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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兰秋菊知道侯大勇的婚事,她俩在沧州曾与符英有过一面之缘,知其是符皇后的妹妹,身份尊贵,“不知未来主母性格如何,如何对待我们。”两女多次谈到这个话题,暗自垂泪,秋菊更是郁郁寡欢。
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六百五十一年)颁布的《永徽律疏》(简称唐律),其中第四篇是《户婚》,共有四十六条,主要是关于户籍、土地、赋税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规定,对后世影响极大,大周婚律沿袭唐律,基本未作改动。春兰秋菊都是使女身份,属于贱民,在唐律中,严禁良贱通婚,所以两女虽钟情于侯大勇,但身份悬殊,不敢作他想,只有自叹身世,心中忧愁罢了。
侯大勇知春兰秋菊心事,作为现代人,他心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侯大勇是务实之人,知道到了古代,必须遵守古代的规则,否则不但不能立足,还会害了两女。
侯大勇初到沧州之时,一直陷于战事之中,没有时间和精力来解决两女的身份问题。但随着和两女感情的加深,侯大勇决定在符英嫁入以前,解决两女的身份问题。
侯大勇详细问过司礼参军事,知大周律条充许改贱为良,只是要办理相关手续。司礼参军事新任不久,从未办过此类事情,不知具体如何处理,查知律条方知:凡放免必须由家长立手书,长子以下署名,再经申报官府,就可生效。
侯大勇把律条找好,参照司礼参军事给的一个样本,写好了手书:“盖婢以人生于世,果报不同,贵贱高卑,业缘归异。上以使下,是先世所配,放伊从良,为后来之善,其婢厶乙多生同处,劢力今时,效纳年幽,放他出离,如鱼得水,任意沉浮,如鸟透笼,翱翔弄翼。择选高门,颇为贵室。后有儿侄,不许干论。一任从良,荣于世业。山河为誓,日月证盟”。侯大勇写了两份,最后签上侯大勇大名,再到官府盖上官印。只要把这些手续拿给春兰秋菊,她俩命运就完全改变。
一日吃完晚饭,侯大勇让春兰秋菊到书房来,一般来说,到书房内都是谈比较正式的事,侯大勇和两女常在一起谈笑,但从未在书房内谈事。两女见侯大勇郑重得有点奇怪,心中不觉忐忑。
侯大勇取出两张纸,递给两女。春兰不识字,茫然拿着纸,秋菊看完纸条,浑身发颤,最后掩面而泣。春兰扶住秋菊,秋菊一边抽泣,一边对春兰道:“阿郎将我们放为良民了。”春兰听到此言,初时未反应过来,后突然“哇”地哭了出来。
侯大勇道:“春兰、秋菊都没有家人,我可以为你们置办一些田产,将来嫁入好人家。”当听到侯大勇此言,秋菊愣了一下,哭道:“我不嫁人,我愿意侍候阿郎一辈子。”春兰道:“我从小没有父母、也没有亲人,这个世上只有阿郎对我们姐妹好,打死我也不离开阿郎。”
侯大勇见两女如此,深受感动,道:“若你们不走,也可以,但不要做使女了,可作我的妹妹,还可作。”说道这,侯大勇本想说可作某的媵,可他作为现代人,对纳媵实在说不出口。秋菊听到他说此言,道:“还可作什么?”问完,脸先红了,她知道侯大勇要说什么。
侯大勇为妥善解决两女的问题,专门研究了大周律法,知道从唐时开始,由于物质生活富足,社会风气崇尚风流,法律严禁重婚,但允许纳妾,而且不限人数。纳妾不仅是豪门权贵的事,有些小家小户也有一妻一妾。在姬妾中,身份最高的是媵。按古义说,媵是从嫁之意,后代常将媵、妾合称,并无十分严格的界限。媵、妾实是有一定区别,媵是正妻之外名分较高的侧室,一般人家没有媵的名位,唐制规定:亲王等可以有媵十人,二品官媵八人,三品及国公媵六人,四品媵四人,五品媵三人。这些媵各有品级、名位,此外就都算作妾了。
侯大勇道:“依律法,我只能有一妻,陛下已经亲自为我赐了婚,是魏王之女符英,如你们原意,可作我的媵。”
两女听到此,惊喜万分,哪有不愿意之理,秋菊含羞道:“全凭阿郎作主。”这个结果,两女先前想都不敢想。三人从书房出来后,两女恍惚在梦里一般。
侯大勇此举,经过了深思熟虚,按现行周律,有媵而无妻,则仍为未婚。因此先下手为强,定下两女名分,以免符英到后,生了意外。侯大勇还是抱着固有的想法:“拯救不了世界,就拯救身边的人吧。”
名分已定,两女见到侯大勇,和以前又有不同,更增温柔和甜密。特别是秋菊,眼神中充满了柔情蜜意。
侯大勇洗过澡,趴在床上,秋菊知道侯大勇劳累后,特别喜欢按摩,便按照侯大勇教的方法,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