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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没看出来吗?”我说年轻人嘛,当然应当多试试机会。
这些话都不咸不淡。通常都是这样的。这是一个过程的最初阶段。
随后我送她回她的租住地。在一个弄堂口她下了车,谢绝我送进去。我也没坚持。她肯定有她的道理。
我回去的时候,哑马已经在家里了。他趴在茶几上写诗。没错,他是在写诗。他抬头跟我打声招呼,又低头疾书。他来了灵感吗?他在写什么?
他的脚边上有三个空啤酒瓶。
我问他白天干什么去了,我打电话回来没有人。他说,乱走,在马路上,在弄堂里,在福州路上的书店和人民广场。然后黄昏的时候他站在外滩边,看落日和下班的人们。“上海的女孩子很时髦啊。”他说,“但是看得出来她们很势利,她们的目光从来不在我身上停留。她们不晓得一位天才的诗人就站在马路边上眺望。”
“我们找个酒吧喝酒去吧。”他对我提要求。
我说什么时候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呢。我看看表,已是凌晨一点半。
我说你刚才来了灵感吧,看你在写诗,写的是什么?
他说最近这段时间每天都有灵感。他只要坐下,拿起笔,诗句就奔涌而来。他要写一系列城市的细部。这是新鲜的题材,他的感受非常尖锐。“我尝试新的表达。个人被淹没,只残存在细部之中,就像战争废墟中的肢体——但是解释了战争。”
他没有给我朗诵。也许我不是吕盛,而且我已声明我二十年不写诗,也不读诗了。他知道这一点,如果按照他的诗人性格,他应当蔑视我并离开我。但他没有。
他仍住在我这里,一住住了十来天。我也没把他安排到别的地方去。
这十来天里,他向我又借过两回钱,每次三百。这些钱是肯定有去无回的。他仍然白天出门,晚上回来。他倒真是每天都写诗,有时是睡到上午起来之后写,有时是晚上我睡了之后写。当然还有其他的时间,要看他的兴之所至。我看到他又买了两个新的笔记本和几支签字笔。对于他的诗我也没有太多的好奇心。这年头诗对于我是多余的东西,是我无法消费的奢侈品。我周末一个人的时候只到我租住的社区的音像店里租碟来看。租的都是警匪片和枪战片,有时也租一点三级片。我甚至很少逛书店,文学书我一年里难得看一两本。生活的惯性推着我来到中年。我发福了。我离我年轻时候的梦想越来越遥远了。
他买了一些书,就堆在沙发上。他说他离开一个地方,就把书送给朋友,从不带着它们上路。“书和生活带来的痛感都放在心头,最后酿成尖锐的诗行。”他说,“刺痛别人的心。”刺痛谁呢?肯定是读者。但是诗歌有读者吗?
我估计他又喜欢上哪位女孩了。那天他回来,我发现他穿了我的衣服。那是一件丝光棉的长袖T恤,花纹很华丽。他穿着很肥大,扎在裤子里也仍然肥大。我笑起来,但是也很生气。他太不像话了,怎么不经人允许就乱拿人家的东西穿戴?
后来我也不生气了。诗人都这个样子,他愿意跟你交往,就是把你当成兄弟。这种关系古已有之。时间不会改变诗人的处世方式。我表示了理解,毕竟我曾经也是诗人。
我问他又爱上谁了。他说我们一起找个小酒吧喝酒吧,“我请客。”他说。多么可气可笑,他请客。他请客的钱是从我手里借的。
但我还是跟他喝了一回酒,就在我们附近的一家生意不怎么好的小酒吧。他一握住啤酒瓶就很高兴。他说他认识了一位上海师大的女学生。学美术的,在人民广场画速写,他看她画画看了一个下午。这样就认识了。然后,他请她吃晚饭。这是一位苏州的女孩。“江南女子,”他说,“很清秀,一口吴侬软语听得你浑身舒服。”
他打的送她回学校。第二天又在人民广场见了面。她还是画速写。之后又吃晚饭。再之后,他见她的面,穿了我的丝光棉T恤。他请她给自己画速写,交换条件就是当场由她命题写一首诗。他写了,他说:“写得还不错,尽可能通俗吧。”我问:她看得懂吗?他说她是异类,居然看得懂,而且还夸奖写得好。她的命题是要他写广场鸽。他的诗里有这样的句子:
那些灰色的、白色的和宝蓝色的闪电
就低伏在你的脚边
隐藏了飞翔和自由的欲望
但是他的欲望是没有被隐藏的。他开始了热烈的追求。为了见到她,他守在学校的门外。他被保安阻拦,不得入内。我想象得到他那尴尬而焦灼的模样、六神无主的模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