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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慕安之,哄个人都不会,以后怎么追娘子啊?
作为好友,酸秀才只能给瞎子他们制造机会,比如说以饭菜做多了的名义宴请两位,“来来,大家别客气,吃菜吃菜啊!”说完,自己毫不客气向桌上的一盘鸡肉进军。
饭桌上,一时间只剩下杯碗碰撞和咀嚼的声音。而主角们却各占一边,吃着自己碗中的菜,视线也不曾交集半分。酸秀才暗暗焦急,这顿饭名上说的好听,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他俩身上也。
“瞎子,给罂粟公子夹点鸡肉啊,你没看到他的手够不到吗?”酸秀才好心提醒。
慕安之把埋在碗中的头抬了起来,看着对面的那人正斯文地用着餐,和酸秀才粗鲁的行径相比,他吃饭的动作增添了不少优雅的气息。“哦,好。”慕安之用筷子夹了只鸡腿并且送到了罂粟公子的碗中,末了,还呵呵一笑。
呆气尽显,宁静元“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好在他手上拿了块绢帕,笑声小了,众人没有在意。然而,他的笑声并不是没人听到,武功深厚的慕安之却把这声收入了耳中。
慕安之有幸聪明地没在饭桌上追根究底,保住了他最后的一点面子。吃了饭,俩人上楼休息,为明天晚上的花魁大会做准备。
进房前,宁静元说了句:“那天的话,我不生你的气了,咱俩以后就是朋友了。”
朋友?慕安之的心又疼了起来,它似乎在不满意“朋友”的关系。慕安之忽略了疼痛,“好啊,我们是朋友。”
进房,关门,对方的脸逐渐隐藏在了门后,空气中有着说不出的落寞。
花魁大会
到了酉时,天暗了,家家户户点起了蜡烛,扬州城灯火通明。
天一阁,地字第一号房内,慕安之拿着块干净的面巾擦着他的兵器—残血。残阳如血,他的刀亦是如此,这刀不知是何材料制成,刀的表面竟是血红色的,似布满了鲜血。
慕安之擦完了刀,小心翼翼地把刀放进刀鞘,好像在对待情人般的温柔细腻。也是,此刀仍是他在下山前他师父所赠,自是要万分小心,唯恐磕了或碰了。
“咚咚,咚咚。”门外有人在敲门,借着火烛的亮光,慕安之轻易地认出门外的人影是他对面的罂粟公子,是来找他一起去赴引红楼的花魁大会的。
慕安之起身去开了门,今夜的罂粟公子穿着那日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红衫,使得眼前的男子在高洁中多了分诱惑。“罂粟公子,进来坐会吧,离花魁大会开始的时间还早,咱们不必急着前去。”
宁静元想了想,觉得慕小呆的话又几分道理,去早了,对他们并不是好事,反而会把其他人的视线吸引到他们,引来些不必要的麻烦。“既如此,在下叨扰了。”
宁静元进了屋,四处打量房中的摆设,他的房间算是上房中的上房,但和慕安之住的相比,他才发觉布置地字第一号房之人对此房花了更多的心思,看来慕小呆和天一阁老板的关系是非常好啊!没来由的,他心里面有一丝郁闷。
“好茶,好茶。”宁静元喝了口慕小呆亲手为他倒的茶水,只一口,他就品出茶水非同凡响,不是俗物可比,该是供奉给大内的云雾金针。想不到,客栈老板把这都拿出招待慕小呆了,要知,一两云雾金针相当于十两金子。
“过奖过奖,秀才是爱茶之人,他喝的肯定不是寻常职务,没想到罂粟公子一口就辩分晓,看来公子更是不简单啊!”
“呵呵,得慕大侠夸奖,在下高兴得铭感五内,其实在下曾有幸喝到过云雾金针,要不,今日该露丑于人前了。”
俩人你赞我,我夸你,不亦乐乎,时间也在俩人的闲聊中逝去,到了动身的时刻。俩人一同下了楼,和酸秀才打过招呼,朝着引红楼的方向走去。
若说,在扬州,天一阁是吃货的天堂,那么引红楼便是玩乐的天堂了。温柔乡谁不爱,软玉温香,佳人在怀,醉生梦死。
引红楼离天一阁不远,只隔了一条街的距离,二人一转弯,“引红楼”三个烫金大字在夜幕下熠熠生辉。楼前车水马龙,客来客往,不负扬州第一妓院的名声。姑娘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在门前揽客,而她们身上的脂粉香在空气中流通,隔得老远也可闻到。
俩人一在引红楼亮相,如二人所预料到的,焦点,他们成了焦点。招客的女子们不由分说扑了上来,俊美男子谁人不爱,虽说她们出身风尘,见惯了大江南北各色各样的男子,可站在她们面前的男子不是平常所见之人可比的,上去吃把豆腐才是正道理。
慕安之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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