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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买这縑做什么?”
“做许多事。”徽妍答道,得意地看着她,“萦,可想随我去一回长安?”
☆、素缣(下)
打定主意之后,徽妍回到家中,便告知母亲,她要去一趟长安。
“才回来,怎总往外走?”戚氏讶然,有些不高兴,“今日都不曾陪我,又想着去长安。”
“也并非立即要去,我过两日才去。”徽妍笑嘻嘻地搂着母亲,“母亲,长姊昨日与我说,甥女们都很是想念我。几日前我回到长安,不知长姊一家都在,堪堪错过。昨日长姊与我说起,俱是可惜不已。”
戚氏听着这话,面色稍好,却又道,“我也许久未见外孙女,想看便让你长姊带过来。”
“长姊乃一家主母,带着甥女们过来,总要小住半月,一来二去,整月不在家,姊夫如何是好?母亲昨日与长姊约定,寿辰时她们来看你,便等到寿辰再看。我想看甥女简单多了,几日便罢,谁人也不麻烦。”说着,徽妍笑道,“母亲,我见你的巾帼旧了,昨日在县邑看了许久也不见有合意的锦料,此番去长安,正好给你挑选些。”
戚氏被她哄了一番,终于露出笑意。
“你去一趟匈奴,嘴倒是比你长姊还厉害了。”她无奈道。
“再厉害也比不得母亲。”徽妍笑眯眯地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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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萦也闹着要去看小甥女,戚氏与她僵持一番后,无奈,只得让她跟着徽妍一道去长安。
路上,王萦比去县邑的时候兴奋多了,一路上唧唧喳喳说个不停。
“这些年去过长安么?”徽妍问她。
“去过。”王萦说,“长嫂回母家时,总带上我。母亲回去过两三次,也会带上我。”
“你还记得以前的家宅么?”
“记得啊,我上次与长嫂路过,还看到东墙那棵杏花开花了,枝头伸了出来。”
徽妍笑笑。
马车沿着徽妍来时的道路,一路驰向长安。还未入城,周围已经变得繁华,连乡野中也不时有热闹的驿站和食肆。
王缪一家住在的宣里,屋宅只有从前旧宅的五分之一大。
她的长女和次女虽见过徽妍,但毕竟是幼年,对徽妍只有模糊的记忆。见面时,她们对徽妍都有些拘束,对王萦却是热情,见了礼就热热闹闹玩到一处去了。
让徽妍惊讶的是,她的弟弟王恒也在这里。
王恒今年十八岁,排行第四,站在徽妍面前的时候,足足比她高出一个头。
“二姊!”他笑盈盈地行礼,已然是个英俊的青年。
徽妍喜出望外,忙将他左看右看,“你不是在雒阳求学么?怎来了长安?”
“他要任郎官了。”王缪笑道,“徽妍,你可还记得父亲的好友司马侍郎?他的次子司马楷如今是尚书承,举荐恒做了郎官。”
“司马楷?”徽妍愣了愣,心忽然像被什么触了一下。
司马楷,父亲好友司马融的次子。想到那个人,徽妍的思绪似乎就被带回到了从前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
徽妍三四岁的时候,如果问她谁是这世上最美好的男子,她会回答是门前卖香糕的小贩;而她十三四岁的时候,再问这个问题,她会又羞涩又毫不犹豫地说,是司马公子。司马楷大徽妍三岁,徽妍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她十岁那年,他跟着父亲到府里来做客。司马楷穿着一身白袍,俊美的脸,瘦削的身形,仿佛神祗般出尘夺目。徽妍记得自己那时,眼直直地盯着他看了好一会,直到母亲提醒她快行礼,才回过神来。
从那以后,徽妍明白了什么叫做心肝乱跳,什么叫喜欢一个人。
两家常常来往,每次司马侍郎来,徽妍总会首先看他身旁是否跟着司马楷。但司马楷很少来,反而有那么几次,徽妍在宫学里遇见了他。徽妍很害羞,揣着自己的小秘密,唯恐被他看出来,装冷静,装淑女,面色平静地与他行礼。司马楷却自然大方,露出笑容,跟她说话,问她近来家人如何。
“……文王之什曰,‘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司马楷曾微笑地对她说,“徽音乃美誉,徽妍乃美姿容,女君此名甚妙。”
徽妍当时觉得,这简直是这辈子所听到过的最有学问、最美妙的话语。
他曾说过他想做尚书,徽妍那时心想,那就让我做尚书夫人吧。
可惜,没等徽妍长到及笄之年,司马楷就定了亲,徽妍被选入册的那年,她在司马楷的婚礼上眼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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