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部分(第2/4 页)
人敢孤身一人上路。当然这里面并不包括赫尔。
从领头的几个人那里听说,车队要在红松镇多逗留两天,还要等到另外—支规模颇大的车队会合,然后一起同行。消息传来,众人只能够无所事事地在小镇上转悠。
赫尔大部分时间都在镇外游荡,他总是找一些不引人注目的地方,研究“寸步挪移”。
“寸步挪移”是他给斩滑翔术起的名字,虽然还没有完成,效果已让他感到满意。
红松镇四周是大片的红松林,红松的密度很大,如果是以前的滑翔术的话,滑不出几米肯定一头撞在树上,但是现在,运用起未曾完成的“寸步挪移”,他可以像是—条滑鱼一般,在里面迅速游走。树木再茂密、地形再复杂,对他也没有丝毫阻碍。
除了自己练习,赫尔有时候也通过抓捕小动物,练习一下实用技巧。最好的练习对手是红松林里的仓鼠,这种小东西奔跑的速度快,而且头脑灵活,逃跑的路线从来不会是直线,总是绕著树木不停打转。
“寸步挪移”里的很多缺陷,都是在追逐抓捕这种小东西的时候发现的,而这些小东西逃跑的技巧,也给予了赫尔许多借监,这些技巧全都被他融入了“寸步挪移”之中。
因为每天都有收获,所以赫尔并不反对在小镇上继续待下去。
小镇并不小,规模比以前的雪露特还要大得多。
这座小镇依山而建,最高处建造著一座了望塔,那是最明显的标志。山脚,也就是小镇的最周边,修建著一道矮墙,墙有一人多高,这种高度的矮墙主要是用来阻挡马匹。
墙头还有木质的围栏,那都是用直径一尺的红松木两头削尖深深钉入土里,木墙高两米,后面搭著支架,小镇的守卫可以站立在支架上朝外面射击。
这绝对是个易守难攻的所在,这些工事虽然简陋却有效,所以贝斯山脉里面的三百多个土匪团,拿这个小镇一点办法都没有。
像赫尔这类的旅行者,并不住在小镇上。在小镇的边上,那圈围墙的旁边,车队的马车围拢停放著,马车和马车之间挂著撑开的油绸,就像是一顶顶帐篷,他们就住在这里。
按照红松镇上的人的说法,突然间涌入这么多人,红松镇根本没有地方安排住宿,所以不得不委屈大家露宿或者住马车;晚上女人睡在马车里,男人就在外面的帐篷睡一晚。
露营对于赫尔来说并不新鲜,不过和这么多人一起露营,他还是第一次。
人多的地方就会形成一个小的社会,这里当然也是如此。
这虽然是一座小镇,却什么都贵,除了清水什么都要钱,一块肉排要六马克,都快赶上梵塞最昂贵的几家餐馆的价格了。
赫尔当然不喜欢让人宰一刀,他和其他人一样都依靠乾粮度日。
像往常一样,就著清水啃了几个乾面包,晚餐就算是打发过去了,女人和孩子们行的早早休息去了。
赫尔和他的那些同伴聚拢在一起,他们占据了一个清静角落:和其他的车队有些不同,他们是自己雇车,十几个人总共雇了三辆马车。
“贾洛充,今天我们总共花了多少钱?”赫尔问道,每天晚上他们都要算一下帐。
贾洛克就是那个年轻的易雷色人,他的全名叫贾洛克·贝特买,赫尔让他来掌管财务,每天到镇上去买东西,总是让他去讨价还价。
“百零六马克二十芬尼。我们这里十八个人,停留费花掉了五十四马克;每个面包一马克七十芬尼,我总共买了二十一个,花掉了三十五马克七十芬尼。马的草料居然也算我们的,又花了十四马克五十芬尼,最后两马克是晚上的灯火费。”
贾洛克耸了耸肩膀,他看上去很不爽,虽然花的不是他的钱,但是作为一个对金钱敏感的易雷色人,被这样讹诈,心情绝对不舒服。
“真是费钱,这个小镇真他妈黑心,”旁边的一个人忿忿地说道。
“我们还要在这里待两天……”另外一个人边摇头边叹道。
“车队和这里的人恐怕原本就是串通好的,以往过格鲁瑟恩峡门都是在堪美城停留补给,现在却变成了这里。”贾洛克一口道出了其中的奥妙。
“自从打仗以来,红松镇早就没有什么生意了,所以这里的人会想出这种办法来。”赫尔说道,他也早就看透了镇上的人和车行的把戏。
“按照我说,我们原本应该强行让车夫前往堪美,那里肯定有过格鲁瑟恩峡口的车队。”
“现在推回去或许还来得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