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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要逃?”她在奔跑的片刻,抽空不解地问。柔软的黑发因为奔跑而凌乱,散落在她美丽的五官上,清澈的眼睁气急败坏。以杜丰臣的言行看来,他似乎没有认出她,她想。
杜丰臣回头对她一笑,看来无赖得让女人心跳加速。在逃跑的危险时刻,他仍旧能用昏暗的街灯端详着,发现恢复女性装扮的小倭寇,的确是一个惊人的美女,也难怪那些人到现在仍不死心地追逐着,大概不是要找他算帐,而是想追回身边的美人。
“我不想跟人打架。”他简单地说。
安娴双眼瞪得大大的,稍微歇息地停下来喘口气。“没胆子吗?”她不可置信地问,不敢相信平时外表看来还颇可以唬人的杜丰臣,其实只是个纸扎的老虎,重看不重用。
“非也、非也,我只是不想打伤他们,每次打架所付的医药费会让我损失惨重。”他仍带着笑回答,锐利的眼光四处探看着,拉着莫安娴继续往人多的地方跑。
“是不想被打得趴在地上吧?”安娴不留情面地说,冷眼瞄着高大的他,开始怀疑他在打架时唯一会使用的地方是那双腿——一遇上事就只会逃,当然就只会动用到双腿喽!
“小姐,好歹我刚刚救了你一命,你说话给我留点面子。”他为身边这位美女的伶牙俐齿而惊讶。
“对于没有胆量的人,我通常吝于留下情面。”她弯唇一笑,回头看着还是穷追不舍的打手保镳们。“再说,我们也没有真正逃出魔掌,我还是有可能因为你的孬种而被抓回去。”
“反对暴力并不是孬种。”他发出抗议。
经过人群密集处,追兵还是没有撤退的打算,两人一路闪躲着车辆与人群,杜丰臣眯起眼看着四周,最后决定带着她窜进阴暗的巷弄里,打算以崎岖的地形换取时间。
“通常英雄救美不都该是英勇地挺身相救,在坏人的手中救下美人,怎么你反倒是跑给人追?”安娴喘息地说道,不安地看着脚上的高跟鞋。
虽说是在学校里早就习惯了穿高跟鞋从事各种行动,但是也从未穿着高跟鞋跑过那么长的路。她的脚尖开始刺痛,不快地看着杜丰臣。
他转过头来,对她摇着手指头。“谁规定英雄救美就一定会成功的,在敌人施展人海战术的时候逞强,只会被打扁成为狗熊。我虽然是好人,但是没有理由好人打架就一定会赢。”
安娴因为他的歪理而张口结舌,在经过一处水洼时,自然地接受他的帮助,那双大手圈住她纤细的腰,将她抱过水洼。身体的接触,让她想起前不久的一个夜晚,他在温水中,那双掌游走过她的身躯……
过于用力的,她甩动头部,好摒除那些奇怪的回忆。“但是你也投降得太快了点。”她喃喃地抱怨着,没有被拯救后浪漫的心态,对眼前仍在逃跑的状态感觉狼狈而荒谬。
他对身边的女郎眨眨眼睛,很是惊讶小倭寇的勇气,竟然在危急的时刻还能够跟他讨论他的勇气问题。普通的女人遇上这类事情,大概早就哭成一团,再不就是乘机溜之大吉,哪还会跟着他逃窜?
仔细地看着那凌乱黑发下的面貌,惊人的美貌再度让他移不开眼睛,基于男性的虚荣,他很高兴,她的美丽只有他知晓。这也是他不揭发她女扮男装事实的原因、属于她的一切,他都想占有;如果他还有一点理智,或许会为自己的占有欲感到吃惊,但眼前的女人太过特殊,已经吸引了他全副的注意力,他无法再维持理智。
“我会尽快逃出那间酒吧还有一个原因。”他索性无赖到底,笑容咧到耳边,让这个对英雄主义还怀抱着幻想的女人幻灭得彻底些。“我发现自己忘了带钱包,根本付不出刚刚喝的、那堆小山似的台湾啤酒的钱。基于君子远庖厨的论调,我正很努力地想逃离被人抓回去洗盘子抵帐的悲惨命运。”
莫安娴咳了两声,代表对他的绝望。
暗巷难行,两人的身躯有好几次是紧贴着的。她能够感受得到他身上的沐温,以及淡淡的啤酒味,混合在懊热的夜晚里。
背后的喊打声还是没有褪去,她偶尔回头看了几眼,心惊胆战地发现各国情况都一样,喝醉酒的男人没有任何理智可言。那些人脸上仍旧狰狞,一脸抓不到他们誓不罢休的模样,手上还多了棍棒。
“你不认为,与耍嘴皮子相比,眼前逃命更为重要?”她咬牙切齿地问,冷不防被拉进暗巷一个隐密处。
瞬间所有的光亮都被掩盖了,她被困在杜丰臣怀抱里,那些人的喧嚣声远去,如今能听见的,只是他靠得好近好近的心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