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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地区,土地占有情况则是有一些分散的。根据我们最近在华东及中南一些乡村的调查材料来看,一般的情况大体是这样:地主占有土地及公地约占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富农占有土地约占百分之十至十五,中农、贫农、雇农占有土地约占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小土地出租者占有土地约占百分之三至五。乡村中全部出租土地约占百分之六十至七十。富农出租土地约占百分之三至五,富农自耕土地约占百分之十。这就是说,乡村中百分之九十的土地是中农、贫农及一部分雇农耕种的,但他们只对一部分土地有所有权,对大部分土地则没有所有权。”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新区农村调查(3)
极不合理的土地分配和落后的经营方式和租佃关系、苛重的地租剥削、惊人的高利贷盘剥、残酷的商业资本剥削、不堪负重的苛捐杂税等一系列压迫,使解放前的中国农民过着世界上罕见的贫困生活,从事着每况愈下的农业生产。农民的命运也就更加悲惨了!
各地的具体情况到底如何呢?还是看作者在华东、华中、西南等地区的一系列调查吧。
2、苏南农村经济关系
开国大土改前的苏南是指长江以南的江苏省地区,包括镇江、苏州、常州、松江四个专区和无锡、苏州两个苏南直辖市(当时南京为中央直辖,不含),共27个县,3万余平方公里,耕地万亩,土地肥沃,出产丰富,交通便利,人民文化水平也较高。城乡人口共有1170余万人,农村人口约占75%。
苏南农村的土地占有情况是比较集中的,特别是在吴县,最大的地主有万亩以上的土地,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在75%以上,最多的如该县淞北区甚至占有90%,那里有很多的村庄居民完全是佃户。江宁县龙泉乡地主方义和,强占、强买农民土地,积成10万亩,挂“千顷牌”,免完钱粮。其他各县土地的极大部分也是占据在少数地主、富农手里,据句容天王乡的调查,地主、富农与贫农、雇农占有土地的悬殊情况十分明显。据苏南行署粮食局统计材料,全部田亩如照人口分配,平均每人为亩,就各专区具体情况来说,有田少人多的,也有田多人少的。如无锡县田少人多,每人平均亩。其他各县有每人-2亩的,也有—亩的,还有-亩的。但是在封建的土地制度与地主富农剥削强占下,地主人均占地达亩之多,富农人均占地也有亩,贫农人均占地只有亩。
苏南农村封建的地租剥削形式,基本上分为包租制与分租制二种,其中以包租制为主。这是比分租更残酷的一种剥削形式。
包租制,也叫定租制,地主租给农民土地时,规定好租额和押租(也叫坐租)及交租时间、地点、手续,还有的规定有出租年限。以后地主一般的是不管年成好坏,佃户经济情况,只按照规定收取稻或米、麦、钱、草等租额,不增不减。这种制度又分以下几种:
两熟租:麦熟收麦,稻熟收稻或收米,如武进有些地区是这样收的。
一熟租或两熟租并一熟收:如句容大多一熟;而无锡、武进大多两熟并收(稻后收),较一熟租苛刻,因为麦租折米剥削重。
预租,在太仓叫“上交租”。即在耕种前至迟收获前就要交足租额,此种剥削比两熟并收还苛重。
借租田,如无锡部分地主、富农、中农自耕田因外出或缺乏劳动力,无法自种,暂借佃农租种,一待业主有法自种,立即拔田,且租额比任何包租要高。
分租制,有的也称做活租制,不预定租额,每熟视实际产量按成分收,有多收多分,少收少分,不收不分的原则。但不少地区规定有分租的标准,如句容规定主佃完全平分,无锡则有三种标准:主三佃七,此种约占全县%;主四佃六,占全县%;主佃平分,占全县13%。这种规定标准的分租,形式上虽轻于句容,但由于成本负担大部分归于农民,实际上则重于句容。
分租制中的耕种成本负担也不是统一的,如句容完全由地主负担,农民至多以自己仅有的少数农具使用到农作上。无锡基本上由农民负担,统计全县66个乡,完全归佃户负担的%,另外%的乡,佃户成本负担70-95%,地主负担只5-30%,只有个别乡主佃各负担一半。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二章 新区农村调查(4)
租额一般占产量50%左右,但以无锡来说,少数借租田及租额特高的占产量的60-70%。
由于经济发达的原因,苏南农村还有其他地区农村所没有的“永佃权”这一情形。
“永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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