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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反正她生来追求正义。”
邓思敏听出他对金小田的嘲笑,替金小田辩护道,“金律师一直遵守事务所规定。上次我的案子,她带我先去缴费才开始的。”
吴明放下碗,笑着摇头,“你误会我了,我其实挺欣赏她的,像她这样的人不多了。她一个,黎正一个,都是好人,生性光明。如果社会多几个他们这样的人,就会少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捡到钱包缴公的人要赔钱,扶起老人的孩子要赔钱,要我说,该罚,重重罚几个就好了。”
邓思敏也笑了,“吴律师你开玩笑,平常你不总说要用法律公正、公平地看待社会现象,不能感情用事。”
“我喝醉了。”吴明清楚地说,让邓思敏忍不住盯着他又看了几眼,他表情严肃,不像喝醉啊?就是数秒间,吴明站起来笔直走向他的卧室倒在床上。邓思敏跟进去,他已经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明显地睡着了。
还真是说睡就睡,到底是多累,才会倒头就睡。邓思敏一边叹气,从吴明身下抽出被子,替他盖在身上,一边看着他的动静。吴明虽然是男性,但脸上的皮肤特别细腻,看上去就已经是弹性很好的样子。他的眼下有一点青影,估计长期欠觉的缘故,但长而弯曲的睫毛垂下来,跟蝴蝶的翅膀似的,微微的还有些颤动。
邓思敏弄好这些,替他拉上门。关电脑前,她刷下屏,有个新帖子浮在论坛上方。她忍不住打开,打算看一眼就关机去睡觉。
这个新发的帖子标题很长,“为何宝马女频出脑残,又有商业街打人事件”。内容是说宝马女在商业街没打转向灯,差点和一电瓶车相撞。电瓶车主不满,指责她不会开车。宝马女把车停在路中央,下车和电瓶车主吵架。又打电话叫了两个壮年男子来,挥棒把电瓶车主打伤。随后宝马女扬长而去。电瓶车主报警,警察来后,和在场人了解完情况,说此事不由他们管,该由交警管,也走了。
因此事不了了之,有人将其经过发上论坛,引发一片议论。
不少人认为必须人肉“宝马女”,从人海中找出她来加以制裁,让其承担打人的后果。但没人拍下照片,仅记得部分车牌号。
光天化日竟有此事,邓思敏简直不敢相信。她一个劲往下翻页,想看后面有没有知道这人的真实真份。谁知翻到二十多页时,她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有ID言之凿凿地说他认识车主,车主姓金,是最近本地很受瞩目的某种田大户的独生女,一贯霸道,仗着父亲的名头,自己又在某事务所做律师,动不动压人,说不过的时候经常扬言可以找短期帮工打人,警察也不会管她。
在网络时代,人的信息很容易在不经意间泄露出去。再翻几页,有ID把金小田的照片贴了上去,是她参加会议时被拍到的。她低着头,像是在看手机。不是正面照,但熟悉她的人综合上面的资料很容易知道说的就是她。
邓思敏越看越急,她敢肯定不是金小田做的,偏偏金小田的车牌号有几个字母跟帖子里披露的相同,估计是被人误会了。她来不及多想,跳到尾页发了个言,“没有确实的证据不要随便指认,不然以后你的良心会不安”。
她点了发布,却没看到自己发的言,原来水大被冲掉了。在她发言后,有N多人把她当作靶子,冷嘲热讽者有,也有粗暴的直接认定她是金小田的马甲,叫喊人肉具体名字地址的更多了。
邓思敏连忙又发言,“第一,我不是马甲。第二,在网上乱传不确实消息会受到法律惩罚。”
她刚发完,下面的留言更是说什么的都有了,还有人立马查出她的IP地址发在上面,美名其曰揭皮,“这人肯定是宝马女马甲无误,看她口口声声的法律,没错了。”
我什么时候口口声声法律了!邓思敏气得额头爆青筋,赶紧又发言,“拜托你们看清楚,我哪里是宝马女?我只是认为,有些事最好有了证据再说。不要以为躲在网络背后不会被揪出来就什么都敢说。生活中不会对人说的话,最好网上也别说,两者是一样的,都反映人的素质。”
这下更炸窝了,有人甚至分析了她的发言,看有多少词组是类似的,可能是什么性格什么职业。
邓思敏愤然,打字打得飞快,“全不对!我是外地人,一个小打工的。”
可惜她说归说,别人不信。
吴明凌晨时醒来,口渴起床喝水,看见邓思敏还在电脑前奋战,桌上电脑旁尽是纸团。他以为自己睡过头了,一看时间是凌晨两点,“你在干吗?”
邓思敏被气哭了无数次,两眼肿得像桃子。她转过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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