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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少年冯小唐
我永远记得那个春风薄醉的春天的黄昏,我遇到了冯小唐。
更确切点说,我遇到了爱情。
虽然那时我对爱情几乎一无所知,但后来我非常确定地认为,我的确遇到了一种叫*情的物质,它们如那些杨花一样,扑扑拉拉地飞到我的脸上,我感觉到痒,感觉到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从心里膨胀起来。
我更坚信了一点,以前一切的混沌都可以在刹那之间变得清晰透明起来,而我,再也不是那个男不男女不女的女孩子了,不再给一帮崇拜我的打打杀杀的男孩儿和女孩子们当孩子王,从此,金盆洗手,立地成佛。
那个黄昏之后,我忽然变得沉默寡言,并且,出现了一种女孩子特有的美,持续的羞涩和不安。
在看到冯小唐的第一眼,我就发现我爱上了他。我也相信,这世上有一种爱情就叫一见钟情,而有的人,天生好色,而有的人,就是那绝世佳人;虽然冯小唐是男的,可我仍然把“绝世”这个词给他。
我也相信了希腊神话中有美少年如纳西瑟斯一样的俊美,让所有女人全发了傻,一点没错,当我看到我们这个供销宿舍楼大院又搬来了一家,而这家的儿子叫冯小唐时,我就相信了神话中的美少年。
而此前,我看过的男生基本作废,他们流着鼻涕,一脸似是而非的青涩相,完全是不负责任的那种长相和态度,在我见到冯小唐的第一眼起,所有对十六七岁男生的概念全部被颠覆。
再过多少年,我也忘不了见到冯小唐的第一眼,他手持一支银色的长笛,在三月的法国梧桐下吹长笛,而我一头臭汗,刚和尹瑟瑟跑了三千米回来,为了减肥,这个胖姑娘每天下午六点跑三千米,已经坚持了半个月之久,当我一走进我们这座俄罗斯式老建筑的供销大楼的宿舍院门时,我看到了法国梧桐树下正吹长笛的他。他雪白雪白的衬衫,头发黑的如漆,白衣和黑发在微风中飘逸着,那支银色的长笛,太阳的余晖里,跳闪着星光,纤长的手指和薄薄的嘴唇,在起与伏,张与弛间,流淌着那曲过多少岁月也不能忘怀的泰坦尼克主题曲《我心依旧》。
我当时就傻眼了。我相信了神话中的美少年。
我穿了一身蓝不拉几的运动衣,是我爸穿剩下的,又肥又大,晃晃荡荡——我那时的审美趋向就已经基本决定……所以后来看到《男人装》这本杂志我几乎一见钟情,那许多女子穿着十分酷的男人装,包着她们十分*的身体,让人充满了想象,她们的眼神凛洌而冷酷,好象*女神一样。
十七岁的我就那样——我留着几乎接近于板寸的头,以一种不男不女的样子闯入了冯小唐的世界,后来冯小唐告诉我,他那时绝对以为我是男的,他还想和我套近乎,然后让我带着他去踢足球。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见到冯小唐的当天就梦到了他,在梦里,我和这个长相俊美的男子情意缠绵,我感觉到脸热心跳,感觉到有什么热热的东西从我体内不断地流出来,疼,并且刺激。
天亮之后,我发现我的“亲戚大姨妈”来了,非常汹涌,我的小被子几乎全染红了,血染的风采了。我妈为此不停地骂了有不下五十句,这个供销大楼的售货员总是嘴皮子特别地顺溜,我背地里叫她李美凤,这名字要多俗就有多俗,虽然我爸的名字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总之,能好。
都是冯小唐闹的。
我那天就决定了,要和冯小唐在一起,无论多难,要和他在一起,一辈子,永远在一起。
是谁让我做了这个固执的决定?不过一面之缘!但我认定了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就像胖女尹瑟瑟喜欢体育老师马拉多纳,虽然体育老师一点也不好看,特别像马拉多纳,天知道马拉多纳有多不好看,重要的是才一米六八,我看体育老师顶多一米六七,这还往多了说。
但我决定了,不管冯小唐喜欢不喜欢我,我一定要喜欢他。
就这么定了。
我下定决心要和他死活在一起。
而且要永远。
这个永远是多远,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能是多久就是多久,一辈子才好。
十七岁的一辈子,往往就是想和这个人粘着,一分钟也不离开,生生世世,那时我真是这么想的,虽然有点幼稚,虽然才见了他一面。
后来我看《圣经》,那上面说,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
看到这句话,我泪流满面。
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