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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小的孩子,要是再跟着爸爸东奔西跑找房子,不出几天,那圆脸颊就得缩水,吃多少都没用。
就像所有的狮子一样,即使来到一个全让陌生的世界,罗德的第一件事情,仍旧是确认地盘。
在这里,国王的头衔毫无意义,但是身为猛兽的本能仍旧让罗德在确定自己的落脚点以后第一时间把小洋楼划拉到自己的爪子里。
所以,他对他们的第一个租客,并不十分满意。
梁豪飞高大壮硕,举手投足充满力量,这对罗德来说并不算讨人喜欢。
刚才短短的见面时间里,罗德就有种想亮爪子的冲动。
不是大猫咪的爪子,而是狮子。
对方感觉很敏锐,意图稍微被发现了一点也说不定。
原本在他的预想里,最理想的同住人应该是娇小的,温顺的,声调平和而柔软的。
这比较符合国王陛下的审美——在萨利蒙,他的王宫里,近侍全部都是这个类型的,讨人喜欢的温柔孩子。
不过按这个标准,金国王也不合格。
罗德走进厨房,蹲在角落去翻一个装着泡面的大箱子。
金国王皮肤够白,头发也够黑够柔软,虽然戴着个眼镜,但还是能看得出瞳仁很黑,眼睛形状不错,手腕和脚踝也够足够细。
但是……
声音不柔软。虽然几乎没有和罗德争执过,但金国王不论说什么话,都很少带着情绪,让人感觉不出他的真正想法。
个子太高。金国王虽然很年轻,但却长得挺高,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瘦的关系,看起来比罗德在这个世界看到的大多数年轻人都要细长些。
而且力气也太大……罗德沉思了一会儿,拿出一包老坛酸菜。
罗德从来没有做过饭,但值得庆幸的是,虽然厨师和侍官都没有跟着来,但是这个世界的食物却异常好料理。
罗德又想了想,把其他的老坛酸菜全都藏到葱香排骨下面。
但是,金国王的平时表现,却比他说话柔软得多。
罗德能看得出来,金国王对他的出现其实满是排斥,但是沉默过后,金国王却默许了他的存在。
刚才也是。
那个带着小孩子的男人,金国王也并不是很愿意让他住下的,金国王曾经说过,最好能找到好相处,经济稳定且背景单纯,为人正派的房客。
但是抱了抱那只穿着企鹅衣服的小孩,金国王却答应让他们住下了。
不拒绝别人的示好或者索求,但也不会接受。
不抗议,不争吵。
实在不愿意,就沉默。
简直纠结到一个境界了。
从小就自我意识过剩,外放过头的狮子王摸了摸下巴。
说不定这样矛盾的样子,比摊开四肢,无条件露出柔软肚皮的小动物来得更有意思吧?
7、鸡血
“咣当!”
金国王抬起头。
前店的嘈杂越来越大,在厨房里掌厨的老板和一个切菜伙计都出去了,金国王想了想,也要站起身来,被大婶一个眼色制止了。
“这个时候出来喝酒的,容易闹事,让老板出去。”大婶说。“你瘦干干的,出去还让人泄气呢,顶什么用。”
金国王和大婶等了一会儿,动静只大不小,听声音,不少碟子都被掀到地上了。
金国王想起刚才老板似乎没放下菜刀就出去了——他才来这里洗碗没几天,虽然钱少事多,但总归是一份工作,要是出了点什么事情,工钱就难说了。
“我还是去看看吧。”金国王站起来。
大排档离海洋路只隔两条街,多数是机关小区和居民街区,偶尔也有醉汉在宵夜的时候喝多了闹事,但是听动静,这次更像是有人专程砸店。
金国王刚推开纱门,就差点被震耳欲聋的咆哮声吓了一跳。
光头的大排档老板比几个堵在店里的人更像流氓,手里的菜刀还泛着刚切肉的油光。
因为在互相骂娘的人实在太投入,几乎没有人注意到悄悄推开门的金国王。
除了店长和切菜的小黄,店里还有两拨人,已经掐上了,大排档里一塌糊涂,店长被小黄拦腰抱着,老板娘把送菜员护在身后。
金国王看见在唯一没被掀翻的桌子旁,坐着一个少年,头发染得很漂亮,鼻梁很挺,正在靠着墙,事不关己地半眯着眼睛,像是在打盹。
就在金国王打量那少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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