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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个屁!”老板道:“他们乐队虽然现在还没什么名气,但那个鼓手向宽将来一定会是个不得了的人物。像他那样的鼓手,我这辈子只见过三个。”说完又是一叹,“待在这种小乐队,是埋没他了。”
小员工轻哼:“那还能有夜鹰厉害不成?”
“夜鹰,他们已经和几年前不一样了……”
看着老板沉重的神色,小员工心里一紧。“老板,难道是最近有什么夜鹰的负面消息?听说他们乐队的吉他手和队长关系不是很好。”
练习室的老板转过头来,那表情似乎是隐藏着什么大秘密。小员工满心期待这自家老板爆料,却猛地被赏了一个毛栗子!
“你管那么多做啥!还不去工作,那边又有人要结账了!”
可怜的员工摸着红肿的额头灰溜溜的离开。
老板点起一支烟。烟雾缭绕中,看着那些进出练习室的乐手们,看着他们脸上对于未来的向往和热情。
他吸了口烟。“摇滚啊……”这东西,真是害人不浅。
之后的几个礼拜,严欢每周都去和于成功他们一起练习,说是练习,其实只不过是他在旁边看着而已。于成功曾经说可以先借钱给他,让他去买一把喜欢的电吉他一起练。
严欢谢绝了,一把电吉他价格不菲,就算于成功肯借钱他给他,以他目前的能力也绝对是还不起的。至于告诉家里,问父母要钱?别说严欢的爸爸会不会直接一个耳光下来,就只严欢自己,也绝对不会开这个口。
所幸他现在每晚都能抽出时间跟着JOHN学吉他,不用担心水平会落下——虽然在JOHN挑剔的眼光中,现阶段的严欢也没什么水平可言。
终于到了比赛的前一天。
于成功和他的夜影乐队一直练习到傍晚才满头大汗地从练习室内出来。看着一直陪他们,却没怎么参与到练习的严欢,于成功不免有些愧疚。
“抱歉,这几天的练习一直没能带上你。”
“没事。”严欢道:“反正我现在没有电吉他,水准也不够,先跟在于哥你们身后看看就行了。”
“呵呵。”于成功宽慰地一笑,突然来了想法。“对了,明天是比赛!今晚我们先去KTV通宵一晚,就当做是热身!怎么样?”
除了严欢外的一伙人全部兴奋地叫好,举双手双脚赞成!最后严欢的意见无效,被于成功押着送往最近的一家KTV。
一进包厢,几个小伙子就点了几首激烈的摇滚曲,争先恐后地卖弄起自己的恐龙嗓子。严欢几乎是捂着耳朵遭受他们荼毒,最后实在是受不了,在一片噪音中询问于成功。
“于哥,我们这乐队主唱究竟是谁?”
这几天他们练习,一直都是在练曲子却是没听见有主唱练歌。
“主唱?”
于成功呵呵笑着,“没有那东西,高兴的时候随便让一个人上去吼两嗓子不就行了。”
“……”严欢愣住了,他是真的被于成功的回答给惊呆了。夜影竟然是个没有主唱的乐队?这也太不靠谱了吧!而且就凭眼前这几个人的水准上去吼,别说两嗓子了,只怕是一出声就会被台下的观众们给轰下来。
看来这一次新秀大赛,夜影是前途渺茫啊。
“别听这个笨蛋瞎说。”旁边一个夜影队员凑过来,“我们乐队的主唱就是成功,这小子只不过是不好意思对你说罢了!来吧,主唱大人献歌一首!”
“我不是什么主唱,是吉他手!”于成功恼羞成怒道。
“好吧,吉他手,去唱一曲吧,让我们的新成员听听。”
于成功被推搡着点了首歌,拿着麦克风唱了起来。
严欢听后,感觉很复杂。于成功不是唱得不好听,相反,和前面几个五音不全的比起来,他算是不错的了。但是这不错也只是相对一般人而言。到时候在比赛中一定会有很多专业的主唱,而夜影这帮人却是毫不在意这点。
虽然对于摇滚乐队来说,歌声并不是唯一,音乐和弹奏才是灵魂。但是看着眼前这一群胡闹的家伙,严欢觉得前景还真是一片黑暗。
晚上回到家,他把这个想法对JOHN说了。
“其实你可以自己试试。”JOHN突然建议道:“很多乐队都没有专门的主唱,而是由吉他手或其他队员兼任。”
“像于成功那样?”
“……当然,水准绝对和他不同。练习乐器的人乐感都不会差,唱歌也比一般人有根底。”JOHN道:“自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