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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子,你写字就专心点吧,我还指望着把你的字做成字帖,卖给全国人民呢!”花语馨的生意算盘打得叮当响。
花语馨同一字刀相识已久,就像是老朋友一般,一个叫对方花娘,一个叫对方老头子,好一对忘年交。
这时,花语馨笑了笑,站在一边的身子挪了挪,靠近宣纸,提起另一支笔来,一边写一边道:“你看看,我的字要是再练上几年啊,看你以后拿什么吃饭!”
“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的确是好字!”一字刀摸摸胡须,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花娘这些年的字进步很大!”
“过奖过奖!那林子有什么奇事,说来听听。”花语馨放下笔,坐在一旁,准备听一字刀说些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也好打发无聊。
“嗨,就是前些日子,一场大火烧了林子……而那山上,居然出现了一道金光,像是飞出一道火凤凰来似的……”一字刀不急不缓,娓娓道来。
花语馨听到这些之后,眼里闪过一道不易察觉的光芒。复杂的情绪,围绕在心头。
当年她究竟是在哪里被凌辛救起的,她并不清楚,因此,她想回家的念头被压制了下来。
但是,她彻底和皇家脱离关系之后,来到朱砂镇定居。并不是巧合,而是预谋。
因为,她无意中,从凌辛口中得知,当年最初最初发现她奄奄一息的,不是凌辛,而是凌煜。就像是美人鱼的故事,她以为是被凌辛所救。
甚至嫁给了凌辛。想起来好笑,当年嫁给凌辛不仅仅是形式所迫,还有更深层的缘故,那就是,她以为,凌辛是自己的救命恩人。纵然凌辛自大骄纵,她还是嫁了,给自己一条出路,也还了恩情。可惜,可惜物是人非。
她选择永远的离开那些温暖的人。
为什么?为了逃生,也为了寻找回家的路。
她曾经从凌辛的口中得知,她是在朱砂镇被凌煜发现的,就在一座山脚下的林子里。
那么,很可能,那座山和二十一世纪有看不见的媒介联系。而那个仙女,不是也说过,有一次时空转换的机会吗?
只要找到这个媒介,她就有可能回家了。
回家,是的!
家?
可是,什么是家?
宝贝孤儿院么?
那个承载了伤痛的地方么?
眼前晃过熟悉的身影,古勒?
古勒,这个几乎从脑海抹去痕迹的名字……
是因为根深蒂固,还是从未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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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
第八十三章 救人
几天以后。
花语馨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收拾了简单的行李,跟小二简单的交代了注意事项,准备去林子看看究竟。
小二虽然没什么文化,跟了花语馨这么久,在朱砂镇定居以后,已经能够将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让花语馨十分放心。
“花娘,你还会回来么?”小二有些不放心的问道,像是隐约探究出花语馨的内心所想。
“傻瓜,你们都是我的家人,即使我找到了回家的路,还是会回来的!”
住在宅子里所有人,都知道花语馨并不是花爷的女儿,也知道花语馨来自很远很远的地方。大家互相照顾,互相珍惜,就像是一家人一样。
同样,如果哪一天花语馨真的回家了,大家会替她开心,同时会深深想念。
只是,会真的舍不得,舍不得。
花语馨给了大家太多。
生活的勇气和信念,深深影响着大家。
“花娘,你放心吧,小二会好好照顾大家!”小二露出憨厚的微笑。
“恩,加油!”花语馨拍拍小二的肩膀。
记得认识他的时候,是五年前。
他只是毛头小子,现在,俨然像是一个大管家了。
都快二十岁了吧,呵呵,该是娶亲的时候了……
茂密的森林。
阳光星星点点的透过树木的枝桠。
打在这片林子唯一的一个行人——花语馨身上。
初冬的季节,一哈气,就会在眼前缭绕出一团雾气。
花语馨搓搓手,放在口前,轻轻呼出一团白雾,算是自娱自乐。
她穿着一套自己连夜赶制出来的灰色棉衣,背着一个装了一堆乱七八糟东西的包袱,徒步而行。
穿在她身上的衣服,类似于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