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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君王要杀你,你还是应该尽忠职守地进谏。
(六) 诚信。以信忠君.以信怀下;上下通诚,信而不疑。
(七) 慎密。不漏禁中之语;非所言勿言,非所为勿为。君主跟你说了什么,属于国家机密,不要乱说乱动。
(八) 廉洁。奉法以利人,不枉法以侵人;以廉平为德,不求非其所有。
(九) 良将。有五材四艺,机智果断。这是对武将的要求。
(十) 利人。禁末作,兴农功,省得轻赋,不夺人时,务使家给人足。这是对文官的要求。
书成之后,武后普赐群臣,要求他们好好研读,当座右铭来正心鉴行,期望能达到“革心事朕”的效果。此情此景,不由得让人想起以前李贤不听话,武后特地赐《孝子传》和《少阳正范》指导他怎么做乖儿子的往事。显然武后是把大臣们当儿子来调教了,这是不是就叫做“母仪天下”?不过还是得说一句,这些要求实在是有点高^_^ 《臣轨》常和李世民撰写的《帝范》合为一书,称为《帝范臣轨》,17世纪传入日本,时人曾言:“本朝读之,尤尊之,至若镰仓将军家皆读之,有助治道久矣,何啻中华而已哉。” 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有助治道久矣”一句,尤其可圈可点,可见无论古今中外当权者们都是很喜欢这些东西的。
不过,武后最关心的还是对地方的掌控。扬州之乱虽然有惊无险地平定了,却给武后以深刻的教训,大感自己对地方的控制尚嫌不足。徐敬业进行了那么多的秘密串联,朝廷却一无所闻,十几天内就能组织起十万人的大军,大肆攻城略地,朝廷才做出反应。可见自己对民间反映与社会动向根本不摸底,也暴露出各级政治机构的迟钝和情报阻塞。说来大唐开国以来一直奉行强干弱枝政策,重中央而轻地方。太宗时代设立御史巡查制度,由御史台派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但这是不定期的。武后大力提高御史台的监察权,监察御史、侍御史每年分春秋两次定期出巡全国各地,严密监察各地官吏,随时报知中央。《垂拱格》里专门设有《风俗廉察四十八条》,详细地规定了朝廷特派专使对地方官员进行监察的运作方式。由于这些监察官员有相当一部分是酷吏,又被赋予了生杀予夺的大权,地方官员畏之如虎。武后时代风闻朝廷使者到来而自杀的地方官员,史不绝书,可见这种监察制度的威慑力量强大到了何种程度。掌握监察权的御史一时权势大炙。他们上可弹劾宰相,下可监控百官,独立于三省之外,只对皇帝负责。监察御史弹劾甚至可以不经过本部门长官而直接上奏皇帝,也就是说,监察部门的头头本身也在被部下监察中。
武后大力提高御史的监察权,主要是因为他们官小位卑易于控制,监察御史仅八品官,却要弹劾品级远远高于他们的朝臣,唯一的依靠便是皇权。虽说御史本是皇帝监控朝臣的耳目,但武后并不希望过多的假手与人。她的终极目标是尽可能地集天下大权于一身,将整个帝国置于她的铁腕控制之下,因此垂拱元年伊始,她接连签发了两道敕令,均是针对御史的权力而作。垂拱元年正月,武后便下敕:“御史纠获罪状,未经闻奏,不得轨使处分,州官府司亦不得承受。”也就是说,御史没有自行处分的权力,也不可以让当地官员处理,必须上奏朝廷,这样便将量刑定罪的权力完全收归中央,由她一人裁决处分。二月,武后又专门调整现有的登闻制度:“朝堂所置登闻鼓及肺石,不须防守,有挝鼓立石者,令御史受状以闻。” 登闻鼓和肺石是供人鸣冤的法律用具。唐制为了让臣民有上言或申诉重大冤情的机会,在西朝堂设登闻鼓,东朝堂设肺石。言诉者若击鼓立石,其情便可直达天听。但以前设有专人防守,要击鼓立石并非易事,现在武后撤除防守,放松管制,无疑是鼓励臣民上言,打通了民间直接向朝廷告状的环节。因武后正月已经下令御史不得自行处分,御史的权力便局限在接受申诉的表状,直接上报武后。他们只负责收集情报,唯一有权处分的只有武后一人而已。
此时的武后,已经成功地收归用人权、监察权与司法权于一身,唐代的君权,在她手里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君主对于朝臣,中央对于地方,从未如此占据过绝对明显的优势。现在,她需要的是了解下情,掌握民间动向,进而想法子引导甚至主宰社会舆论。这当然需要进一步地鼓励民间上言了。于是,第二年三月,一个全新的制度——匦检制度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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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武后,已经成功地收归用人权、监察权与司法权于一身,唐代的君权,在她手里发展到了登峰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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