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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言陌只问:「何时能见面?」
安掬乐算了算。「下周吧,拆线以後没问题,确定不会再裂开,就行了。」
「嗯。」
不知为何,两方皆在这时陷入静默,好像都有些难以言说的情绪缠绕在里头,杜言陌率先打破,他说:「我很想你。」
这四字,迅疾俐落,出手快狠准,敲落安掬乐心肺最坚硬那部分,竟驱使他回答:「我也是。」
想的是人,还是欲望?
或许两者兼有,但在这一刻,没人能将之分割。
安掬乐:「等我痊愈,就去找你。」
杜言陌:「好。」
过了些天,安掬乐回诊,伤口终於全好,刚拆线时看来恐怖的蜈蚣疤,如今只剩粉粉一条,显见医生技术良好。
那医生自己也很满意,更多的是身家性命皆保的松了口气。「总算没负利先生所托,他说你最爱漂亮,身上一点疤都留不得。」
安掬乐闻言冷笑。是,他最爱漂亮,受不了身上有痕,但每一道,细数皆能与他扯上干系。
小时候盲目追他後头,不被理会,跌倒受伤;左腕那条傻疤;当年被老爸恨恨毒打……现今肚子上还横了一条。
「我想找时间安排雷射手术。」
医生问:「肚子上的吗?」
「对。」安掬乐:「还有我的左腕。」
◎ ◎ ◎
安掬乐总算能回家了,他真正的「家」。
他不记恨老爹毒打,或说那是一般老一辈的人,才得知自己儿子异於常人,十之八九会有的老梗表现,但不记恨不代表不记疼,那儿是他老家,他一定会回去,但终归不是真正能够令他安心,遮风挡雨的所在。
他回了家,先是确认伤口这样扭那样转都没事,屋里积了尘,虽想打扫一番,但唧唧积了精,得优先排掉。
他赶紧约了少年来一发,这三个月被迫清心寡欲、清汤清水,他真怕屁股里长了虫,若不怎成日发痒?
安掬乐走出家门,小区的巷道内,莫名多了一台黑色宾士,很占路,有两个男人站那儿,其中一个倚在车边抽烟──那个人,左手少了一根无名指。
安掬乐眸一下子睁大,没忍住就喊了一声:「颺哥……」
利曜颺听见了,一双寒眸睐望过来,他捻熄烟,走上前,嗓音沉沉,听不出喜怒。「这麽晚了,去哪里?天气冷,怎不多穿件外套?」
他招来身後手下,送上外衣,给他披上。「刚动过手术的人,注意一下自己身体。」
有人还抽菸呢,他这算啥?
安掬乐丢开外套,很快恢复平静。有些人、有些事,你曾以为记得深、看得重,可真实一见,不过如此。
他掐指一算,两人快十年没见,利曜颺同样刚动手术,脸颊瘦削,清减不少,然而身型依旧笔挺,宽肩窄腰,十分好看。
他比安掬乐大了十岁,已近三十九,与年少相比,多了一分沧桑及沉稳。他们同样遗传了安母那边的俄罗斯血统,这在养尊处优的安掬乐身上,令他像个不谙世事的贵公子,而利曜颺活似KGB,总和007决斗那种,尤其那股子血腥气,不管抽多少的菸、抹多浓香水,都掩盖不去。
安掬乐皱皱鼻子,心想这些年,这人肯定没少造孽。
阿弥陀佛。
利曜颺笑笑,带著浓重菸味及枪茧的手,就这样亲腻地捏过他脸皮──如同小时那般。「寄给你的胶原蛋白全吃了?瞧你这皮肤,竟比以前还嫩。」
XX咧,还以为那是老爹爱心,亏他感动一把,成天当圣药吃,搞半天是黄鼠狼送的年礼!「谁跟你讲的这事?」
利曜颺搁下手,嘴角一撇笑意始终维持得极是完美,从以前张狂又目中无人的笑法,变得内敛而沉定,充满各种意味,叫人领会不出。「那医院里,八成都跟我们帮派有关,想知道捐肝者是谁,易如反掌。」
安掬乐:「事业做这麽大,怎不随便去抢一个患者的肝?」
「我想趁机试试谁对我最有情有义……到底还是家人。」利曜颺轻叹,也不知真感伤还假感伤,又道:「听说你想去疤?左手腕的疤?怎回事,说给颺哥听听?」
「干你屁事。」安掬乐甩开他手,当即把两手都插入口袋,摆出防备。「我约了人上床,老子为你这肝活活憋了两个月,放我去找人通乐,不过分吧?」
利曜颺俯首。「何不找老熟人帮你……嗯?」
他这声「嗯」,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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