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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付光熙实在太耀眼了,脖颈上带着一条醒目的骷髅项链,骷髅链坠正好悬在精致的锁骨上。T恤外面穿了一件白色帽衫,外衣的拉锁没拉,看起来有几分痞痞的味道。下边是一条极为合体的同色长裤,整个人显得清爽而又随意。
好帅!大明星果然穿什么都很好看。没过多久,苏锦发觉又一阵热意从鼻腔袭来。
“看傻了?你又不是人,干嘛摆出一副认真欣赏的表情。”付光熙伸出魔爪在他屁股上使劲的拍了一下,拿着帽子和眼镜说“喂,走了。”
来到车库,苏锦第一眼就看到了那辆万恶黑色巴博斯,忍不住冲过去张牙舞爪的吼了几声以泄心中之愤。
付光熙把他放到了副座,皱着眉毛说 “去哪里呢,到处都是人,我可不想被人看熊猫一样围观。对了,你看过海吗?不如去海边吧。”
“汪汪……”去海边要开2个小时的车,再加上回来的时间,恐怕你就没有多少小时可以休息了吧。苏锦虽然想去,但还是提出了抗议。
“你同意了?”付光熙抿着嘴笑道“要被别人看见了,肯定以为我发神经竟然和狗说话,可为什么我总觉得你能听的懂呢。”
当然能听的懂,苏锦抖腿。但那根本不是同意好不好,其实随便走走就可以了,没必要去那么远的地方。
“那就出啦发。”付光熙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同时踩动油门,潇洒的滑出了车库。
苏锦看得发呆,等他回神时轿车已经驶上了高速公路。
夕阳西下,橘红色光线渗入了车窗,在付光熙的身上形成一圈淡淡的光晕。他开车的样子专注而又认真,不经意流露出了一股令人心疼的忧郁。苏锦目不转睛的看着他,心里涌出一股莫名的疼痛。
付光熙生活了圈子很狭窄,除了必要的宣传他基本都不出去。与他接触最为频繁的似乎只有那个叫张新豪的经纪人。在家的时候除了看剧本,就是拿苏锦寻开心。以他现在的身价想找朋友肯定会一呼百应,而付光熙明明寂寞的要死,就是不愿意外出应酬。
这样一个万众瞩目的男人到底在回避着什么呢?难道是因为他的性取向吗?
唉!为什么要喜欢男人呢,真搞不懂,女人身体柔柔软软的抱起来不是更舒服吗?
苏锦脑洞大开,当下忘记了付光熙,专心致志的幻想起了女人。
要是老天让他选择一个死法,他绝壁会选埋在女人的胸前,死在那两团波涛汹涌中……
悲催的是他太过依赖电脑,宅的成精,活了23年还没尝试过那种滋味。
“小东西,你发春了吗?表、情、色、色的。”付光熙选了一首轻柔的音乐,不经意一转头,发现他的狗双眼发直,嘴角还挂着一丝类似哈喇子的晶莹液体。
啊!有那么明显吗?苏锦连忙正襟危坐,并用爪子在嘴角抿了一下。
付光熙的目光有意无意在他腿间扫了一下,自语道“等忙完了这段,我让新豪也帮你物色一个。”
“汪……”我可不要,母狗神马的,再好也不感兴趣。苏锦龇着牙哼哼两声,别过头去欣赏窗外的夜景。
“哟,害羞了?”付光熙腾出手拍了拍他的小脑袋,坏坏的说“你要是男人我还可以教教你,狗的话我真的无能为力,一切都得靠你自己。”
还是算了吧,要被你教成同性恋岂不是要被姐姐打死,苏锦继续无视。
付光熙叹了口气,忽然落寞的说“我连最爱的人都无法留住,还有什么资格教别人。”
天色渐暗,车内的光线也越发的朦胧。付光熙低沉的嗓音在婉转的乐曲中竟有几分极不真实的飘渺之感。
苏锦眯着眼,他觉得这家伙没准又再演戏,就算是真情流露,喜欢男人这件事,也实在没办法同情。自己虽然爱看付光熙,但那绝壁是人民群众对偶像的崇拜,他发誓那里面绝对木有基情。
算起来付光熙也出道五六年了,他刚开始入主歌坛的时候好像挺阳光的,身上永远都带着一种邻家男孩的亲切感,他的歌在校园中几乎人人都会,只可惜现在付光熙很少唱了。那时候苏锦记得自己还曾疯狂的模仿过他的发型。
两年前苏锦偶尔逛了逛八卦论坛,才知道昔日的阳光偶像转型成了忧郁王子,并言明不再唱歌,从此进军影坛。
事实证明付光熙无论做什么都是极成功的,他塑造的角色可刚可柔,性格多变,无论是铁血的警察,还是亡国的储君,都被他演绎的鲜活形象、深入人心。想起他看剧本时全神贯注的样子,苏锦觉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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