事,可以不从,所以新娘子凤冠霞帔,俨然明朝命妇,这是“仕宦从婚姻不从”。
再有就是“老从少不从”,孩子们百无禁忌,穿什么都可以。至于“儒从而释道不从”和“娼从而优伶不从”,是迁就事实,因为僧衣道袍,由来已古;而戏台上既然扮演的是前朝的故事,就必须用前朝的服饰。
最后两款,关系清朝的开国规模,“国号从官号不从”,国号大清而官号仍旧是大明的六部九卿,总督巡抚:“役税从文字语言不从”,起先满洲人说满洲话,汉人用汉语,到后来连满洲人也不能不用汉文,说汉语了。
这“十不从”又叫“十不降”,算是金之俊不忘祖宗,但也帮了清朝的忙,得以怀柔汉人。也就因为如此,金之俊深得皇帝的信任。当他接到交议的汤斌的奏议,感到十分为难;因为他是个相当通达的人,不以为汤斌的建议是错误的,但是他是个会做官的人,觉得汤斌的建议,有些不合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