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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个个平日里“非酷即炫“,整天动辙搞事情的家伙,原本又为自己又能再下一城,借一页书的尸体,获得更高的声望。
哪曾想,一页书竟然这么……
飞扬跋扈!
第一千三百八十四章
眼中,是恐惧、疯狂的眼神,不甘的情绪,几乎浓郁到极致,咒骂、叫嚣,却在林牧的拳头下,没有任何用处!
心里的憋闷,彻底发泄。
虽然手上犹有余力,但在这几个月来,抱儿子都不敢用力的对比下,却让林牧痛快无比,生平哪怕是面对那些跆拳道的高手,抑或者是其他混混、人渣,都没今天这么痛快!
风吹屋上瓦,
瓦落砸我头。
我不恨此瓦,
此瓦不自由。
往日的旧怨,即使对手再过分,对林牧而言依旧称不上生死大仇,但在眼前这些人渣身上,林牧找到了久违的打人快感。
一拳把眼前的四眼田鸡砸得满脸是血?
爽!
一肘把拿着杂物冲打自己的青年人击倒在地,痛苦咳嗽?
爽!
对手的痛苦,没给林牧带来一丝一毫的压抑,甚至有些郁闷,此时为什么不是乱世,否则自己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
打死这群人渣!
是的,打死!
在有些言论中,常常为那些伪军抱冤,说都是普通人,鬼子来了,为了生活才当的伪军,迫于无奈,后来被各种对待,实在是惩罚太过。
这些话,很可笑。
就像老炮里说的那样,有些事你做了,就得认,就得承受后果!
当了伪军,吃了那口饭,可以!
但抗战的子弹打到你的头上时,就别喊什么屈!
那个年代冤死的人数不胜数,你一个二鬼子,有什么资格叫冤?!
而在林牧看来,眼前这些人,比着当初的伪军,还要可恶!
伪军好歹是被刺刀架到脖子上,为了家人生活这才当了二鬼子。
而眼前这些人呢?
吃着同胞的饭长大,受着同胞的教育,却把时光生生活到了狗身上,在衣食无忧,而且还受过中高等教育的情况下,心甘情愿去当二鬼子!
和平的年代,哪个工作不能养活自己,偏偏就要去吃二鬼子这口饭!
没有拿枪逼他们,没有必须吃这口饭的理由,他们偏偏就走上了这条路!
或许,他们觉得自己是对的,觉得自己身为海港人,生就应该拥有特殊的权利,生就应该成为一等国民。
这很正常,京上人也都这么想,你自己有钱,怎么鄙视外地人都行,顶多挨两句骂。
可整天想着分裂国土,这算什么?
生在富裕的海港城,是你们的幸运,可就因为这样,海港城就是你们的了?
这是兔子的领土,或许因为兔子曾经穷、曾经弱,而被人抢去,但这国土,是兔子窝的,任何人,都没资格去卖!
兔子现在弱么?
举世瞩目的工业强国,早已把昔日的日不落帝国甩到天边,强大到与世界霸主对峙的程度。
如此祖国,不去为她欣喜,不去为她自豪,只因为自己可笑的自尊,就宁愿去当条狗?
林牧理解这群人的心思。
兔子当初穷,就像是个穷亲戚,眼前这些人昔日看兔子时,优越感爆棚。
可随着这个穷亲戚慢慢发达,自己反而要受这个“穷亲戚“的帮助时,心情就复杂了,什么事就都矫情了,拼命地想找自己强于这个穷亲戚的地方,甚至在双方强弱都已经倒转的情况下,依旧幻想着,那个如今强横的穷亲戚,处处给自己陪小心?
可笑!
……
招至极限,反而无招,林牧心中没有丝毫其他,只将那份痛快的心情,如笔墨在手般,尽情挥洒!
而在一旁,李痴紧随其后,如同两尾逆流狂龙,咆啸水族,威震四方。
滔天气焰、凶横霸道威势,只骇得旁的莫戈面无人色,惨白一片的脸色下,是两股战战,是心胆俱裂!
“他!一页书他!……幸亏李没学到他的凶残,否则我哪还有命?“
眼前,甚至是脚前,那个痛苦惨叫的年青人,正捂着自己那曲折的胳膊痛哭,莫戈忍不住揉了揉自己胳膊,只觉得隐隐生疼。
自己被李痴打了半个小时,送到诊所时,还只是些皮肉伤,青肿是青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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