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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物浑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
“朴散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二十八章》)
“道常无名,朴虽小,而天下莫能臣。”(《三十二章》)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也,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四十三章》)
“道者,万物之奥。”(《六十二章》)
一、绝对的世界观
1、相对与绝对
一部《老子》,可而言之,是讲相对之理与绝对之理的宝典。相对之理哲学上称为相对真理,绝对之理称为绝对真理。但用“真理”二字,也是顺俗而已!因是真理不能相对;是绝对者,不能称为真理,因真理之真亦相对也!既以姑妄,则姑妄之!相对者,皆是极性状态;绝对者,则是非极性态。《老子》一书以讲绝对非极性状态属性为主体,相对极性状态为相用。绝对的非极性态,老子用“道”、“常道”、“无名”、“谷神”、“冲虚”、“浑成之物”、“希”、“夷”、微”、“无”、“万物之宗”、“无物”、“无状”、“大”、“朴”、“母”、“至柔”等等来表达;相对的极性态用“可道”、“非常道”、“有名”、“天地”、“有物”、“有象”、“万物”、“有”、“可视”、“可听”、“可抟”、“器”、“子”、“刚强”等等来说明。这就很显然,世界的存在是二部分:一部分是相对存在,一部分是绝对存在。我们把对相对存在部分的认识称为相对之理(相对真理),而把对绝对存在的认识称为绝对之理(绝对真理)。人类的认识不外乎就是这两方面的认识;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无非是对这两方面的看法;人一生的所为和其追求,无非是这两方面的内容。圣人、凡夫以此而分,君子、小人以此而定,一切经书典章据此而著,世出世间以此而立,高低、贵贱以此而成,智慧愚钝缘此而彰,学问修习之道亦不外乎此!所以,老子大讲特讲相对与绝对的道理。
《老子》第一章就开宗明义地讲“可道”、“不可道”;“可名”、“不可名”;“常道”、“非常道”;“有名”、“无名”;“有欲”、“无欲”;“徼”、“妙”。“可道”、“可名”、“非常道”、“有名”、“有欲”、“徼”是属于相对真理的部分,而“不可道”、“不可名”、“常道”、“无名”、“无欲”、“妙”是属于绝对真理的部分。凡是相对真理,都是二相的“有欲”认识通道所认识之理,而绝对真理则是一相的“无欲”认识通道所认识之理。比如,科学研究是以主客两相(人和仪器)的“有欲认识”通道所得到的认识,故只能是相对真理;而一相(人用“人体”这台仪器)的“无欲认识”通道进入“不二”境地所得到的认识,便为绝对真理。相对真理的认识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适用一定范围的认识,所认识的对象是暂时的、虚幻的、无常变化的、当体皆空的,是只能以运动方式存在的事物;而绝对真理的认识是无待的、无条件的,适用于一切时一切处的认识,所认识的对象是永恒的、真实的、常住的、唯一真正存在的,是不以任何方式运动变化的存在。
2、认识比量
相对真理的认识,因是相对的二相(如人与仪器相对成主客二相),故所得的认识只能是比量(对比规定才能确定的量)的认识。因是比量,则随不同的规定对比得出不同的结论,以不同的参照得出不同的表达。所以,相对真理的真理性,只能相对地存在,有条件地存在,不究竟不了义地存在。绝对真理的认识,因是绝对的一相(如,人用人自心身为“仪器”,无能用所用,故为一相;以自心现量,人及人这台“仪器”与天地万物同是所现之量,故无主客,无能研究和所研究,古人称天人合一,是故为一相。可用梦境作譬,作梦时,作梦的人和所用来作梦的“仪器”以及所做的梦境是一不是二,依此可领悟一相之理),故所得的认识是现量(不需任何条件,直接就可确定的量)的认识。因现量是无条件的、独立的(独立而不改)、不需分别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