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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里,认识风铮的人都知道风铮最宝贵的就是那枚戒指,大家都搞不懂一枚戒指到底哪里好?直到有一次,风铮临座的女同学趁风铮睡觉的时候偷偷拿起戒指看了看,唯一看到的信息就是暮光 ××年04月09日 ×点×分。可是那个女同学是加拿大人,根本看不懂中文,她就把字照着写下来,拿去了中文系。从那以后,大家都知道了风铮早就有喜欢的人了,那是一个叫做暮光的女生。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风铮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风铮并没有澄清的意思,唯一纠正的一点就是,暮光是个男生。
风铮总是会把戒指穿过无名指的指尖,看着戴在指上的戒指,风铮就知道,自己想要忘记暮光是不可能的。
如果是暮光给自己戴上这枚戒指的话,该有多好呢?
每每想到这里,风铮又会摘下戒指,苦笑着告诫自己这是不可能的,分开就是分开了,别再幻想了。
现在有这样一枚戒指陪着自己,已经足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挑逗一下:
片场全部工作人员都在吃盒饭,米有一个人可供采访……
某逯:“我就这么不招待见嘛?风铮和暮光没心情让我采访,你们也没心情?”
ALL(全部人员):“你纯粹拿我们充数的,还采访P呀,你直接和读者说你能力太差就OK了。”
☆、Chapter XIII
如果说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个贵人的话,那么风铮的贵人就是Lucifer。
下午3点,风铮刚刚下课,收拾东西的时候,忽然来了一个电话。
又是陌生号码?
从暮母那次以后,风铮就特别反感陌生号码。
再加上学校里喜欢自己的女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自己的电话号,每次都是晃一下自己,接了对方也不说话,只有自己一个人傻傻的重复着‘hello?’。
风铮刚要按掉这个电话的时候,看到了来电归属地——中国。
是中国的,难道还是暮光的妈妈打来的?
不可能的吧。
那个女人应该讨厌死自己了,不可能再给自己打电话了吧,她连跟自己说句话应该都会嫌脏吧。
最终,风铮还是选择接起了这个电话。
“Hello~”有点熟悉的声音,但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我认识你吗?”风铮冷冷的说。
“呃……这么快就忘了我啦~我是Lucifer啊!”
“Lucifer?”风铮思索了一会儿,确定自己的脑海里确实没有关于这个男的的印象。“对不起,我真的不记得。”
“哎……”Lucifer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不论你是否记得我这个人,我还是要告诉你真相。”
“什么真相?”风铮皱起了好看的眉,难不成在自己身上还曾发生过什么冤案?
“有关暮光。”
听到了这个名字,风铮的全身都绷紧了,暮光……这个名字有多久没听到过了,再听起来,居然有些陌生的意味。
“不得不说,真的对不起。”Lucifer充满歉意的说。
“我不记得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
“那只是你不知道而已。”顿了顿,Lucifer继续往下说着,“还记得你去加拿大前的一晚么?”
“记得,怎么了?”关于那晚?自己真的想不起来那晚自己都干了什么,只记得一个长得挺好看的男生跟自己搭话,还拿了一瓶香槟,剩下的……那就是自己记忆里的空白地段了。
“对了,我想起你了,你是那天晚上给我拿香槟的?”
“对,你还能想起之后都发生了什么吗?”
“好像……不能了。”经Lucifer这么一提,风铮隐隐约约的觉得,那晚发生了一些很重要的事。
“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Lucifer深吸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先记住,别激动,听我说完,你再说。”
“好。”
“你保证。”Lucifer知道,只要牵扯到暮光,风铮一定会失控。
“好,我保证。”
“那你仔细听我说。”
原来那天晚上Lucifer确实去拿果汁了,中途却被Satan支去应付合作伙伴的宝贝女儿了。Satan是Luc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