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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默虽然愤恨当日之辱,那是基于赫连晴当时权大压人之上,但是其实在内心深处她也明白,这里已经不是当初的天朝了,这里有它自有的生存法则,而贵族,就是其中享有普通人生杀大权法则中的一项。
其实站在赫连晴的角度,她当时的所作所为并不过分,因为这是她的权利。
但是陈默改不了她那种尊严至上的想法,所以一旦有机会,她仍旧会出击,为自己讨回公道。
但是现在,陈默心里是真的对赫连晴此人开始刮目相看了--这个女人能屈能伸,段数比陈默高何止百倍?若是为敌,必当十分凶险。
赫连晴重新站直了身体,脸上并没有刚刚向陈默赔礼道歉的尴尬,反而坦荡自在,磊落光明。
陈默的心放回了肚里,这人不是出尔反尔之辈,刚刚的道歉也是诚心诚意的,不必怕她日后报复。
不得不说,陈默观察人还是十分厉害的。
赫连晴出生将门,从小受她父亲教导,虽然也会使阴私计谋,可是更多的时候,她亦是女中豪杰,生性坦荡、不拘小节。
所以其实本质上来说,她们两个是同一类女人:自尊自傲,宁愿使用阳谋,也不屑于诡计。
两人再次落座,这回赫连晴将所求陈默之事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五日前,小霸王谢昭和李尚书家的儿子一起在“春风得意楼”喝花酒,因为那天是谢昭弱冠之日,谢昭不耐府中众多亲朋好友,偷偷拽着李尚书的儿子李思明一起偷溜了出去。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李思明更是对谢昭马首是瞻。可是那天两人都喝得有点高,叫了几个妓子伶人来跳舞助兴。
结果两个臭味相投之人一同看上了同一个伶人,平时李思明都是对谢昭谦让的很,没想到那天大概是喝多了,竟然和谢昭叫起板来!
谢昭这人向来吃软不吃硬,原本也只是觉得好玩,现在他李思明要跟他抢,他就不乐意了,动怒之下,狠甩了李思明一巴掌。
这都说酒壮怂人胆,这话一点不假。李思明点头哈腰了那么多年,这次被这一巴掌实在打火了,腾地翻身起来就和谢昭扭成了一团。
两人打斗时引来了好多人围观,谢昭天生神力,几拳下去就打的人满地求饶。
当时打斗中谢昭不小心碰倒了房中的蜡烛,那“春风得意楼”里又到处都是纱幔丝帐,瞬时间这火势就变得非常之大。
当时所有人都吓得一哄而散,谢昭虽然仍有酒意,但还是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离开时他明明看到李思明虽然被打的不轻,但是意识尚在,腿脚也很灵便,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就被告知李思明被大火活活烧死在“春风得意楼”!
这一下子就让文武百官愤怒了,杀个寻常人也就罢了,这个可是朝中一品大员之子!即使当今圣上是他的亲伯伯,可是这未免也太过荒唐了!
李尚书在朝中好友众多,私交甚好,再加上很多人都吃过小霸王的亏,这次不乘机落井下石更待何时?
于是这一天,元成帝的书桌上堆满了弹劾小霸王的奏折,满朝文物甚至因为这件事而在早朝时辩了一天,主题就是:王子犯法,是否应该与庶民同罪?
最后甚至市井之中都越闹越凶,反对谢王府横行霸道的呼声越来越大,最后元成帝顶不住压力,下旨将谢昭关在了天牢中。
虽然赫连晴期间去看望过谢昭几次,到底还是西岚国的小王爷,谁都还没胆子敢动谢昭一根毫毛,可是看着从小锦衣玉食的儿子,如今在天牢中吃吃不好,睡睡不好,才进去几天,这人就瘦了一圈,当娘的心又怎么会好过!
更让赫连晴忧心的是,这件事一天不解决,谢昭就得在天牢中呆一天。
虽然谢昭连连向她保证,当时自己并没有打死李思明,而且离开之前李思明是有能力躲过火灾的。可是如今李思明已死,就连尸身都已经烧成了焦炭,这可真真是死无对证啊!
陈默听完赫连晴的话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双眼看向赫连晴的眼底,十分认真地问道:“王妃确定您的儿子并没有杀人?”
赫连晴连忙向陈默保证:“本宫的儿子本宫自然知道!虽然昭儿是不务正业了点,可是这杀人是万万不可能的!本宫敢以身家性命做担保!”
赫连晴知道,陈默现在是最后的希望了,既然她都能从一副骸骨中验出是赵殇将军,她相信洗脱她儿子的冤屈,也一定可以!
“好!这个案子我接手了。不过王妃可知道我验尸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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