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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宿舍,踩在椅子上面把那瓶宁死不屈的冰红茶高高地立在柜子的顶端,然后出门去浴室洗澡,换衣服,前往约定的地点。
洛枳不认识郑文瑞,但是只要是振华高中的学生都记得高三的时候3班那个穿着短袖T恤衫七分裤还有凉鞋出来做课间操的女孩子。
那可是在寒冷的三月天。
所有人都像是得了颈椎病一样扭着头朝着她的方向看。洛枳印象中只知道这个女孩子一直成绩很好,现在P大计算机系读书。对于那一次她的举动,也许是出于尖子生的怪癖吧,她自己也有怪癖。
郑文瑞和自己甚至从来没说过话,这个邀请显得格外诡异。
不过,郑文瑞在烤肉店一落座就轻声问她,“想要喝点酒,你不介意吧”,洛枳心里一块石头落地。她觉得对方只是随便抓了一个人陪着借酒消愁吧。这样想着,洛枳放松了很多。
郑文瑞不讲话,她也不讲话。偶尔抬起头,看见郑文瑞朝她略带拘谨地笑。
烤肉上桌,啤酒也上来了。于是两个人开始沉默着吃饭,郑文瑞一杯杯地灌酒。
奇怪的安静氛围,直到郑文瑞有点喝多了。
“我曾经很普通。”开篇和这顿饭一样莫名其妙,洛枳连忙从发呆中回过神,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
“为了接近他,努力学习,我进了全班的前五。可是进前五又怎么样?我估计我都已经被别人笑话死了吧?都快成芙蓉姐姐级别的了。我自己也鄙视自己,变态也好自虐也好,我做过很多特别糗的事情来惩罚自己,左手拿筷子右手拿笔边吃饭边看书,课间休息的时候拿着假冒的瑞士军刀玩空中抛接吓得同桌的女生嗷嗷直叫,在课堂上面大声质疑老师的教学方法把语文老师气得拍桌子就走……完全毁掉了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如果曾经有形象的话。回头想想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这样伤害自己的形象和名誉。”
洛枳一头雾水地看着郑文瑞,她却只是抬起头目光没有焦点,惨淡地咧嘴笑,没有解释的意思。
“如果变得优秀也没有办法接近,所以不如干脆彻底毁掉一切接近的途径,也许这样就死心了。”郑文瑞嘿嘿笑起来,把杯子里面剩下的酒一口喝掉,继续说。
“但是我还是不死心。都这样了,我还不死心。”
“我知道他不可能喜欢我,那又怎么样?如果你身边有一个这样完美的人,只和你隔着一条走道,每天都能看到他坐得端端正正地看书解题,或者上课的时候偷偷在底下玩NDS,被老师叫起来还是能回答出来所有的问题,他稍稍一动你就能闻到清香的衣物柔顺剂的味道,打球回来满头大汗都没有什么异味,你鼓起勇气把纸巾递过去,能听到他特别好听的声音说谢谢,还有笑起来弯弯的眼睛——我怎么能不喜欢?是,我丑,我配不上他,可是上天本来就不公平,难道我自己也要死心?我凭什么要喜欢那些不如他的人,就因为比他差的人才跟我比较配?我凭什么要想开点,凭什么要退而求其次?!”
郑文瑞越说越激动,泪如雨下,较劲一样地死盯着面前的那盘烤肉,绷紧的身体微微颤抖。洛枳本来一开始听到她没头没脑的抒情叙述时一直憋着不敢笑,觉得她活像在演戏。然而听到这里,不觉也有些唏嘘。
是啊,为什么要放弃。老天折磨人就在于它不怀好意地给你展示什么是美好的,然后看着你中意垂涎到瞧不起其他所有,再把它收回,告诉你,别作梦了其实这都跟你没关系。
所以郑文瑞才不放弃的吧。上帝明目张胆地不公平。但凡人保留偏执的权利。
洛枳想着,不自觉也有些苦涩。
洛枳现在已经知道了,郑文瑞说的“他”就是盛淮南。虽然她自始至终没有提起他的名字。
她爱他,但是他不爱她。这是很无聊的话题,而且经久不衰。郑文瑞高一的时候就喜欢他,表白,被拒。后来他有了女朋友,她发誓死心。再后来大学的时候他和女朋友分手了,她又一次鼓起勇气再次表白,又被“很温和的笑容”给拒绝了。
洛枳所做的事情就是在适当的时候微笑或者叹气,配以摇头点头等等动作,还有关切安静的眼神。
郑文瑞说,暗恋太痛苦,当得知他有了女朋友的时候,她让全校师生看着自己穿得很清凉地做间操,这样被嘲笑,让她觉得自己罪有应得。自虐很快乐。
那是她高中最后一次犯傻。
但不是今生最后一次。
她说,本来以为忘记了,放下了,可是大学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