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泉城(第1/3 页)
(感谢书友柔之虎,kill1888,1432、6275的推荐票)
收到15万两银子的马丁,知道中左所短期内肯定要消化库存,不可能再跟自己发生业务关系。
他想着眼下无事,刚好可以趁此机会去泉城看看,顺便开拓一下客户群体。
现如今马氏大本营的事务,可以说基本已经走上正轨,各处都有骨干人员能够独当一面,不需要马丁事事操心。
马府由万科总管,应该不会出大娄子;老杜掌管白马庄,还在扩大规模,已经完工的养鸡场也交给他管理;李浩南统领保安队,还在加紧训练,大傻哥也过去帮忙;工坊交给了林清水负责,据说燧发枪的成品指日可待;宫本带领的日本国劳务输出民工队,就让他们协助白马庄和工坊的房屋建设,还承建了养猪场。至于南安所那帮雇佣军,除了留下王把总带着一些人在庄外巡逻,其他人全部打发去当苦力挖养鱼池。
人力资源和现金流的日渐充足,让马丁雄心勃勃,将原本规划好的养猪场和养鱼池扩大了两倍,而宫本民工队和南安所苦力队又是第一次包工程,这就意味着他们要花很长一段时间来完成这两项工作。
放在现代,如今的马丁好歹也是个集团公司董事长,不可能独自去泉城,身边必然要带几个跟班,以彰显自己尊贵的身份。
他带上了万达,还有闲着的野鸡哥——现在他已经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叶继欢。
这段时间野鸡哥一直很郁闷。
他本想去保安队弄个副大队长当当,放在以往李浩南看在兄弟情分上肯定满口答应。不过现在李大队长已经立志要把保安队练成一支强军,以便在公子面前更有发言权,野鸡哥已经入不了他的法眼了,被婉言谢绝。
野鸡哥心下不忿,心说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他就去找大傻哥商量,想帮他管理马府的安保工作。谁知大傻哥认死理,说马公子没有安排,他不能擅自做主。
气急败坏的野鸡哥找到马丁诉苦,絮絮叨叨跟祥林哥似的。马丁听得不耐烦,想想野鸡哥手上还是有点功夫,就干脆让他给自己做贴身护卫,还帮他改个像样的名字。
野鸡哥是个孤儿,无名无姓,从小吃百家饭长大的,被人叫做野鸡。在铜锣巷跟着浩南哥混社会之后,也混成了哥字辈。
马丁想着按他外号的谐音,起名叫叶继,想想不够霸气,干脆就叫叶继欢,心里还寻思着啥时把大傻改名叫张子强。
秋香听闻公子要去泉城,就央求公子也带她去,毕竟她才14岁,正是贪玩的年纪。
马丁略一思忖,泉城是繁华都市,应该不会发生什么意外,于是就答应下来。
秋香不由得开心地搂住公子欢呼雀跃,马丁感到胸前被两粒旺仔小馒头顶住,不免有些尴尬,赶忙找个借口脱身。
除了这3个同行的人,马丁还叫上两个精明能干的家丁,一行总共6人。
他们带上一应的行李,包了3部马车出发。
两个家丁在头一辆车上开路,马丁和秋香坐在第二辆车上,万科和叶继欢殿后。
南安县城距离泉城府不足百里,这年头路上的马车不多,官道倒是畅通无阻,不过路面都是黄土路,没有经过硬化,坎坷不平,马车跑动十分颠簸,因此速度并不快。
走了将近两个时辰,马车平安抵达泉城的南门之外。
马丁吩咐停车,他跳下马车,远远地打量一下城池,比起南安县城,泉城的城墙明显高出一截,粗略一看城墙的长度,也比南安长了许多。
其实泉城的城墙周长达到30里,比马丁想象的还要大。
泉城又被称为刺桐城,宋元时期就以”刺桐港“闻名遐迩,被来自波斯和阿拉伯的胡人誉为东方第一大港口,也是有名的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
在元朝中叶之前,由于管理海外贸易的市舶司就设在泉城,使得泉城府万商云集,海贸极端发达,港内停泊的商船超过1万艘。从泉城港出发驶往南洋的商船多如牛毛,有人夸张地说,可以从一艘船跳到另一艘船上,就这样接连不断地从泉城一直跳到马尼拉。
但是到了元末,泉城府发生史称”亦思巴奚兵乱”的叛乱事件,当时泉城府居住着大量的各种肤色的外国移民,主要是阿拉伯人和波斯人,沿用蒙古人对西域人种的叫法,统称为色目人。
在元朝,蒙古人把人分为四等。蒙古人相当于太君,自然是第一等;色目人相当于是西方列强,属于第二等;汉人特指比较早归附元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