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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字:没救了。
对于这种破烂建筑,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试问挖掘机技术哪家强,中国山东找南翔:“校长,多少钱一台~”
此乃天亡我楚~
高氏集团能够灭了元氏改朝换代,就魏帝国朝廷这样儿,就算没有高氏,也会有李氏赵氏来做这件事。
这个命题的题目大致是:历史的偶然性与必然性。
用的历史观点来看,元氏灭亡是必然,高氏上位是偶然。
作为一本小说,在作者大大是世界观里,元氏灭亡是必然,高氏上位也是必然!
元明姝经过慎重的选择和思考,毅然决然的离开洛阳。
换一个方向,重新找准自己的目标和定位。
眼下她主要的任务就是高昶了!
元明姝找了个大夫来。
大夫乃是武川郡郡衙里的一名书吏,兼擅医术,唐川让他想法子把高昶脸上的墨字除掉。这大夫是行里人,称用酸草汁可以洗掉墨色,不过也说了:“虽然能洗掉字,不过伤口入了肉,留下疤痕是难免的了。”
元明姝忙道:“这个无所谓。”重金酬谢了大夫,弄了酸草汁来,她用手帕沾着,给高昶额头上擦拭。
效果果然好,墨字很快被溶解掉了,元明姝露出愉悦的笑意,打量高昶这脸,心说这下顺眼多了。她拿了镜子给高昶看:“瞧瞧,这不是好了吗?就是还留着点疤,不过你一个男孩子,留个疤也没事,还是俊气。”
高昶瞧了瞧镜子里,难得露出了笑,十分单纯的男孩子笑。
他将镜子里的自己看个不住,像个好奇探究的小孩儿似的。元明姝发现这家伙挺自恋,有那种猪八戒照镜子的傻样,想到长大后的高昶各种高冷霸气,她莫名的觉得这货有点傲娇。
半个月过去,高昶额头的伤已经好了,身上的各种伤也在消褪。元明姝看他他头上已经的疮已经结痂了,感觉过不了多久就会脱落。疮不是太严重,不影响长头发,治好了以后应该还是一个好脑袋。
他最近吃的好睡的好,脸色好了很多,整个人白了一圈,皮肤有点隐隐的发亮。不管怎么说,他还是个稚嫩的少年,皮肤细胞,模样底子又不错,这么看着,竟然隐约有点标致的样子了,而且脸上看得到胶原蛋白在增生。元明姝打量了一阵,感觉有点意思了,这小家伙没准长大了真能是个美人啊!他的五官确实挑不出一点毛病。
元明姝还发现他的眼睛是桃花眼,眼尾挑的十分妩媚,眼神很亮,真是揉碎了星星的那种。
真是了不得啊,元明姝心说,这完完全全是个妖孽胚子。
高昶有些天真的笑,把那破字一去掉,他就感觉自己成了个大美人。实际上他眼下的形象,狗啃过似的脑袋,头发参差不齐,一头癞疮,脸还有些黄,跟美人二字差的不是一个段两个段。
他一高兴竟然还说话了,问元明姝:“我怎么样?”
元明姝含含糊糊哼了两声:“恩,还行。”
小妖孽这回是真高兴了,一下午跟着元明姝左转又转,几乎没把元明姝后脚跟踩掉。前些日子他还有点拘束的,一张面瘫脸不说也不笑,跟谁欠了他五百万似的,这下全没有了,快活的跟个小狗似的要打滚。
高昶发现元明姝不讨厌他,而且也不嫌他脏丑。
她甚至会用手摸自己的脑袋,那种动作让他觉得自己是被疼爱的。
他很喜欢元明姝,很想跟她玩耍亲近,发现元明姝也喜欢他之后,他就跃跃欲试的往她身边凑。
这下元明姝又嫌他烦了。这高昶闷闷的还好,一高兴起来简直不得了。本来元明姝在家闲的就爱伸长脖子打个望发个呆,基本就是个乌龟状态,高昶在一边,一会要不要吃这个要不要喝那个,一会要不要这去玩要不要那去玩,跟个小孩似的,元明姝就受不了了:“你要玩自己去玩,要吃什么自己去吃,不要在我旁边转来转去的,我眼晕。”
高昶一腔热情碰到她这句话,顿时整个人就黯淡了。
其实他是看元明姝死气沉沉发呆,总觉得她是在不高兴,就想哄她。
他就是第一次碰到很喜欢很喜欢的小姑娘,又不晓得怎样讨她欢心,所以就各种尝试。
元明姝有些无奈,道:“我没有不高兴,也没有心情不好,我吃饱了饭没事干就这表情,真的。”
高昶听了这个解释终于有些释怀,乖乖的就不闹了。
春深日暖,天气也有些热了。
高昶老实了,元明姝摇着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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