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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也变得没有规律,基本上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就去吃一点。正是不能同吃的原因,40多天来,我始终没能做到一个纯粹意义上的乞丐。
晚上,我和小曹会自觉地回到“猴子”那里,在他的地盘上打伙睡觉。后来那个地盘上又新加入两个乞丐,人多睡在一起,不仅可以排遣夜晚的寂寞,也安全多了。
几天的时间,我们和“猴子”一帮人就混得很熟了。“猴子”手下那个长相清秀的小伙儿叫林明,是河南潢川人,才18岁,去年刚高中毕业,到深圳打过工,回家路上被人把钱抢了,不敢回家,流落到了武汉。“猴子”也失却了刚见到他时的那种威严,和我们无话不谈,俨然成了好朋友。尽管如此,规矩还是要守的。在“猴子”“照应”下的第5天,我就买了两包“石林”烟代表我和小曹孝敬给他。但却没能请他吃一次“荤”,因为一个星期之后,我和小曹就从汉口转移到了武昌。然而短短一周的相处,我却见识到了所谓“猴子”的“吃荤”。
那是10月28日的晚上,10点钟还不到,“猴子”满嘴酒气地从外面回来,吩咐我们几个把“床铺”安顿好,让我们早点睡觉,他出去办点事。边说边从行李袋里抠出一件黑色风衣披上。那风衣虽然有些破旧,却是“猴子”惟一一件“上档次”的衣服。还是林明和“猴子”心有灵犀,见他这身打扮,便满脸堆笑地问:“老大,今晚是不是又要开荤了?”
“猴子”倒坦率:“是啊!你小子,这个月还没请我呢!”
我不想放弃这个机会,忙请求:“老大,能不能带我一起,长长见识?”
“想去就去吧,只是到时候别给我添乱!”“猴子”答应得爽快。
“猴子”要去的那个地方,白天晚上都有拉皮条的妇女在那一带活动。“猴子”说他基本上一两个星期都会出去吃一次“荤”。在那里“做生意”的主要是外地来的农村妇女,以30多岁的“嫂子”居多,她们的目标也主要是外地来的民工和像他这样的流浪汉,因此价格开得都不高,有时甚至几块钱都可以成交一次。
一路上“猴子”侃侃而谈,说起这类龌龊勾当在他脸上找不到一丝羞涩感。相反,他大有以“嫖场高手”而自居的味道。说起第一次嫖娼,“猴子”说是在他大约24岁的时候,那时刚被劳动教养两年放出来,在劳教所他曾听一位“难友”讲过在某个劳动力市场(指原来的街头非法市场,2000年被取缔)嫖娼的事,出来后自己就想亲自去尝试一下。那时胆子小,不敢上去和那些女人搭讪。一个女人主动找了他,自此,“猴子”像中了魔一样,有钱就去那些地方,还成了一些女人的常客。
“你就不怕染上病?”我不无担忧地问。“猴子”一副老手的样子,说:“要会看!做那事之前先看一看,像我有经验的就能看出来,八九不离十!其实她们也怕你有病,做事之前会帮你用药水洗,自己也洗一下。”我又问:“那用不用套子?”“她们一般都要求用,但我从来不用!”
“猴子”说,做这事他不怕得病,但是怕警察。2001年3月份,他在汉口崇仁路一家发廊嫖妓,被宝丰派出所的民警抓了现行,关了7天,交了500元罚款才被放出来。罚款是他当时的一个老板替他交的,至今还欠着那个老板的人情。
尽管被抓,“猴子”依然改不了嫖妓的习惯,他挣的钱大多数都用来给那些女人了。“猴子”说,我这辈子是不可能找到老婆了。嫖妓,是这个29岁的流浪汉解决自身生理问题的惯常手段。
说话间,不知不觉已走到目的地。上了人行天桥,我和“猴子”来到天桥南侧的一条人行道上。路灯下,行人三五成群地来来往往,人流中,果然有几个如“猴子”所说乡下妇女模样、抹着口红胭脂的女人在那里鬼鬼祟祟地游荡,眼睛瞄着过往的行人,不时找人上去搭话,似乎在寻找着猎物。
“猴子”偷偷告诉我,那些就是拉皮条的。她们有的只负责拉客,把“客人”带到附近租住的房子里,有另外的“小姐”陪“客人”,她们只收取中间费。但也有自己拉客自己“做买卖”的,一般是那些涂脂抹粉还有几分姿色的。
“猴子”毕竟是经验老到,他告诉我,到这里来的,有的是过路人,有的是嫖客。如果是过路人,一般都不会在这里停驻,如果是嫖客,则会在这里站着,装成一副散步或等人的样子。那些妇女很善于发现目标,能迅速觉察到哪些人是她们等待的猎物。“猴子”嘱我站在路边电线杆下不要动,果然,一会儿的工夫,一位约摸40岁左右的妇女走上前来搭话:“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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