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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而且我也一样,作为‘给杀人犯送茶的服务生’也将闪亮登场了!”服务生似乎没有听我说什么。这个家伙,还在做他的‘明星’梦吧!“律师先生,今天不用客气,想问什么你就随便问吧!那个陈小姐,从她一来我就觉得她不是好人!”
“”这个人这么武断,他说的话可不可信呢?“服务生,我今天来是想问问和陈小姐在一起的那个男人的情况。”
“哦,这样呀!该怎么形容呢?他给人的感觉是,感觉是简直是‘女性杀手’。反正跟我一样,身上散发着危险的气味。如果有那个男人的照片,我肯定认得出来。对了,律师先生。我想给旅馆加上个副称号,叫‘~杀戮之馆~’您觉得怎么样?”
“这个家伙!”我心里暗想。
服务生的回答没有一点有用的地方。线索就在这里断了,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千寻老师在就好了,她一定会有办法的。毕竟她在这行做了这么多年了。对了,那个胖老头,孟繁星前辈。对,去请教请教他。我想他看在千寻老师的面子上会给我点帮助的。
第十二小节
9月7日某时间繁星法律事物所
我到繁星法律事物所的时候,被他的秘书小姐告知孟繁星律师出去了。莫非他是在故意躲我?于是在我软磨硬泡之下,秘书小姐终于同意我在孟律师的房间等他回来。房间的摆设和我上次来的时候一样,到处都透着贵气。不过怎么觉得少了些什么呢?我环视了半天,沙发还在,茶几还在,老板椅也没换,红木的书桌和书柜也在。哦,终于找到了,原来是挂在墙上那幅‘浓重’的画不见了。奇怪呀,昨天那个胖老头还说无论如何都不会卖的画今天怎么就不见了呢?
我坐在沙发上等了一会,孟律师还是没有回来。闲着无聊,我看到红木书桌上放着两张叠在一起的旧照片。律师的职业习惯使我忍不住拿起来翻看了一下。分别是一男一女的照片,背面分别用铅笔写着<;DL6号事件~资料1>;、<;DL6号事件~资料2>;,那女人的神情我好象在哪见过。对了,她的神情有些像千寻老师,和珍珍也很相似。会不会和她们有关系呢?我去问问珍珍,就拿一张而且马上就归还应该没人会发现吧。
我和秘书小姐打了声招呼,匆匆离开繁星法律事物所赶到拘留所去见珍珍。一些无关紧要的问候之后,我进入了正题。
“珍珍,我发现这张照片里的人物和你们姐妹的神情很相似,你认识照片里的人么?”我把照片拿出来给她看。
“这、这是”珍珍看完照片显然很激动。
“怎么了珍珍?你认识照片里的人?”
“是、是的,她就是我的母亲”珍珍哭了。
照片里的女人竟然是珍珍和千寻老师的母亲,难怪神情如此相象。那照片背后标的DL6应该就是珍珍说的害得她妈妈身败名裂的事件代号。那另外一张中的男人,会不会就是害得珍珍妈妈身败名裂的那个男人?
“珍珍,先别难过了。我问你,如果我拿来你说害得你母亲身败名裂的那个男人‘钱孝忠’的照片,你能不能认出他来?”
“这个,我我认不出来。我只是听姐姐谈起过他。”珍珍止住了哭泣。
不好办呀,珍珍认不出那男人。那对了,我想起来了,记得我去板东饭店调查陈松梅房间的时候,服务生曾经要我向陈小姐转达,说她有个电话,好象是《孝忠娱乐周刊》有限公司的钱孝忠打来的。这两个‘钱孝忠’会不会是一个人呢?看来还是拿那张照片去问问服务生好。
我安慰了珍珍几句,把照片要回来又匆匆跑回了繁星法律事物所。孟律师还没有回来。我谎称落了些东西在房间里,骗过秘书小姐进入房间把照片换成了另一张。又匆匆赶往旅馆。时间不多,一切都要快,要快!
我找到那个服务生,请他看那张照片。服务生拿着照片仔细看了看,然后很肯定的对我说:“律师先生,就是这个人。没错,他就是和陈小姐一起入住的男人。不信的话,我可以写一份宣誓书!”
看他信誓旦旦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这么说,珍珍所说的害得她母亲身败名裂的男人和同陈松梅同住的男人是同一个人。那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他的同居女友是本案的目击证人,还窃听了千寻老师的电话。不可能一切都用偶然来解释。看来,现在这个男人是最值得怀疑的。难得服务生愿意写宣誓书,我就顺着他的意要他写了一份揣进兜里。有了这个,我想陈松梅就不能再抵赖了。
这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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