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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公司本来还可更有作为,只不过在五十年代下半期,无论是公司方面还是牛仔裤本身都面临各种竞争和威胁。就竞争来说,自一次大战期间开始,公司有了两个商业对手,一个是“蓝钟公司”(Blue Bell,所产牛仔裤为Wrangler,港译“威格”,台译“蓝格”。英文字原意为骑马牧牛的牛仔),另一家是“李氏公司”(H�D�Lee,生产“李牌”牛仔裤)。五十年代美国牛仔裤市场以这三个牌子为主,但其他还有无数厂牌,其个别销路固然比不上利瓦伊式牛仔裤,可是加起来的总数却要多得多。而头三名的厂牌的市场也分得相当明显,西部属于利瓦伊·斯特劳斯,中西部是“李牌”,西南部属“蓝钟”,东部和东北部则三家都打不进去。五十年代中期展开的牛仔裤热潮是这种裤子第一次受到全国的注意。尽管是利瓦伊式牛仔裤起的带头作用,但所有其他牌子的牛仔裤也都沾了不少光,抢了不少生意。再就威胁来说,所有牛仔裤制造商和所有穿牛仔裤的青年都受到以“美国男士和男童服装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Men’s and Boy’s Wear)为代表的有计划围剿。这个组织是美国制造非牛仔裤类的现成服装公司共同成立的协会。牛仔裤的畅销和风行使美国这些制造现成西装、便裤、衬衫、领带的大小公司的生意大受影响。它们针对牛仔裤发起了一个全国性的“衣着整齐”运动,迫使学校禁止学生们穿牛仔裤上学。(怎么可以让学生去效仿狄恩和马龙·白兰度!)再加上艾森豪威尔总统在任期间美国社会的保守气氛,这确实是一股非常大的压力。一个企业社会或家长式社会是不能容忍青年子弟们有其个人独立看法的,也不能承认这些青年有任何不满情绪,更别提向这个既成体制进行任何方式的挑战了。而这一切含义正好是此时青年们加在牛仔裤身上的象征。回想起来,台湾地区在几乎同一期间对我们这些穿牛仔裤的人痛加攻击,也正是为了这个原因,而不是简单的为了什么帮会,或如美国,涉及到另一个经济集团的利益。最妙的是,台湾当时也有个抵制牛仔裤的代表组织。记得我上中学时,驻校军训教官就一直利用各种手段拉拢向他讨好、拍马屁的学生们(每个班上都有那么几个“好学生”)随时注意留心、查看、打听班上哪个同学晚上外出时,或周末去西门町看电影时穿了牛仔裤,第二天好向他打小报告,被打了小报告的倒霉学生,轻一点的在教官办公室听训半小时(“我们中国人不穿这种衣服嘛!”好像他身上穿的教官军服倒是经过孔老夫子批准的中国传统服装),重一点的罚去背蒋介石的《民生主义育乐两篇》,搞不好,如果你刚巧是教官的眼中钉、要整的对象,还可能记上一个大过。屡戒不改,那就有可能将你留校察看,甚而开除学籍,那你只好真的去当流氓了。而且更妙的是,这两个社会和这两个组织攻击牛仔裤和穿牛仔裤的人的时候使用的语言几乎完全一样。台湾是“奇装异服”、“不良少年”、“太保太妹”,而美国则说牛仔裤“不是正经服装”、“好孩子与坏孩子之别就在是否穿牛仔裤”、“少年犯罪”。我敢打赌,如有一天中国大陆也有一批青年穿上了牛仔裤,社会的反应绝对完全一样。
伟大的牛仔裤,了不起的Levi’s(14)
人不自助天不助。哈斯兄弟作了有计划增产的准备,及时把握住狄恩和马龙·白兰度二人双手送上来的运气,及时地利用了这个天赐良机,使公司牛仔裤的销售总额,从一九五六年的三千四百万美元增到一九五八年的五千多万,而这还是在各方夹攻之下的成绩。在公司已经做了十几年事的华利和彼得证明了他们兄弟二人有能力接管这个家族企业。于是在沃尔特·哈斯和丹尼尔·科史兰德分别于一九五六和一九五八年退休后,华利便顺理成章地当上了公司董事长,彼得做了总裁。利瓦伊·斯特劳斯公司的领导班子正式进入了第四代。
一个大家族,尤其是富有的大家族,其第四代子弟太容易把时间精力全都花在吃喝玩乐上。利瓦伊·斯特劳斯的曾外甥们并没有。华利说他最大的奢侈是在他前往比较偏僻的地方时,偶尔会包一架飞机,而就连这个,他父亲都很难接受。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公司在华利和彼得二人手中,不但保持其全美和全世界最大的牛仔裤制造公司的顶尖地位,而且在他们手中,公司更积极生产千种以上非牛仔布的服装货色,又成为全美两万两千多家服装公司中乃至全世界最大的服装制造商。
自公司于一九四八年决定停止批发“别家”的货、专门制造“自己的”牛仔裤开始,或因情况所迫,或因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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