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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叔别听她胡说八道。”凌云燕理直气壮分辩:“我在捕捉一个叫花拳张奎的人,她居然在一旁说风凉话,莫名其妙。”
“你……你分明……”魅剑三绝怒声说。
但章叔已经摇手相阻了,哼了一声。
“愚叔懒管你们的急气之争、大家赶快到大林守会合。”章叔不悦地说:“三只鹰已有线索,沿途大家必须小心了。小燕,花拳张奎只是一个保暗镖的混混打手,小有名气而已,捉来何用?毙了就算了。”
那年头。真正开镖局的人少之又少,一般商贾旅客,为保人货安全,皆花些银子,请一些会几手拳脚,敢打敢拼的人随行保护,称之为保镖打手。
江湖朋友把这些人,称为保暗镖的。其实,这些人只是一些好勇斗狠的混混,真正混出头来的人没有几个,声誉和地位比起正式镖局的嫖师,相差十万八干里。
他们所得的代价也少得可怜,但并不保护人货的安全,生死各安天命。
因此,这些人就难免做出一些背地里见不得人的勾当,也就无法获得各方人士的尊敬。
凌云燕这才记起冒充花拳张奎的国华,转身用目光搜寻。
“人呢?”她向远处自己的随从大声问。
人不见了,平白失了踪。
“咦!”所有的十余名随从都讶然轻呼,两面一分,慌张地在树根草丛中搜寻。
“你们都是些死人。”凌云燕怒叫:“怎么让他跑掉了?岂有此理!”
所有的人,都出动搜索,搜了老半天,连虫也赶不出几只来。
“算了算了,一个江湖小混混,值得花工夫去穷搜?正事要紧,大家走吧!”章叔不耐倾地下令。
凌云燕心中雪亮,花拳张奎决不是小混混。
和尚桥路旁农舍的人,撤走了一半,是跟着章叔一群人走的,浩浩荡荡直奔大林寺。
一个时辰之后,国华出现在农舍的后面山坡上。
他的重要包裹,藏匿在山中极为隐秘的地方,出动时仅携带必要的代表身份物品。
这次他丢掉了代表花拳张奎的包裹,本来预预定丢弃的。现在,他不再是花拳张奎,变成了王寄。
王寄不需带包裹,只须化装易容,穿了工寄阳衣裤。他就是王寄了。
他隐下身形。蛇行时伏接近了农舍后方卅步左右。那一丛凋枯了的灌木侧方。
灌木丛前缘与枯草衔接的草窝里,二个黑衣大汉潜伏在内,居高临下监视着下面的农舍。与及上下的小山径。
两名大汉蜷仗着假寐,用羔皮外妖盖住身躯保暖。个坐在草中,从草隙中监视下面的动静,发现有人或看出异象,便用特殊的信号,通知农舍巾的人应变。
他们忽略了身后,也由于山风凛冽,草木被风吹得虎虎啸呜,声浪一耻紧似一阵,听力大打折扣,无法听到特殊的声响。
国华缓慢移动的身法。所发的声浪也微乎其微。
终于,接近至三丈左右。
飞蝗石一闪即至,奇准地击中负责监视大汉的玉枕,力道恰到好处,大汉向前一仆。伏一了失去知觉。
另两名假寐的大汉,糊里糊涂真的睡着了。
堂屋中有四个人留下:扇魔、水神、追魂一剑、另一个暴眼凸腮的中年人。
屋中生了火盆,三个人在烤火取肯,暴眼凸腮的中年人,则傍在窗台旁,透过窗缝向外张望,留心察看外面的动静。
国华鬼访似的出现在通向内间的走道口,手一抖,一根飞爪百链索系就的套索破空飞出,半分不差套住了坐在侧后方的水神颈脖。
他知道水神的铁笛,可以喷出可怕的毒汁,在屋中拼搏,决难躲避毒汁的喷射,不能冒险。
扇魔和追魂一剑面向里坐,都可以看到走道口,但套索来得太快太突然,眼前发现有物移动,已经来不及了。
“嗯……”水神惊叫了半声,身躯飞起撞向走道口,一勒之下,颈骨立折,即使有天大的本事,也无能为力了,即使是气功盖世的高手,末动功护体,与常人并无不同,同样禁不起意外的致命打击。
国华将人扯过,立即解下套索。
“宰了一个。”他怪腔怪调地收索往堂屋走:“现在是二比一。追魂一剑,你最好放聪明些作壁上观,或者找一把剑和他们拼老命,报全家被杀的不共戴天之仇。”
“王寄。”追魂一剑跳起来惊叫。
“对,王寄,现在,你终于知道在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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