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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对一些香港演员同时演几部片子颇有微辞。在美国,李小龙也客串演出,那是在功夫教学之外;在香港,李小龙一概拒绝片商邀他客串演出,使片商很不理解。
李小龙说:“这里有些明星一天拍三组戏,日夜不停。我以为这是一个不合理的制度。在美国,不会有两部片同时拍摄的,总是拍完了一部再拍第二部,否则的话,精神不能集中,无法好好地去表现角色中的人物,一定会影响到影片的质量。”
李小龙曾多次指出,以这种方式多赚钱,毫无乐趣。演员应专心致志,全力以赴拍好一部片子。演得成功,片商自然会增加片酬,演员照样可以获取更多的钱。
李小龙对香港拍片制度的不满,不是单方面针对资方的,也涉及劳方应尽的义务。
李小龙立志改革香港的拍片制度,宣称要组织香港演员工会,并承诺捐出一笔可观的钱作为活动经费。李小龙的这一号召,使片商感到不安,因为一旦有了工会,他们面对的是强大的集体,而不是单个的人。这样,制片公司获得暴利就没那么便利。
令人奇怪的是,李小龙这一为演员谋福利、争权益的倡议在演艺界反响冷寂。他们只会私下有所抱怨,而不敢站出来说话;他们宁可被老板认其为义子、干女,而不愿直起腰杆做独立的一员。他们认为:李小龙是过江龙,把事情闹大了,他拍拍屁股就回美国,我们可得遭殃。
不少演员说:“他回好莱坞还可演戏,我们有哪里可去?”“我指望的是同时串演几部片子,多赚几个钱,李小龙却管得太宽,要砸我们的生意。”
当然也有演员指望李小龙搞起演员工会,从中获得好处。但李小龙要他们行动时,他们却说不干了,这使得李小龙非常失望。
李小龙的名气是有足够的号召力的,但事情终末弄成。
他有着强烈的反叛意识和权力欲望,但不是一个出色的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再者,他选错了地方,东方民族深受儒教的影响,内向而善忍耐,习惯把自己的利益寄托于主子的身上,自由民主独立意识淡薄。时至今日,日本及亚洲四小龙在经济上已可与西方发达国家比肩,而工会的力量及影响,还不及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初期。
就算李小龙至今活着,他能把好莱坞的工会模式移植于香港吗?
令人奇怪的是,李小龙一旦成立合股的制片公司,一旦成为资方的一员,便把他昔日竭力为香港演员争取的东西忘到一边。他自然而然地贯彻他曾极为不满的香港拍片制度,要求演职员们跟他一起玩命地干。
其实并不奇怪,“存在决定意识”——这永远是一条至理。
成名后的李小龙,被巨大的荣誉所包围,也被无所不在的威胁所笼罩。
李小龙从小就是好斗好胜之徒,他喜欢挑战,也乐于接受挑战,他能从中获得无以伦比的快感,更重要的是证实了自己的功夫。
现在,李小龙已被舆论誉为“东方功夫第一人”。他已经坐上东方功夫的巅峰,对他来说,已不存在向谁挑战,而只是“卫冕”。
在美国,他遇到的挑战无数,结果,都将他们打败了。经过武道哲学的大彻大悟,他跨越了“凡事得以拳头来证实自己”的阶段。他不再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而是“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
他厌倦这种无休无止的挑战与比武,而渴望安宁。但如果想得以停止的话,只有他被众多的对手一一打败——这又是他所不甘心的。
他只有维护这巨大的荣誉。在他坐上功夫巅峰的同时,又坐上了矛盾的巅峰。
李小龙这才明悟:古代的武林高手为什么常常“真人不露相”,“隐名埋姓”,“遁迹山林”。他们并非对此有什么喜好,或悟识了人生真话,而是环境所迫,随时都会遇到向其挑战的武师。因为打败了顶尖高于,就证明白己是顶尖高手——如自己当初一样。
李小龙已是不可能匿名隐身了,他不再以拳头来张扬自己的武道,却以电影这一形式更大规模地张扬自己的武道。加之李小龙不懂得谦虚,以唯我独尊口气谈自己的武道,压根就不把香港的武术界放在眼里。李小龙更以蔑视的口吻评价香港的功夫片,作为功夫演员该会作何想法?他们本身就是香港武术界的一员。
李小龙都快把香港武术界得罪尽了。
李小龙四面受敌。他们或想战胜这“东方功夫第一人”,以证明白已是“东方功夫第一人”;或想揍一揍这狂妄之士,出出心中之怨气。
朝李小龙家订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