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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还了父亲的看病钱。
而今看着娘尴尬的站在一旁,双手反复揉搓着,不知如何开口的样子,她觉得有些难过,上前拉过二妹冻得红肿的双手,“小小,留下吃饭吧。”
二妹突然就红了眼圈,抽了抽冻得通红的鼻子,终于点头应允下来。
饭后,她把二妹叫进里屋,拉着她坐在曾经一起睡过的板床上,从床铺下拿出一副半新的红色手套,放到二妹的手心:“前些日子纳鞋垫,不知谁家姑娘看好了两双,没带够钱拿了这个与我交换,你拿去吧。”
二妹只望了一眼,神色有些愣怔,她从前是多好看的姑娘家,眉目清秀,笑起来梨涡浅浅,圆圆的脸蛋娇嫩红润,而今不过一年,就如同秋日的花朵,脸上颊骨凹凸可见,憔悴的毫无血色。孟央看在眼里,明知她过得不快活却也无可奈何。
二妹用袖口胡乱擦擦眼角,小心的看了一眼外屋,迅速的把手伸进棉袄里摸索出什么东西塞进她手中,压低声音说:“姐姐,这是我偷卖了首饰的钱,还有河苑给的一些铜板,你走吧,姐姐你走吧,还有半年你就满十七了,姐姐,你走吧。”
孟央望了望布袋里不多的碎银,先是一愣,接着扬起嘴角淡淡的笑意,是啊,时间过得那样快,只有半年时间了,她孟央,早就该死了。
在这个僻远又落后的泸水村,提起孟央怕是无人不晓了。听村里人说,她出生时是傍晚时分,天上的彩霞莫名多了起来,堆聚在一起像火在燃烧,映的整个天际艳红如血。村里从没人见过这样诡异的景象,有老辈人摇头叹息,直说:“迟暮残霞血,倾覆天下人,冤孽啊冤孽。”
那日娘正挺着大肚子在河边洗衣,突然肚子就剧烈的疼痛起来。她是在泸水河畔出生的,初生下来不会哭闹,气息微弱,人人都料定她活不过来,娘和爹爹亦是如此,毕竟在这个村庄,早产而死的婴孩不计其数,加上区区一个孟央并不得什么稀罕事,于是在她生下不到三天,他们把她扔进了山沟里的婴孩塚。
在泸水村,死掉的婴儿和年幼的孩子是不能土葬的,村里人说,早死的孩鬼戾气太重,因为上辈子作孽太多才会早早夭折,为了防止它们徘徊世间危害他人,必须扔进山沟的婴孩塚让野狼野豹食其肉身,以猛兽的戾气化解孩鬼的戾气。
可是她没有死,被扔进婴孩塚的半个多月后,山中传来她响亮的啼哭声。娘和爹爹闻讯赶来,却不敢上前抱她回家,因为一个尚在褓裹中的孩子能在婴孩塚内存活半月的事情实在在匪夷所思,哪怕她真的还活着。
后来,村里放牛的李爷爷说,他曾看到一只奶水饱胀的母貂子蹿进婴孩塚在她身边徘徊不去,琢磨着是失崽的母貂子奶水涨的难受,碰巧遇到濒死的孟央,于是一个诡异的故事产生了。不过因为李爷爷老死多年,这事是真是假也无从查证了。
对村里人来说,孟央从小就是一个怪异的孩子,她有着异于常人的安静,不爱与人说话,连走路都是轻悄悄的,像是怕惊动了什么东西。同龄的姑娘最喜欢扎堆的在一起绣花、说笑,她却偏偏总是一个人,或是坐在河畔发呆,或是蹲在自家门前看蚂蚁搬穴,一看便是老半天。
那时村里的姑娘家是没人愿意学识字的,她们认为那是在贬低自己,红婆说媒时,也总是对不识字的姑娘大加赞赏,久而久之,再没人愿意去先生那里学书。男孩子则被扯着耳朵告之:与其闲着看破书,不如多去山里劳作,或者学习捕鱼,有了养家糊口的能力才能娶上好人家的姑娘。
后来,即使教书先生不收分文,也没人再愿意去学字,他们常说,你识得那些个字,可能当水喝做饭吃,自己还不是潦倒落魄,真是书呆子。
渐渐,先生成了村里人嘲笑的话柄。
先生满腹经纶,更是吹的一手的好萧,当年学业有成的回乡开私塾,娶了一个平平凡凡的村里女子,刚开始,村里人对他万分敬仰,村长董令还专程摆一桌酒席欢迎他回乡,大伙每每见他总是恭恭敬敬的称一声“先生”。他的妻子是温柔贤淑的妇人,提及自己丈夫总是异常骄傲。
直至后来,先生落魄,他只会教书育人,拿惯书笔的双手适应不了任何劳作,妻子渐渐心生埋怨,每日嘲讽自己瞎了狗眼,于是他日日颓废,夫妻俩原本浓情蜜语,举案齐眉,可惜那些日子再也不复返了。
孟央的诗词歌赋便是先生教的,在她五岁的时候,先生偶然发现她经常一个人蹲在家门前胡乱写涂,这个受尽嘲讽、抱负不在的教书先生突然觉得她很有天分,于是用树枝在地上写下两个苍劲的大字,孟央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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