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游戏竞技 > 剑噬天下简介 > 第216部分

第216部分(第2/4 页)

目录
最新游戏竞技小说: 大姚穿越1978篮坛全是他的人全民大航海:在高武世界海洋求生禁忌降临世间,我觉醒了血肉战甲英雄领主:我的领民花钱就能变强网游之剑起太初足坛从这里开始被改变了海上求生我靠开宝箱霸榜第一一年的电竞重生96,开局执掌小牛队升级经验一万倍但奖励提升六倍在无限世界努力保持正常人状态领主:开局化身天灾,战场成禁区家人怕我创业,反手充值千亿网游最终试炼游戏梦幻西游:开局一段铁丝我无敌了网游之剑歌行原来是篮球之神啊我独自挖矿NBA:防守满分,我带登哥夺冠LOL:我打乌兹你会给我打钱吗

绝不会善罢甘休!”决心已下,灵世界之力瞬间调动诛仙、陷仙、戮仙三剑,心念一动。一百多道已经达到极限的剑气汹涌而至这三件之中。

诛仙三剑据说乃是宇宙初期由道祖亲自祭炼,其强横程度肯定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程度,既然灵世界无法控制这一百多道剑气令其继续融合,那么,将它们一举灌入三件之中,,以三剑充当容器,分而炼化、融合,这样一来,几乎就相当于将三万多道剑气,压缩成三道剑气,如此程度,必然达到质变的标准,从而诞生出三股无与伦比的剑气。

剑气入体;诛仙三剑的威势顿时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极限,散出来一股巨大的压迫性剑气!

与此同时,剑内所蕴藏的杀戮灵性仿佛被彻底激,一股蕴含了九幽冥狱无尽凶戾杀戮的惨烈气息,猛然咆哮而出,仿佛一头沉睡无尽岁月的绝世猛兽,带着那种远古洪荒的戾气,化作一片实质般的血色剑光,直冲云霄,狠狠地撞在那片翻腾的劫云下。

轰隆隆

遭受如此撞击,劫云不断地翻滚,汹涌无数紫色的雷电自那劫云中轰出,轰击在三剑激而出的血色光柱之上,将上面的血光大范围击溃

然而,这三剑所蕴含的气息之强,简直是达到了一个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虽然被劫云内的雷电不断攻击,但始终是顽强的撑着,任凭那劫雷咆哮,却是不能奈何血光之柱丝毫,甚至隐隐约约有将天空中劫云冲散的趋势

如此惊变,直让一旁以为凌云必死在劫云之下的诸多神界强者大为意外,看着那与劫云僵持不下的血光之柱,一时间都睁大了眼睛,生怕错过了哪一个细微的镜头莫非。这三剑内的真正的被激出来后,竟然能够将天空中的劫云轰散?

天绝以及退入zyangxing大气层的景空,看着自剑中冲出的三道血光之柱,同时脸色大变,哪怕向来稳重的景空,也是忍不住大为失色:“这……这……真正的诛仙阵剑气……这是诛仙阵之威接近百分之百的激!怎么可能……除了教主大人亲自主阵之外,还有谁,竟然能够将诛仙四剑中的三剑威力,挥到这种程度……。?”

天绝在震惊之后,立即反应过来。看了一眼手中的绝仙剑,立即将剑一掷而出,口中大喝:“凌云,用四剑,哪怕不布诛仙阵,合四剑之威相符相生之力,亦是足可以将天空中的劫云击散!劫云一散,如此一来,天劫已过!”

凌云也没有丝毫马虎,天绝指过来的绝仙剑立即被他的灵世界牵引到三剑附近,不需要凌云再消耗巨大的剑气压缩到剑中,绝仙剑一靠近剑气勃的三道剑气,顿时剧烈的颤抖起来,原本平凡出奇的的剑身威势暴涨,猛然达到一个恐怖的程度,足以与三剑一较高下,在血光之柱的共鸣中,绝仙剑内也腾出一股并不逊色于其他三剑多少的血光之柱!

绝仙剑的血光之柱投入,并非是三加一那么的简单。

四剑合一,立即产生了一种令人无法立即的异变。

一片紫色的光芒突兀的自四面八方汹涌而至,涌入那血光之柱中,使得原本尽是杀戮、凶戾气息的四道血光之柱,隐隐变成一种如梦如幻的紫色。

在这股紫色光芒出现的煞那间,一股无比玄奥仿佛蕴含了宇宙之理的大道法则,突兀的覆盖上这个劫云,将劫云上传来的那股几乎要摧毁所有人心理防线的恐怖压力掩盖过去。

一时间。漫天劫威尽去,天空中僵持的局势终于被打破,大片大片的劫云被剑气撕裂,似乎不到一刻,便会被四剑爆出来的恐怖力量给一举轰散。

“那应该是…鸿蒙紫气……传闻诛仙四剑乃道祖采鸿蒙紫气炼制而成…想不到这这一刻却是被他给借助到了鸿蒙紫气的力量……。”景空看了一眼开始占据上风的四道剑气。转头对神圣三人说:“赶紧离开这里吧,凌云顺利渡劫成功化形,几乎已成定局。”

“怎么会这样?他身上不是业力滔天么?身上如此重的业力,竟然没被这天劫所灭,这怎么可能?”

景空看了凌云一击他上空翻腾的劫云一眼,微微皱了皱眉头:“不知道是不是劫云即将被轰散的缘故。我并不感觉到劫云中的蕴含了业力所加成的劫力…”

“这是什么意思?”

景空摇了摇头:“或许因为两个世界、两种法则的缘故,天道并不知道在这篇世界中的凌云的所作所为。因此。渡劫时他并没有业力加深。又或者是天道偏心…并未将这些因故、业力算到他的身上……种植,劫云要散了,如果你不想凌云恢复过来后找你们算账,还是尽快离开的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

目录
淫荡集团(我和后妈母女)吝啬娇妻,这个总裁是僵尸天使之恋美女董事长的贴身异能保镖毒步天下·小邪后太诱人电锯之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