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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妃传中说他“怠于政事”,办公时“置张贵妃(张丽华)于膝上共决之”。我本人就欣赏得一塌糊涂。能阅兵时做诗、能听政时把美女抱在腿上,是何等潇洒! ⊙李敖·《中国命研究》 跟贴: 老爸李敖的体内永远都会燃烧着“激情之火”,他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支将自己的肋骨折下点燃的火把……他的文字在向世人传递着热量,靠近他,任何“冰凉的小手”都会不再“冰凉”。
酒 味
女性对男人喝酒的心态颇为微妙。一方面她们欣赏男人喝酒的姿态,那副陶然自得的表情覆盖了平素的猥琐和冷漠,尽管粗糙的皮肤毛孔里盛开出密布的红色脂肪瘤,但显示出了相当的雄性本能。但另一方面,她们十分厌恶酒鬼身上的那股酒味,这却是女人们非常一致的反应。 说也奇怪,闻着那么醇香的白酒,灌进肠胃里,味道逐渐就变了,酒的度数越高,反而倒冲起来的味道就越大,而最终被一股纯正的潲水酸味密密覆盖。对这股正在进一步发酵的沼气,喝酒人由于鼻腔充血,味蕾麻木,早就找不到北了,他们只是一味地海喝,目放精光,并把发酵的气体连同豪言壮语喷到女性脸上,偶尔还夹杂着些许“标点符号”。 这些飞溅而来的唾沫星子,热热的、粘粘的,但女性们不敢去擦。并不是怕得罪酒鬼,而是一擦就更加大了污染的面积,女人们频频上盥洗间,实在忍受不住,一般都提前告退。这实际上是她们离去的真实原因。 更进一步,酒味还可以在全身散发出来,并与汗腺混合,构成一股无法命名的味道。但喝酒人已经飘了起来,跌跌撞撞好不容易回到家,一把就把女人抱住…… 因此,我对酒鬼的女人一律敬而远之,并抱以深切同情。 反之,即使已经有酒瘾的女性,喝起酒来也要文雅得多。更奇怪的事情还在于,女性对酒精好像具备天然的免疫力,这一直是民间流传甚广的说法。其实这并没有任何科学根据,惟一的原因是她们喝酒的次数没有男人那样频繁,因而肝脏功能相对较好。她们喝酒后,热力把化妆品的气息蒸发出来,在周围形成一层浮动的氤氲,并媚力四射。跟这样的女人接近,是男人们求之不得的快事。 很多人喝酒没有酒品,常常拿高级红酒兑饮料,这是一种浪费美酒的无知行为。至于女孩子不顾形象,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是一种很幼稚的行为。 发贴: 陶渊明的惟一过分了的嗜好是他喜欢喝酒,并写了太多的和酒有关的诗。在他一百一十四首的五言古诗里,酒字出现三十一次、醉字七次、醪字三次、酣字三次、酌字三次、醇字一次。他的儿子都是笨蛋,没有一个能“臣得其酒”式的继承他的一切。他在六十三岁时死去,死前写“自祭文”,说“匪贵前誉,孰重后歌”,表示对生前死后的声名都不在乎。这种旷达,在他《挽歌诗》里也如出一辙:“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李敖·《中国命研究》 跟贴: 老爸李敖年轻时好酒,据说酒品极高……陶渊明的儿子都是笨蛋,是因酒之故;李敖的女儿性格如同老子一样刚烈,可能也是因酒之故。
首饰的光亮
有关首饰的话题非常繁杂和专业,普遍现象却是有目共睹的——新新人类中的“坏女孩”以及大龄女人,基本跟首饰不沾边。二十五至四十岁这个阶段的女人,是首饰消费的主力军。 前民主德国诗人格里高勒·菲鲁在华丽的首饰光芒下几乎难辨东西了,他在《戒指》一诗里来了个爱屋及乌的做法—— 当初 我把情人的戒指远远地 扔进摩尔道草原。 我在山丘间狂奔, 为把它寻找。 这样,我学会了奔跑。 当初 我把情人的戒指 掉在了海底。 我潜入波涛翻滚的大海, 为把它找寻。 这样,我学会了游泳。 当初 我把情人的戒指 抛向群星。 我双脚从地而跃起, 为把它找到。 这样,我学会了飞行。 女人的戒指能够成为男人前进的指南针吗?如此加重戒指的负担,娇小的手指怕是吃不消的。男人在首饰的面前还可以学会更多,但首先必须为此付出一笔银子给心上人买戒指,却是不争的事实。“穿金戴银”的模式已经被有识阶层视为恶俗的标志,以至于富婆们也不得不收敛在这方面的爱好,仅以“物以稀为贵”的原则展现自己的富足。一根价值不菲的项链、一只罕见的戒指就能说明实质。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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