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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立夫的努力下,抗战期间,高等学校在巩固的基础上有了一定的发展,战前的1936年,全国有高等学校108所,到1944年,发展到145所,而且门类较齐全,布局也较合理。
对中等教育,陈立夫要求有更大的发展。
抗战期间,一些从日寇占领地区跑出来的中等学校师生失去了执教和受教的场所,到处流浪。
陈立夫针对这一情况,决定由###出面,在大后方建立一批国立中学,以安置这些流离失所的师生。
1938年,陈立夫主持制定了《国立中学规程》,提出:“###为谋战区省市立中学教职员及公私立中等学校学生继续施教与受教起见,特暂设国立中学若干所,以继续发挥教育效能,充实民族力量。
”于是,###拿出一批资金,在后方地区创办了国立中学31所、国立华侨中学3所、国立中山中学2所、国立女子中学2所,并改办中学4所,此外,还创办了四川造纸印刷职业学校、国立商业职业学校等共13所,创办国立师范学校13所、华侨师范学校2所。
这些学校安置了大批流亡师生,也发展了后方的教育事业。
同时,###还鼓励与督促后方各省区办了一些地方中等学校,使中等教育有了一个比较大的发展,抗战前,全国共有中等学校3264所,1944年发展到3745所,其中中学战前1956所,1944年发展到2759所。
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战前为627246人,1944年发展到1163113人。
对初等教育,陈立夫上任后,即取消了战前普及4年小学的义务教育制,改为实施“国民教育制度”。
1940年,陈立夫主持制定了《国民教育实施纲领》,将小学教育与补习教育合并进行,并规定乡镇设中心国民学校,保设国民学校,分别由乡镇长和保长担任校长。
后来,由于“保长之资格,大都不合于修正小学规章第六十二条规定”,所以到1942年,改定为“中心国民学校、国民学校校长以专任为原则”。
在这些国民学校里,都设有小学与民教两部,分别对儿童实施义务教育和对成人实施补习教育。
通过不断对初等教育实行改进,小学数目逐年增加,学童入学率逐年上升,陈立夫自己说:“就学龄儿童入学率言,三十三年度后方19省共有学龄儿童3411万余名,入学者有1722万余名,连同已受义务教育而不在校者合计约共2500余万名。
入学儿童约占学龄儿童总数70%强,较前占53%大有增加。
”陈立夫的统计当然有夸张之处,但客观地说,在当时战争的烽火年月里,基础教育达到如此成绩还是不容易的。
总之,在陈立夫的努力下,高等学校在稳定的基础上有适当的增加,中等教育、初等教育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关于质的方面,即关于非常时期教育质量的问题。
当时,国民党政府的一些官员认为,在战争的非常时期,正常的教育程式应该废弃,应该实行与抗战有关的短期训练班和训练所,其课程也应该是研究抗战学术。
他们提出:“在战时,大学是抗战人才供应所,是救亡干部训练所,同时是民族革命青年先锋战士的产生地。
”陈立夫不同意这种主张,他认为要为建国储备人才,正常教育仍应维持。
1938年3月,陈立夫以###长的身分发表《告全国学生书》,向全国学生阐述了他的教育政策,他明确指出:“教育之任务,为在智德体各方面培养健全之公民,使其分负建国之艰巨责任,故青年之入校修业,自国家立场观之,读书实为其应尽之义务,使青年而有废学之现象,实为国家衰亡之危机”,因此,“各极学校之课程不为必须培养之基本知识,即为所由造就之专门技能,均有充实国力之意义。
纵在战时,其可伸缩者亦至有限,断不能任意废弃。
”公告书的发表,至少在当时众说纷纭的主张中,有了一个主导性的政策,对稳定大局起了重要作用。
为了在战争非常时期坚持正常教育,陈立夫拟定了《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确定了他的战时教育方针,这一方案在1938年4月召开的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获得通过,实施方案包括九大方针和十七要点,强调“三育并进”,“文武合一”,“对现行学制大体仍维现状”,“对于管理应采严格主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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