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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是杳无人烟的沙滩,涨潮时,满滩都是滚滚的黄水。
这片沙滩是一个世纪前由长江、钱塘江入海冲击而成。解放前的几十年一直是官僚豪绅及恶霸争夺的血腥场所。国民党江苏省主席韩德勤、川沙县教育局先后在这里设立过“教育公团”、“沙务局”,以举办教育事业为名,来无情地*劳动农民的血汗。土地兼并者只要向“团”、“局”纳上一笔款,领了“执照”,便获得了公开抢夺土地的权利。 。。
第一章 黑手高悬(4)
更有恶霸及帮会头子带了打手以武力来相互争夺沙地。1912年恶霸黄兆录、徐洪元为了争夺滩地,各自带了打手200余名,用刀、棍展开械斗,结果徐洪元吃了败仗,死伤20余人。于是黄兆录便在沙滩上插了标记,这块沙滩便算归于他了,任何人不能动一粒土。解放初他已成了拥有三四千亩地的大地主。
沙滩圈定后,地主们组成堤务局,招来成千工人、农民来筑圩、开荒。
筑圩开荒的大都是苏北海门、启东等地的破产农民。他们在租得土地之前,先向堤务局敬了礼物,写下契约(名义上农民每挑40方土可以租种一亩田,实际上堤固好后农民租到的都是破田低田,而且一亩只抵到七八分),然后搭下茅草棚,不论酷冬炎暑,起五更睡半夜,一担担地挑泥筑圩;又一根根地砍了芦苇,挖了茅柴,排除积水,用辛勤的劳动把沙滩改造成可耕的土地。可是荒开好后的第一年,农民即需向地主每亩交上押租100斤,以后茅柴田渐渐变好,押租也就每年加重,由100斤到200斤、300斤,最高到600斤。等到第五、六年土地完全变良田后,地主就来抽地或高价出卖,农民们含着眼泪,卷卷破被到旁的地方再去筑圩,开荒,再去遭受同样辛酸的罪孽。
红星乡农民徐才福的遭遇便是一个典型例子。他自祖父、父亲、自己直到儿子4代,共挑了52年泥,参加围垦20多个圩,亲手把160亩茅草田变成良田,但是每次到田成熟时都给地主抽去,直到开国大土改前他还没有一分田。
地主除了这样残酷的剥削农民外,还以更卑劣、更毒辣的手段进行强盗式的掠夺。1942年6月,地主黄兆录勾结伪区长梁国安、游击队长陈才清(就是土匪头子)等,用尖刀强迫横沙每户出一人,在沙滩架起了机关枪强迫大家无代价的帮他围垦新安公司(约1万亩田)。那时正是6月炎暑,挑着150多斤重的泥担在烫脚的沙滩上不停止的工作,简直不是人所能支撑的。可是哪个动作稍慢一点,就要被地主鞭打,生了病也不准休息,一个月中农民在沙滩上光是发痧死的就有23人。红星乡四圩63岁的老农民施志明在沙滩上发痧倒下了,那些强盗们硬说他装假,召集了筑圩农民,当场把他活埋在海塘上示众,黄兆录高声嚷道:“这是杀只鸡给猢狲看!”
沙滩也就在这样的情形下变成良田。
在这种血腥的手段之下,“教育公团”、“沙务局”和地主,霸占了全岛90%的土地。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也从这里开始。
这里的每亩地租一般为100斤到250斤。地主都按“口叫田”来收租,实际上超过了产量的70-80%。口叫田就是把不能耕种的路基、河面计算在内,只抵实际亩数8成到7成。到解放前的20年,地主把田亩的度量缩得更小了;以前是56平方寸为1步(250步为1亩),后来缩小到42平方寸,租米仍照样,大大地加重了实际租额。
农民佃田时要先交顶手(即押租),每亩3石,交不起顶手时,写给借票,利息出到100%或120%,到第二年收谷时,租、利一算便囤底朝天。地主计算农民欠租,看行情把米折麦或把麦折米,来回“翻杠子”,怎么获利多怎么算。农民常常因此负债终身,弄得家破人亡。
塘东农民马红宝在1942年欠地主黄兴国租米500斤,第二年春天收麦时,米贵麦贱,米麦比价为3:1,黄兴国便强迫马红宝把500斤大米折成1500斤小麦,到秋季稻子登场时,米贱麦贵,米麦比价为1:1,于是又强迫折成大米1500斤(利息还不计算在内);折来折去,第五年已变成大米9000斤。黄兴国还勾结伪警察去逼债,除了把马红宝自己的3亩2分田抵给他外,又把马准备看病的2斗米抢了去。马红宝被弄得没钱医病,不几天送了命,他的老婆在他病死的当天晚上上了吊,就这样家破人亡。
第一章 黑手高悬(5)
大地主黄兆录、范巧林等,还有更毒辣的手段。1941年,黄兆录勾结土匪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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